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十元說自己沒有提出離隊
※ 引述《currry》之銘言
: 事實上啦啦隊又不適用勞基法
: 並沒有離職或性平什麼問題
: 簽訂的一定也是承攬合約
: 除非假承攬真僱傭啦
: 不過樂天很明顯不是頭撞到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90001&flno=5
就業服務法 第 5 條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
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
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
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
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誰說只有勞基法可以用的
難以舉證跟實際有沒有歧視是兩回事欸
--
所以搞得一堆行業只能做不能說
公司當然會用其他理由不續約
所以樂天對外都說沒有內規啊 但一年一簽 有一堆理由可
以不跟你續
一年一簽 約滿不續 就那麼簡單 不用複製貼上一串法規好
像很專業一樣
公司耍手段用最低限度約束保障啦啦隊工作權,居然還
有人可以假裝就業歧視不存在。
還好非本隊事務,我很高興我喵的人妻模範艾璐可以跳
到他願意為止。
樂天光是用人氣經濟效益減少就能不續約了
所以公司當然不會這樣跟十元明說呀,不然這裡面提到「
容貌歧視」,醜女醜男沒辦法當模特不就全部被告到死
愛帶頭營造職場就業歧視還有人護航,某隊還真的是從
大高熊公司開始一脈單傳呢
今年還有分女孩責任區,這是實質現實
女孩責任區真的是狠中狠欸
其實就是用各種去規避 這種沒被炎上不會改的
又不是白吃還明說 這法條只能管君子
所以為什麼公司不能選擇不續約?
可以選擇跟就業歧視不存在兩回事齁
你貼這幹嘛 不續約 有疑問?
蛤
幹嘛貼這篇不就是上一篇說不適用
平常都說資方很壞壞 遇到啦啦隊又雙標了 這個風氣也
真的是棒
以後球員60人以外要不要也說被歧視
一年ㄧ簽選擇不續約跟公然就業歧視是兩回事
重點不是不續約啊 如果真的是內規不續但用別的理由包
裝那就不行 但這種永遠有說詞可以圓
球賽六十外是托拉斯啊 不然為什麼美日要簽團體協約
啦啦隊難道是封閉聯盟競賽嗎XD
其實我覺得她商品要是還是暢銷第一,搞不好球團也是續約
都說是承攬不是僱傭了,你確定還適用就業服務法嗎
就業服務法哪一條有說承攬不符合 勞動部函式有說個
案認定喔
*函釋
不續約 有疑問?
條文每一個字都國字,需要幫你打給國中國文老師嗎?
如果被認定合約本人精神上是聘僱,你寫承攬是不影響
主管機關見解的
※ 編輯: kapture2204 (42.70.43.175 臺灣), 01/14/2025 12:23:04
但她公開戀愛後商品銷量人氣大幅下降也是事實 (而且
這種通常有實際數據)公司要是要以業績理由不續簽也沒
話講
台灣就資方社會阿 人民還會幫資方講話 真好笑
不續約如果被證明歧視等違反法規也是會被判無效
這篇在幹嘛?
要告快告
今天如果換成麥當勞這樣做 應該又要出征拒吃了
既然有法規可以救濟 那請你快建議10元提申訴 鬧大一
點看誰比較難看
有法規那你快去叫人提告吧
你有明確的歧視證據趕快給十元拿去告,不要只在這邊
發文
她現在喊非自願,是想看其它隊有沒有要收吧
真的,歡迎幫忙打官司或是直接幫忙檢舉樂天給勞動部,
既然你覺得鄉民講的都是豪洨的話
反正法規像你說的都寫在那裡了
有你真好 希望10元能聽到你的建議 做出正確的事
發法條發一萬篇沒用 趕快叫人去提告
其實台灣有些業務制的公司也是承攬合約
好威風 中文法規很懂 麻煩告翻樂天
喔對了沒記錯的話各隊啦啦隊招募新血時不只有性別限制
有的甚至還限制年齡區間,一口氣性別歧視和年齡歧視記
得一起告一告
我又不是陳詩媛的粉絲 也不是陳詩媛的律師
但很高興知道有這麼多人平常喊勞權都雙標齁
難以落實跟沒有問題是兩回事欸
推文真派
你喵對發文嘲笑殘障人士的球團工作人員也是視若無睹
,阿現在法規還沒有反歧視法,果然沒違法就可以歧視
了吧
下次被剋扣加班費 遇到玻璃天花板 都請自行負責^^
你真的很懂唉,大家絕對支持要告就告啊,就你這邊說
挺勞權結果有歧視證據又不給人家幫助他
推文真的都覺得這種約定俗成的事沒問題喔
推文長這樣各企業主當然沒差
因為你不是他的粉,所以你的挺勞權就只限於發文了嗎
樓上也挺好笑的 挺勞權就要幫他告?這哪門子邏輯 發
文發牢騷也不行?
