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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OHCA該開立死亡證明書還是診斷證明書?

看板medstudent標題Re: [問題] OHCA該開立死亡證明書還是診斷證明書?作者
mantour
(朱子)
時間推噓 2 推:2 噓:0 →:2

如果醫師認為是自然死,開立死診。

但後來發現非自然死。

我知道法規規定醫師
非故意合理判斷錯誤不會處罰。
但不知道是否合理判斷和非故意的
舉證責任在哪一方。

如果家屬謀殺死者詐領保險金,
開立死診有沒有可能成立共犯。
如果事後接受家屬請的咖啡會不會
有對價關係。
想到這邊就覺得好麻煩哦,
是不是還是請檢查官跑一趟好了,
雖然有點浪費司法資源,
但是一堆浪費醫療資源有人管嗎。




※ 引述 《Seraphdeva (中肯狐狸)》 之銘言:
: 標題: Re: [問題] OHCA該開立死亡證明書還是診斷證明書?
: 時間: Sat Jul 18 22:15:48 2020
:  
:  
: 我本身在醫學中心急診工作,這個問題也常被學弟妹問到,所以趁
: 這個機會整理一下提出些個人看法討論。
:  
: 先看法律上規定
:  
: 第一個重點
: 開立死亡診斷書最重要的前提為醫師親自檢驗屍體(醫師法11-1)。
:  
: 也就是說不可以只看病歷沒看過病人就幫親戚、朋友、老病人等等
: 開死診,這是違法的。另外一提是,如果是自己照護的病人,平常
: 都固定看,最後在本院過世,直接參考病歷開立,有部分意見認為
: 說這樣似乎是可以的。(例如安寧照護中的癌末病人在病房中已經
: 預期撐不過今晚,最後真的過世,你直接在值班室開立死診。)
:  
:  
: 第二個重點
: 法律規定醫師與醫院不得拒絕交付死亡診斷書(醫師法17與醫療法76)
: ,除非有「法律規定之理由」。這個法律規定的理由就是醫療法76條
: 中所寫的:
: 醫院、診所對於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者,應報請檢察機關依法相驗。
:  
: 所以簡單來說,你上班中負責的病人死掉,你如果覺得他是病死,你
: 的義務是看屍體、問病史、翻病歷,如果覺得是病死,你就要開死診
: 。如果這些做完,有疑慮讓你不敢開、不會開、沒把握他是不是病死
: ,那只剩下一條路就是請醫院報司法相驗。
:  
: 司法相驗就是地檢署每天會有檢察官輪值班(俗稱外勤),地檢署接到
: 司法相驗通報,就會派人去看屍體,看看是不是真的有刑事案件的可
: 能,如果沒有刑案疑慮,他們會開給「相驗屍體證明書」。(這東西和
: 死診差不多,拿到才能辦理戶政與火化之類的手續)
:  
:  
: 接下來講我們常常聽到的名詞:行政相驗
: 法規上其實沒有所謂的「行政相驗」這個詞。,但用久了大家也就習
: 慣了。行政相驗一般指的是醫療法施行細則53條所說的:
:  
: 醫院、診所對其診治之病人死亡者,應掣給死亡證明書。
: 醫院、診所對於就診或轉診途中死亡者,應參考原診治醫院、診所之病歷
: 記載內容,於檢驗屍體後,掣給死亡證明書。
:  
: 病人非前二項之情形死亡,無法取得死亡證明書者,由所在地衛生所或所
: 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檢驗屍體,掣給死亡證明
: 書。
: 衛生所或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依前項規定檢
: 驗屍體,得商洽原診治之醫院、診所,提供病歷摘要或診斷書參考,原診
: 治之醫院、診所不得拒絕。
:  
: 這指的是怎樣的病人?一般來說就是在家死亡,有可能是自然老化死亡,
: 也有可能是病危自動出院。這種病人依照法規就是衛生所或是衛生局的合
: 約醫師去喪家中「檢驗屍體」,然後一樣,看屍體、翻病歷,依照專業判
: 斷如果是病死就開死診,如果有疑慮則是一樣要報司法相驗。
:  
: 所以說依照法規病人死在醫院就沒有行政相驗這回事,在醫院過世的病人
: 不要再跟家屬說我只能開乙診你回去再找衛生所行政相驗,除非他病危自
