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哇靠,剛三讀通過的黃牛法超兇的耶!
根據三讀條文,轉售時只要「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者」都算黃牛,而且沒成交也會開罰。
處票面金額10倍至50倍罰鍰,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及相關設備(外掛程式、掃票機器人)購買票券,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300萬以下罰金。
哇靠,這黃牛法超兇的耶,台灣以後應該沒有黃牛票的存在了吧,這算是德政了吧。
不只罰金十倍起跳,連外掛搶票也算,還有不只罰錢還要坐牢…
https://i.imgur.com/vmdbsfE.jpg
--
這種法律沒有違憲嗎
高利貸這麼可怕,怎麼還老是一堆人去
借?想一想這個法有用才怪
簡單啊,我收你這張票本錢100元,
還是賣100
公權力介入次級市場,合理嗎?
但是要另立一個名目收30元跑腿排隊
費
這樣就閃開了吧
購票輸入身分證字號不就好了?外國人就輸
入護照輕輕鬆鬆吧==
黃牛該死啊,你很氣是不是檔到你財路?
這樣股票不就一堆人違法了
蝦皮的手續費應該轉嫁買方吧
加價賣不是問題所在吧
這不叫介入吧,用別人的東西盈利本來
就蠻灰色地帶
我看賴清德真的是在敗選的路上,民進黨
才會通過這種莫名其妙的法律想要討好人
讚
樓上一堆塔綠斑黃牛急跳腳欸
ㄘㄨㄚˋ的親朋好友被黃牛薛嗎 判那麼
重
好事
笑死,黃牛自會找到出路
符水賣881這樣要罰嗎
我問一下,我如果故意賠錢賣,該當何罪
?嘻嘻
酒跟包跟錶 超定價呢?
幫黃牛說話真的很好笑
立法就立完全一點
笑死,那二手顯卡超過建議售價叫黃牛嗎
樓上那堆哭夭沒用的都是紅中帶藍的餒...
票價500,我賣500+手續費5000 ,這樣穩?
這還好而已吧 原本是還想推實名制欸
這種事有需要特別立法?
買來的財產不能自由處置,走回箝制老路
也要抓得到啊
那從淘寶轉賣的呢
其實黃牛也是在賭投資能不能回本欸
本來就沒用啊,我不是舉高利貸例子了,
網路上隨便找也找到高利貸,也違法也可
怕,還不是生意興隆
黃牛本來就垃圾 對這法有意見的都黃牛
吧
有錢賺就會有人做啦
我一直搞不懂為何要把下限拉這麼低
之後就等詐騙刑罰加重了
立法是一回事但還是解決不了黃牛問題
說實在的,黃牛判的比過失致死還重,我
會懷疑是不是又一個換臉法案,大小姐還
是她家人是最近有被黃牛騙喔?
笑死,就是要墊高你做這種事的成本而已,
藍白仔在裝什麼傻?民進黨這是好事
藍白賤畜這也能崩潰 厲害了
這種就跟售票系統用問答防止黃牛一樣沒
屁用
ㄜ,那以後收藏品只能照原價賣?
平常沒在買票的只會高潮,拿點真的解決
辦法八
解決不了就不做 不就跟詐騙一樣嗎 還
是像交通改善100年這種屁話
所以只是限制賣票嗎? 那其他東西呢
還是只針對票?
讚!
看內文是只有票券而已
黃牛是不是很多都藍白粉?
管演唱會門票管的比炒房還嚴
買個票可以管到三年,啊怎不強制實名制
希望《文創法》是文化部自己派人抓黃牛
,不要自以為訂個高級法結果又是叫警察
,文化部最後又當甩手掌櫃
不過票券賣的比票面貴可以關三年,房價
能不能也比照一下啊?笑死了
房價要比照辦理嗎
會不會最後
賣個「追分—成功」的車票
結果被關三年
剛看別的新聞還有提到說有吹哨者檢舉
獎金
實名制黃牛也只是拿人頭 解決不了什
麼
股票算不算票券啊, 前陣子中華化天天亮燈
買不到
鐵路法本來就有管制黃牛車票的規範了
這世道要拿個身分證很難?
現在黃牛改叫你自己出帳號。他幫你搶了
比這重要的法案一堆,久久通過一個法案就
高潮
買賣股票是商業投資行為
演藝門票是嗎
蘇打綠的就不錯啊
嗯,不推買賣實名制嗎?
叫你自己出帳號,你膽子大就給啊
如果我買了 結果感冒 只能認賠了嗎
反正出事算你頭上
這就好像kktix出一堆題目說要擋黃牛,
結果粉絲更慘
要不要實名制看主辦單位
說白了 最大問題是
對於某些主辦跟售票單位來說
他們根本不在乎票是誰買到的
反正賣出去錢進來就好
搶ps5 那種可以管嗎?