對了,什麼叫作,難以舉證 跟 實際有沒有 是兩回事啊
,所以你今天沒有任何證據就直接認定人家歧視嗎
訴訟權歸誰是一回事 為了噴妹子假裝就業歧視不存在
那也是你的選擇啊
所以妳要女孩用法律爭取就業 但是沒有排班只剩掛名
這樣有比較好嗎?
樂子人
若沒有任何證據,就說人家歧視,算不算誹謗
我歡迎樂天球團告我齁 毀謗咧XD
*誹謗
蛤,所以你承認今天也是你想怎麼講就怎麼講,不用證
據,反正要告快告
歡迎這些覺得有證據的 拿證據出來告
當事人自己都暗示非自願離隊了不然呢 我看材料說話
啊
這難道不是法律保護之「可受公評之事」嗎
新聞寫疑似內規遭退球迷還不能討論哦
就業岐視存在,但法條訂這樣很明顯沒有用,就不用拿出來
特地說多有用了
當老闆真的好可憐 不續約要被拿法條出來鞭
啊我的討論就是在討論就業歧視實質存在啊
你要說樂天有,那其實也要舉證,也知道困難
我去應徵男公關不讓我做是不是就業歧視?
跟什麼有沒有用什麼關係 而且確實有人結婚還在業界
啊
暗示當證據,今天聽到的最有趣的,好好笑
其實就是在討論到底有沒有就業歧視啊
這條法規跟不存在一樣大家都知道
我又不是主管機關 但球迷不能依照媒體披露討論喔 那
整版討論司法案件的要不要都收起來了
現在就是,把暗示當證據,歡迎樂天來告,反正今天你
說有就有
歡迎樂天來告是因為有地攤刑法專家說我誹謗啊
我們哪有禁止你討論,反而大家都鼓勵你有證據可以幫
助人家拜託趕快提供,結果你提出了“暗示就是你的證
據”
跟討論就業歧視什麼關係 你要我去鼓勵陳詩媛檢舉 啊
我不能叫你鼓勵樂天提告喔
啊球迷不就根據已披露資訊討論 還要負什麼舉證責任
就業服務法的前提也是僱傭好嗎
在那不懂裝懂什麼==
https://www.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67&s=7278
等你很久了 中華民國93年10月21日 勞職外字第0九三0二0六九二三號 ----------------------------------------------- 查「就業服務法」(以下簡稱本法)所稱之「聘僱」, 係以有否提供勞務之事實而為認定,故尚非僅限於 民法規定之「僱傭關係」始構成本法之聘僱關係, 至其「承攬關係」亦包括在內。 要講去找勞動部齁 誰跟你說承攬不算
我就問你算不算「可受公評之事」的範圍啊
合約到了我不續約你就是就業歧視 厲害了
因為結婚所以不續約 這件事情就很微妙 一來續約與否跟資方
有沒有責任一定要續約是一回事 另一方面如何舉證是因為婚
姻關係而無法續約 又是另外一回事 只能說當初沒簽複數年約
如果是複數年約而因為結婚被解約就不一樣了
這跟可受公評有什麼關係
樓上高論之前先把勞動部函示看清楚後
其實這條也不是真的球團不講就一定不會成,但大公司鐵定
都有法遵,他一定會拿出一個法律上合理的理由,最簡單就
是商品銷量。妳也可以去證明公司講的理由都是虛偽的(比
如你的銷量明明就是PR95),也是可能可以證明公司實際上
有歧視。但是啦啦隊市場就是你結婚銷量可能會掉,那外在
觀察也就很難辨識到底是因為銷量不續還是因為結婚不續
承攬不適用我不知道你是不是不懂中文
實際上他的銷量 也的確公開戀情後就下降
尤其一次有不續了一排人,他拿一個銷量跟你差不多的說你
看他沒結婚這個銷量一樣沒續約,那要打贏的機會就微乎其
微了
勞動部說的:「查「就業服務法」(以下簡稱本法)所
稱之「聘僱」,係以有否提供勞務之事實而為認定,故
尚非僅限於民法規定之「僱傭關係」始構成本法之聘僱
關係,至其「承攬關係」亦包括在內。」
你眼睛要不要看眼科?