: 動出院回家,你要提供診斷書甚至病歷以供行政相驗醫師參考。
:  
: 回到OHCA的病人,如果你在急診沒有救回來,那這時候你要做的事情一樣
: ,去看大體,去查病歷,去問家屬。如果你認為這個病人就是病死的,就
: 開死診給他。病人是否固定在本院看、有沒有病歷可以查到都只是參考而
: 非必要條件,只要你有信心就可以開。例如已有冠狀動脈疾病病史的男性
: 典型胸痛後OHCA,Refractory Vf 電不回來 Trop-I > 100,你有信心他
: 是AMI,你也可以開,不一定要是本院的老病人。法規對於在當時臨床情境
: 合理判斷下非故意的死診錯誤是不罰的。如果你認為有疑慮或是真的不知
: 道,那你應該要報司法相驗。
:  
:  
: 然後是一些死診開立情境題:
: 1. 車禍、自殺、鬥毆藥物過量開不開?
: 廢話、明顯非病死當然不開
:  
: 2. 車禍受傷住院,後來肺炎、敗血症、腎衰竭死亡開不開?
: 不開
:  
: 法務部(80)法檢字第 03549 號
: 按諸實務經驗,因車禍受傷被送至醫院施以手術或藥物治療歷數日或數月而
: 未癒者,顯受有相當程度之傷害。其於治療期間因顱內出血不止、敗血症、
: 肺炎等併發症或高血壓、心臟病等疾病致死,要與一般正常情況下之病故有
: 別,其是否與車禍有相當因果關係,應由檢察官相驗查明。故仍以「非病死
: 或可疑為非病死」報請檢察機關依法相驗為宜。
:  
: 3. OHCA,CPR ROSC,ICU住院過兩週死掉,開不開?
: 你判斷覺得是病死就開(C回來覺得應該是腎衰竭高血鉀),不確定有疑慮就報
: 司法相驗(懷疑是家屬顧到vomiting then choking)
:  
: 4. 外院轉診然後在轉診途中救護車上CPR,來急診之後死亡開不開?
: 如果你覺得是病死就要開(例如Dissection with shock),有疑慮就不開(例如說
: 要來開盲腸炎結果是卻CPR進來)
:  
: 5. 你值班不認識的病人非預期IHCA,最後人死掉了,要開嗎?
: 大部分要開,你要仔細review病史、大體、病歷然後找出死因開立。堅持不開
: 而送司法相驗是你的權利(我就懷疑他被看護下毒!)但實務上很少遇到這種情
: 形。
:  
: 6. 不開死診會被衛生局罰錢?
: 衛生局要罰錢的前提是你沒有理由的拒開診斷書,如果你有理由(我要報司法相
: 驗)那他理論上罰不了你錢。
:  
: 7. 那司法相驗我要自己打電話去警局嗎?
: 法規上司法相驗是規定在醫療法,其實是醫院的責任不是醫師的責任才對。通常
: 是往生室的禮儀公司會協助報警處理。
:  
: 8. 我聽說有找認識醫師幫忙開死診是怎麼回事?
: a) 如果是行政相驗,有時候家屬會給來看的醫師紅包。
: b) 行政相驗的醫師並不是隨叫隨到,有時候需要排隊或等待,家屬有民俗時辰需
: 求可能會請禮儀公司找合作的醫師幫忙快點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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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49.8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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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ntour (111.71.49.82 臺灣), 07/20/2020 05:56:43

pop88pop8807/20 08:34可以,你找檢察官可以,家屬當然也可以質疑你疏失

mantour07/21 03:06OHCA說難聽就是來的時候已經死了,疏失也難成立因果關係

cmdoctor07/22 15:58最後1句話說得真好,大快人心丫

pttouch07/25 21:36推最後一句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