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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五隊球隊的道德標準?

看板Baseball標題Re: [討論] 五隊球隊的道德標準?作者
MacBookAir12
(New Mac Water)
時間推噓 7 推:13 噓:6 →:13

其實除了味全外,
其他四隊都有雙標,只是嚴重程度與否。

我們可以用民法與刑法兩個來看。

這樣來看,邦邦雙標明顯,但這牽涉到整個棒球跟籃球的事件。
黃勝雄打老婆->暴力事件,屬於刑法,開除。
張宗憲臺灣噴射機(X)臺灣椒麻幾(O)->持有大麻,在臺灣屬於刑法,
給予機會,告誡「不可」再犯。
打人跟持有大麻哪個比較嚴重,不好說,但是邦邦明顯雙標。
其他的事情就最多民法而已,不太嚴重。

喵喵的話,反而是民法的伍百元二壘手被迫離隊,
但是9+0 酒測為0.3,大於0.25就是刑法的,
JK跟小鄧鄧屬於民法範圍,所以喵喵不僅雙標,
而且對比林志祥同樣都是民法,但是標準不一致。

爪爪的話,感覺道德標準最高,只是發個怪聲就被冰到聲帶壞掉。
然後有已婚球員跟女性往來甚密就被解雇,道德標準真的很高。
但是暴力的掐龜卻是低調不說話,所以也是一個對民法比較嚴格,刑法輕輕放下。
之前還有拳振,不過有人會說球團不一樣,那就不提了。
所以爪爪的標準很奇怪。

吱吱的話,有桃園醉強的事件,但這已經是刑法的範疇,
所以解雇很正常。
至於香腸、+7跟小胖的事情,這是屬於民法,
所以球團皆不處理,我想這標準倒是蠻一致的。
不過有過叉指王悍力克的事件,所以對洋將標準比較輕。

總結來看,吱吱標準前後一致度比較高,爪爪是標準很奇怪,但是民法的部分算一致。
刑法的話,除非出現第二件掐龜事件,否則目前無法下定論。
而喵喵跟邦邦的標準就明顯有雙標,如果單以棒球來看,
邦邦就比較沒爭議,一致度堪比吱吱,而喵喵是雙標最嚴重的球隊。

以上。



※ 引述《barry610171 (小小羊)》之銘言:
: 話說球隊老闆對球員都有一定都道德標準,但每隊的標準就不太一樣,最高等級
: 就是統一獅:婚後禁止出軌亂搞行為,維持優良形象,謹慎發言不然小則被冰大則開除: 再來就是兄弟跟富邦
: 兄弟禁止私生活混亂,ex五虎事件,但能容忍教練打人
: 富邦禁止家暴跟不良借貸,還有罵自己的球隊,但吸收大麻*跟兄弟五虎事件的主角,: 味全目前例子就左手大王,標準待討論
: 樂天的話,禁止爬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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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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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82101/18 22:33報團只有民法管的到嗎?

momo2801/18 22:34認同,吱吱就是一致輕輕放下

MacBookAir1201/18 22:34除非年紀太小不然其實無罪...機會大..

oc4r01/18 22:35亞亞掏空偽證算那種法?

唉唷,這邊討論球員啦,如果連老闆都要討論,那油隊的老闆怎麼辦? 要討論老闆建議可以開另外一篇或者去八卦版討論更好。

suzhou01/18 22:35錄用跟無尾熊纏綿的大樹哥是高道德標準嗎?

法律都有不溯及既往的原則,所以大樹哥議題自然不在討論範圍唷XD

※ 編輯: MacBookAir12 (123.194.140.201 臺灣), 01/18/2021 22:37:52

oc4r01/18 22:37犯行重大被出入境管制的多嗎?

Archi82101/18 22:38應該還有社維法之類的吧

MacBookAir1201/18 22:39社維法不屬於刑法....而且約炮哪算社維法..XD

pansinlun01/18 22:40重點是最後一句 應該上色

Archi82101/18 22:40出怪聲是因為惹到老闆,這應該無關法律,他也沒被開除

humaisme01/18 22:44掐龜也是各說各話 不是先告的就是對吧 喝過洋墨水的 咖

humaisme01/18 22:44啡太燙也能告人

MayorKoWenJe01/18 22:45中信還不是收了大樹,這叫道德高喔笑死

AdagakiAki01/18 22:46要講大樹不溯及既往,張宗憲那段也可以刪除了,他是在

AdagakiAki01/18 22:46「夢想家」時期被抓

ccl00701/18 22:49通姦 他老婆不告沒事 洋基也沒怎樣 但大麻 還真的大麻煩咧

suzhou01/18 22:49以後只要換個球隊都不溯及既往 看哪隊要找朱佬回歸?

MayorKoWenJe01/18 22:50說不溯及既往也很好笑,漢力客也不是在台灣犯的為

MayorKoWenJe01/18 22:50何就不行?笑死

ccl00701/18 22:51整個MLB幾乎封殺他了 你說衝撞妮妮還可以護航只是不起訴

sleepmilk01/18 22:54朔及既往的話實在講不完。乾脆連教練都列進來。

sabrina111301/18 22:58笑死 一致度最高 都輕輕放下

mamahow148701/18 23:21爪要視有無出拳而定 只要有出拳 基本就安全

now9901/19 00:00小曹都可以上大聯盟了

hasroten01/19 00:27爪爪沒事的都是打自己人阿(咦?

eric99901/19 08:20建議原Po去問林增祥為什麼要釋出朱尉銘,他才有答案。

eric99901/19 08:21大聯盟酒駕是不禁賽。

eric99901/19 08:23維持低道德標準自然就很一致了 但那樣有比較好?

richshaker01/19 10:52爪的標準很一致啊 站對派系就沒事

FantasyChopi01/19 11:05小鄧鄧那個婚前的事連民法都不算吧 還有JK那個請問

FantasyChopi01/19 11:05是有查證了逆

tonypfc01/19 18:15不溯及既往的話 悍力克就不能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