Re: [問題] 主治醫師與醫院的關係
1. 一般醫院與醫師是雇傭關係
2. 重點是醫師執行業務所得這塊被拿掉:
行政院衛生署函覆財政部,醫療機構與醫師間不具駐診拆帳或合夥法律關係,應認屬僱
傭關係。自101年度起,除私立醫療機構申請設立登記之負責醫師及聯合診所之個別開
業醫師,其執行業務收入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
類執行業務所得課稅外,公私立醫療機構、醫療法人及法人附設醫療機構所聘僱並辦理
執業登記之醫師從事醫療及相關行政業務之勞務報酬,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
薪資所得課稅。財政部90.12.27台財稅字第0900457146號令自即日廢止。
(財政部101.01.20台財稅字第10000461580號令)
造成影響:
醫院醫師所有收入都是薪資所得
原本技術人員執行業務所得稅率10%的優惠,正式從法律上掰掰
醫院仍得以幫醫師低報勞健保為45800元
但對國家而言,醫師賺的錢全為薪資所得,繳稅一毛跑不掉
醫師薪資被低報 勞退6%就少很多
(這6%是雇主要幫員工交的,繳入你名字的戶頭,而且勞退不會倒)
勞保健保醫師暫時可以少交一點錢,但退休領的少很多
(勞保畢竟70%雇主交,怎麼算醫師交20%都很划算,除非勞保倒掉)
簡單說,就是肥了財團醫院,瘦了醫院醫師
這也就是為什麼診所醫師稅繳比較少的原因
不是診所稅繳比較少,而是醫院醫師的"執行業務所得"被拔掉了
ps 執行業務所得的設置,就是避免財團壟斷專技行業
如會計師醫師律師etc
但目前看來成效不彰就是了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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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S沒有雇主出6%這種事情
不是負責醫或者聯合負責醫 就乖乖繳稅 診所受僱醫師看老
闆要報你多少 醫院醫師看幫你報多少加班費跟交通費
感謝楊志良吧
雇主提繳6%勞退只有適用勞基法員工,不適用者仍可自提0~6%
醫院根本不讓提6%也只能自己吞
薪資所得低於10%吧?還有扣減額所免稅可以用的樣子
雇主出6%實際上就是從你的薪水扣回來,除非你是領最低
薪資的
自提6%還是有好處的,可以減稅
敝院醫師有勞保,可是沒有勞退,理由:醫師不適用勞基法
R是勞工 但V不是?
雇主不用出6%也不會主動加到薪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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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一般醫生買房預算上限?108年勞動部職類別薪資調查 受僱醫師49851人,經常性薪資142671元,總薪資164,247元。 其中住院醫師大概頂多一萬人 (每年畢業1200人,假設PGY 2年, 專科3年,次專2年,約八千多人) 住院醫師薪資看醫院與科別,大概八萬到十五萬,假設抓個十萬。17
Re: [感想] 台灣的醫師真的很廉價醫療崩壞是漸進式、持續式且不可逆, 健保美好時光走下坡時,就有人在喊, 喊了幾十年,驗證沒有最壞只有更壞。 醫師分受僱醫師和開業醫師。 1.健保總額成長小於醫療成本增加16
Re: [問題] 要怎麼解釋我不想開診斷書?各位醫師大家好,小弟隔壁律師版的啦,路過本版看到此議題覺得很有趣,提供一些意見給各位醫師酌參: 1.醫師法第28-4條規定: 醫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得併處限制執業範圍、停業處分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或廢止其執業執照;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醫師證書: 一、執行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不得執行之醫療行為。 二、使用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禁止使用之藥物。10
Re: [討論]醫師這職業是不是要被玩壞了?年紀還輕的醫師可能不知道 醫院與醫師之間由合夥關係改成雇傭關係完全就是當初這位長庚醫師自己作死 自作聰明去糾結跟醫院跟他收健保費這幾千塊 腦子完全沒想到自己的收入由執行業務所得改成薪資報所得稅這種悲慘下場 這是2010年的新聞9
Re: [轉錄] 王鴻薇FB: 扣證醫師自爆是實習醫師實習醫生不是醫生但是可以執行醫療行為 幽靈公車跟藍粉現在喊這不是醫生的 要不要全面要求實習醫生退出醫院算了阿 不是醫生執行甚麼業務 該抓去關了吧? --11
Re: [討論] 請教一些學制和執業換照的問題這可能要先把幾條法律看一下有個印象,才能再講接下來的事情: 醫療法:第18條 醫療機構應置負責醫師一人,對其機構醫療業務,負督導責任。私立醫療機構,並以其申 請人為負責醫師。 前項負責醫師,以在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醫院、診所接受二年以上之醫師訓練並取得證明6
Re: [閒聊] 關於醫院醫師其實很多人不知道 甚至很多醫生都不知道 但有在經營醫療院所的開業醫或醫院主任主管大部分知道 法規有一個 不知道該說是寬限還是漏洞 因為醫牙畢業是6月的事 但國考完拿到醫師證書約落在十月(每年不一定但大概如此)- 避稅是其中一個因素 因為醫師的稅務是執行業務所得 簡單說 一間公司年營收假設是1000萬 可能只要繳5%的營業稅 但單一醫師開一人診所 年營收1000萬(前提自費都有如實申報 而不是今天患者有申請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