每次遇到kktix賣票,我功力瞬間減少50%
問題有夠爛以外。還有永無止盡google re
captcha,根本是擋一般人
kktix到底哪來那麼多神奇的問題
你可以原價賣阿 就不會認賠
不用實名制沒什麼好說的,根本沒用
kktix出題目擋粉絲啊,黃牛拿答案爽的
勒
這規定怪怪的,轉售定價高出票面價值觸
法;那若是有人開高價收購我賣給對方也
觸法嗎?
實體物品也算嗎
等過一陣子我們再來看有沒有黃牛票,現
在吵有用無用沒意義,我猜沒用啦
這個法案可能年輕人會很有好感
那就改收手續費囉
反正現在都說原價+代購費/手續費/處理
費…根本一樣Zzz
我是覺得實名制之後會改叫代搶而已
那小賣店自己賣得比官方定價算嗎
樓上 看賣什麼啊
以後規避的作法就是買小物件贈演唱會門
票,只贈不賣;然後小物件定價特別高。
沒用 我賣我的畫 送你一張票就解了
我的畫5000 送你一張500元的票
要變成地下經濟啦
太廢了
黃牛轉賣不肖人士就是沒人權呀
法律人最愛嘴的比例原則又不見了
以後黃牛都賣畫 賣原味內褲了
不學日本綁手機門號+APP就好
跑出不少護航黃牛的幹嘛XD
當然合理啊,別的國家都有
有些人我都懷疑是黃牛本人了 講那什麼鬼
話 科科
修法再講沒用 然後再靠北政府不做事 包牌
真爽
藍白仔這也反哦 魯到去當黃牛了嗎
讚啦這到底有啥好反的?都黃牛嗎???????
這篇應該有黃牛吧
怎麼不立法房子加價賣罰10倍?
會賣的還是會賣頂多嚇阻業餘的黃牛
中國都直接刑事拘留黃牛還不是囂張在賣
行政
如果有人願意花高價買而且買家主動po
文要買,賣給他犯法嗎?
有人檢舉就犯法 因為侵犯他人權利
事情不是只有你爽就行的好嗎
為什麼房蟲不能這樣罰?
難訂的饗饗黃牛也不少 缺德死
這種法就過得很快...
吃屎白藍仔 在為黃牛發聲耶
打黃牛這麼多人怕喔 笑死
支八畜都黃牛嗎 這麼氣幹嘛?
如果能落實超開心的!但還沒看到配套,不知
如何落實…
政策就是要有感 沒人同情黃牛
饗饗也有黃牛??== 難怪訂不到
就跟少子化辦公室一樣,沒有人反對解決
少子化問題,但你弄出來沒屁用就不能怪
別人酸言酸語。
不是一天到晚說罰金不適宜,現在重罰
又靠來靠去
PS5受害者
只要轉賣不超過原價就沒事
結果轉蛋法還在裝死
饗饗6月之後訂金制,這邊應該是能
不能抓到才是重點開始再來加重罰則
二手房一直漲就不算黃牛喔?XDDDDD
出來講違憲會不會被認為可能是黃牛
白蟑螂藍蛆會找問題噓
那台灣代理商應該先抓一輪。冷氣國外的
三倍價格
日幣當台幣賣的算不算黃牛代理
預售屋轉賣算不算?
認真說,票加價轉賣能罰,ps5,顯卡是不是也
要罰?
這種違背市場原則的做法
感覺最後也發揮不了什麼效果
不是說提倡黃牛,但是立法標準請一致
台灣政策歪七扭八的不是沒道理
外掛搶票本來就是讓黃牛問題更大的癥結
感覺還不完善還有漏洞可鑽
黃牛又不是只有賣票才有
大事不做專幹小事
有在想辦法擋黃牛是好事 給推 但是似乎會
產生其他問題
讚啦
二手房越賣越高,能否用來比照
高官家屬也想看演唱會啊
文創法在那邊扯股票 == 文創法裡面是有
在管股票膩
立法是好 要怎抓又是問題
預售屋轉約都還沒罰這麼重
爛死
我覺得很好
還能更好
台灣一定有自己的玩法
不只罰黃牛,跟黃牛買票的也該一起罰
呵呵,立的好像很難抓,一次罰到怕這樣
預售屋轉賣賺好幾百萬沒事...綠畜吃屎
綠蟑螂側翼們又少一項收入了
遊戲機黃牛咧?
應該的
最好推廣到所有黃牛行為
到底怎麼判斷用外掛搶的票?
喔喔房價可以比照一下
可能黃牛沒獻金吧?
兇個屁 我如果是黃牛 票免費送你都
沒關係 但運費要二萬
外掛搶的票大概是繞過伺服器直接買票吧
水喔
以後黃牛應該會人工搶票,然後賣50倍價
笑死 藍白已經崩潰到幫黃牛洗地啦
這個不錯啊 支持
笑死 另加手續費呀 台灣人很聰明的
刑法不修,修這個對治安有幫助?
房屋加價轉售是不是也是黃牛的一種?
