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如果今日龍象在七局下裁定的話
※ 引述《tony900735 (安西街教練)》之銘言:
: 引述:中職聯盟規則補述
: ((C) 已賽完五局上半或五局下半中途:後攻球隊領先或追
: 平時,視同已賽滿五局,成為正式比賽。
: (D) 已賽滿五局以上:依棒球規則裁定為基準,但有關保
: 留比賽之相關規定,則不採用保留比賽,此情形殘
: 局不算,以賽至前一局之結果為判定基準。
: 【例】7 局結束主隊 1:2 領先,但 8 局上客隊反以 3: 2
: 暫時領先,此時因雨無法進行而裁定比賽,客隊 8 局上成
: 績不算,應以 7 局當時成績 1:2 為勝負。
: 【例】7 局上結束客隊 3:2 領先,7 局下主隊反以 3:
: 3 暫時追平,此時因雨無法進行而裁定比賽,主隊 7 局雖未完成,
: 已追平成績仍算,應以 3:3 成績為勝負。
: 心得附註:
: 兄弟七下追平,如果現在裁定會和局
: https://i.imgur.com/iqKLCwQ.jpg
照目前情況應該是不會用到此規則
但我比較在意的是,賽後聯盟會不會針對這規則再做補述的補述
畢竟今天這種狀況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應該不會今天過完沒用到聯盟就裝死吧?
話說這草創聯盟的規則bug也太多了吧
三不五時就可以找到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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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就寫的清清楚楚,還需要補述
清清楚楚?
.html
不利的那方想要補述
問題是現在看來聯盟就是感覺沒有裁定的底氣
底氣不夠才需要半夜恢復開賽
重點是"完整進攻局數"呀 第七局就是少一出局所以不算
聯盟就是知道有問題才遲遲不敢裁定
今天特別的點不是規則
是兩隊教練 球評 紀錄組 一堆球迷 全部搞錯了....
不會補述 因為規則本來就說明今天的狀況跟判例
例12本來就在那邊 是要補述什麼
第四點第二項 未能追平或超前才需要裁到前一句 追平就不
適用 根本就不需要攻滿三出局為止 條文就這樣寫 到底還在
跳針什麼
不是跳針,是這個規則有問題
4-2是4的補述呀 4就寫要完整局數了
規則有問題,提出來也說跳針。真的好笑
"例子裡沒寫 所以主規則無效"不是很奇怪嗎
4母條知「完整局數」,是指有兩隊都完整攻滿的上一局,
並非要給你當下這局攻滿為止的意思。
您應該是誤解在這裡。
規則沒問題別再跳針了
4-2還寫了應對應的例子是例13、14
例13、14都是未完成的局數不算的例子呀
是唷!
13符合4-2, 14符合4-1。客隊上半局甫得分後才領先,又主
隊在六局下尚未三出局前,未取得追平或領先遇到裁定,因
此適用本項、往前回溯到第五局(完整局),2:3後攻勝。
但今天七下兩出局王威晨上壘後的狀態,不符合4-1,因為
有得分。同時不符合4-2的狀態,因為主隊已經追平,因此也
不適用該項規範,不需回溯至前一完整局,適用第12
以上說明
爆
首Po引述:中職聯盟規則補述 ((C) 已賽完五局上半或五局下半中途:後攻球隊領先或追 平時,視同已賽滿五局,成為正式比賽。 (D) 已賽滿五局以上:依棒球規則裁定為基準,但有關保 留比賽之相關規定,則不採用保留比賽,此情形殘42
LIVE文一堆人不太清楚... 規則7.01 (g)正式比賽之比分是以比賽結束時兩隊之總得分數決定。 (4)裁判員終止Play 之瞬間即成為截止比賽,但依據 7.02(a)28
一時沒仔細看 還以為改規則了 其實二個例子是不同的意思 另外說明 例2寫的不清楚14
我覺得有些人誤會規則立意了 規則立意是鼓勵主隊球員努力追平超前 其實中職跟日職規則都是一樣 打到下半局但還沒完,就是從此時此刻來看 這邊假設上半局客隊逆轉29
【 註】日本棒球規定:成為正式比賽後之某局中途,主審宣告截 止比賽時,符合下列的情形時,不判為保留比賽,兩隊以最後 完整進攻局數之總得分決定比賽勝負。 (1)客隊於該局上半局得分形成與主隊同分,而上半局進攻未 結束、或下半局進攻未開始、或下半局進攻雖開始但主隊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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