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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三讀修正通過

看板BaseballXXXX標題[分享]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三讀修正通過作者
hanksadder
(Sentimental Cri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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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1215/2643735.htm

快訊/三讀修法!運動賽事黃牛可罰50倍罰鍰 外掛搶票最重判3年

根據三讀條文,民眾若將運動賽事或活動無票面金額的票券定價販售,按照票券張數,由主管機關處以每張票券10至50倍罰鍰。而像是日前大巨蛋測試賽、或學生聯賽等免費票券,對於無票面金額的票券定價販售,則按照票券張數,由主管機關處以1.8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不少黃牛、民眾利用程式或電腦搶票,三讀條文也明訂,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或其他設備購買運動賽事或活動票券,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為了保障合理轉手的票券,也修法通過附帶決議,針對支出合理手續費或郵寄費等費用再轉手者不在本修正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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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通過啦,黃牛退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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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840312/15 11:13抓得到再說

jsefk081912/15 11:14不是 跟運動賽事相比 藝文活動的比例更高吧

ryanmulee12/15 11:19刀打出來了就不要掛在牆上擺好看

penny3102912/15 11:25沒差 大禮包時代已經來臨

furret12/15 11:34買週邊(比市價貴好幾倍)送票就不罰了 笑死

j205973170212/15 11:35藝文的已經通過了喔,本文是針對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