外送平台的商家也都要抓吧
這個很可以
這個夠兇嚇到一堆垃圾黃牛了齁,以後
修其他詐騙罰則更有依據修重一點
超讚啊 支持
修這法很無聊 美國都不會這樣搞
黃牛票原價賣但綁其他東西就好這不是已
經有過了
房屋加價轉售是不是也是黃牛的一種?
房屋加價轉售是不是也是黃牛的一種?
房屋加價轉售是不是也是黃牛的一種?
X
比方說你可能是鄧紫棋粉絲 今天一張票一千二,然後一開賣就秒殺沒了 然後網路上有人賣兩千二 通常鐵粉們還是會買單買下來 然後開開心心進場18
不一樣 PS5沒有時效性問題 門票跟股票不一樣在 門票有時效性 超過演出那天 門票價值幾乎歸零2
好啦 這樣說好了 我現在有四張張原價22800,cold play最頂的票 我賣四張我本人的親筆簽名,一張五萬 買簽名照的人可以原價加買一張票,22800一張9
罰 : 。 : 處票面金額10倍至50倍罰鍰,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及相關設備(外掛程 式 : 、掃票機器人)購買票券,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300萬以下罰金。2
看起來很兇 但是規避的辦法好像也很好想 假設原價5000,黃牛賣1萬 多的那5000可以是 1.交通費3
建議那些認為有漏洞的 親身試試看 然後讓法院去判 判決出來就知道 你們的想像能不能過關X
這種東西用藝術品去規避就好了 我畫一幅畫 送你一張票 你要如何定義我的畫的價值 這比那些有公定價的民生必需品更好鑽漏洞 畫也可以換成原味內褲 襪子12
兇什麼 有夠好笑 現在賣黃牛早就進化了 現在都搭週邊在賣 我賣球賽門票+商品
爆
[討論] 未來持有色色圖畫也要判刑了連結: 原文太長,擷取其中一部份,本月10號立院三讀通過的法案 此外,三讀條文提高拍攝、製造兒少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 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若以招募、 引誘、容留、媒介、協助或以他法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37
[心得]政府可以禁止私人財貨轉移?以黃牛票為例內政部禁止預售屋轉售方案一出,本版投客們紛紛推估此舉將讓房價 井噴。不過,仍是有部分投客擔心這種禁止私人財貨移轉的行為,是否符 合法律精神,會不會到時候不會過,讓投客們空歡喜一場。在此我舉二個 法條,政府基於公眾利益,是可以限制私人財貨移轉的。 以下評論摘要來自(法律百科)28
[問題] 雲豹的票已經不能退票了如題,常在買票的就知道以前是設定前十天可以退票,扣手續費10%,後來有不肖黃牛前十天賣不出去大量退票,後來文化部才改成可以自選方案。 (一)方案一:退(換)票應於演出日前____日(最多10日);手續費不得超過票面金額10%。(現行規定) (二)方案二:退(換)票應於購買票券後3日內;手續費不得超過票面金額5%。(新增規定) (三)方案三:退(換)票應於演出日前____日(最多20日);手續費不得超過票面金額10%。(新增規定) (四)方案四:採級距式之退(換)票處理規範。(新增規定)27
[閒聊] 什麼算黃牛? 消基會:代購蛋黃酥、醫院什麼算黃牛? 消基會:代購蛋黃酥、醫院代掛號試圖營利都該罰 因應黃牛票猖獗,文化部修文創法部分條文,針對販售黃牛票與大量掃票開罰,行政院版 草案上周出爐。立院教委會今天召開「如何有效杜絕黃牛炒作票券歪風之法制及行政作為 精進方向」公聽會,邀請專家學者和業者討論。消基會董事長徐則鈺認為,黃牛票券只要27
Re: [閒聊] 哪項措施可以有效抑止黃牛票大家好,前幾天看到說時代力量黨團有跟板上的朋友討論修法, 今天一調閱才發現原來時代力量的法案,是在昨天送入程序委員會。 但這段時間其實已經有許多民進黨立委早已提出文創法的修法草案 大部分都是跟行政院版大同小異,差別就是罰鍰與罰則大小不同。 倒是在吳思瑤委員的版本發現亮點,整理給大家看一下8
[心得] 文創法(黃牛法案)修法摘要今天就《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黃牛法案相關的修法 朝野協商完畢了!! 距離天團回來我們家鄉應該也是年底開唱了,屆時法案三讀後,至少母法修完,實行檢舉 還有子法要繼續努力,期待能替迷妹更往前一步解決黃牛亂象。 也希望讓各位迷妹能得知目前黃牛法案修法進度,有迷妹親友的也請轉知~ 本次朝野協商結果摘要如下:1
[問卦] 黃牛不能哄抬票價,但可以放縱炒房?消基會說明,針對黃牛亂象,依現行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規定,非供自用,購買 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但炒房圖利卻一直放縱 有沒有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黃牛的八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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