無聊 好了啦
銷量要看她掉到什麼程度
有提供勞務就算,干承攬什麼屁關係
你講的叫假承攬真僱傭 先去唸書
之前台籃板討論林秉聖雙約案時對於球員合約的方向就是 約
聘原則上不適用勞基法 但實際判例還是case by case
你才先去唸書 你有沒有提供勞務是勞動部說了算 跟合
約寫什麼無關
那個是將本來就該是僱傭關係的包裝成承攬
勞動部說你是勞資關係你就是 吵屁吵
其實那個函釋是在說就業服務法的勞工有自己的判斷標準,
不是用民法的僱用承攬分,但也不可能所有的承攬都是就服
法勞工,一般還是要回到勞動法的人格從屬性和經濟從屬性
來判斷
原則例外你懂不懂
我也是非自願不擔任google高層 請幫我維權 謝謝
勞動部那句意思是個案看
勞動部審查就業服務法案件是case by case 跟例外一
點關係都沒有
合約簽承攬你覺得是僱傭那要去打認定再去適用法條
那不就對了 所以你說承攬就承攬喔 你勞動部?
學校的庶務性工作算不算提供勞務 學校的庶務工作委
外給個人做之後 學校和委外人員是雇傭關係嗎?
雙方簽訂契約本來就會敘明是承攬契約 真的是在幫你免費上
課
學校和委外人員簽的是勞務承攬 而非雇傭契約唷
樓上的case看合約條文啊 勞工局如果認定是實質提供
勞務那就適用
委外人員在學校工作 但是勞健保得自己去外面加保
他會挑真說你說是就是妳是勞動部嗎
他就是在無限上綱 別一般見識了
敘明承攬他不一定是承攬欸 要教你幾次 笑死 勞動部
說了才算好嗎
公務機關都帶頭了
Ka大如果對這點有這麼執著 建議先幫全國公務機關的
每一個合約都要勞動部認定才能確定法律地位是不是
委外人員維權
這算新材料嗎?可以如何解讀?還請幫忙開示
根本就沒有法律概念
那不就對了 函式說個案認定啊 干條文寫不寫承攬屁事
認定什麼?不就認定是僱傭
所以承攬就不適用
可悲
函釋哪有認定是僱傭 笑死人 再貼給你一次
「查「就業服務法」(以下簡稱本法)所稱之「聘僱」
,係以有否提供勞務之事實而為認定,故尚非僅限於民
法規定之「僱傭關係」始構成本法之聘僱關係,至其「
承攬關係」亦包括在內。」
這邊的僱傭關係就不適用民法定義
你到底在跳針什麼
10元當初簽這種約心裡就要有底吧
球團可沒明示說是因為結婚不續約,所以去告根本沒用
又開始跳針了
就說假承攬才適用
那又不代表就業歧視實質不存在 平常加班費都看很清
楚 女孩的事情你倒是對資方很寬容呢
假承攬又不是你認定 笑死人
以你有沒有被認定實質勞務為主啊
啦啦隊一年一簽的模式就是雙方任何一方不續簽也都沒負擔
今天是啦啦隊沒續簽而已 球隊簽不回也是常見的事情
還沒經主官機關認定前就是「承攬」
那就是主管機關說了才算 沒有疑義會進主管機關嗎 笑
死人
邏輯100分
快貼給10元叫她去告
支持他去爭取該有的權益,只靠輿論去壓的話這社會
根本就不會進步
雖然我傾向他只是放消息給孝子們去燒前東家啦xd
勞動部自己就在玩假承攬了啦
公務機關承攬人員一卡車,勞動部也不會自己跳出來說他
們都是假承攬真雇傭
去跟法官說啊
拜託去告
拿去告啊
35
[問題] Q的身分認定有沒有違反就業服務法?第 5 條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 、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 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Q就是中華民國的國民,限制他的身分資格不就是一種歧視,這樣限制他的身分難道沒有23
[討論] 檢舉就業歧視會影響後路嗎?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雇主對於求職者或現任員工,不可以「種族、階級、語言、 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 、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而有歧視。其中,「性別」、「年齡」等與生俱來、 無法改變的特質,是禁止就業歧視的基本精神。 ~~~~~~~~~~14
Re: [新聞] 茶飲店徵「漂亮女森」 涉性別歧視挨罰10這是除了 「禁賣農藥來降低喝農藥自殺」 以外最白癡的法了吧... 社會上本來就會有需要「某方面能力」才能從事的工作 而性別不過是證明店員個人魅力罷了10
[問題] 入職需要戶籍謄本印章良民証是否有隱私疑慮?請問大家入職時都繳交什麼文件? 基本的身分證、駕照、健保的影本,這很正常。 銀行存摺封面也很正常,薪資匯款用的。 奇怪的事,大家有沒有遇到需要繳交很奇怪的文件, 例如:戶籍謄本(要求全戶的正本)、良民證(要求出生到今日正本)、印章、雅思多益成績單正本、6
Re: 徵求 小港青山國小附近陪讀姊姊法規名稱: 就業服務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第 5 條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 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1
Re: [問卦] 聯發科主管因支語 刪掉面試者?!該主管已經觸法還有人能挺喔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 、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 、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光明正大歧視中國用語,去投訴鐵定開罰3
Re: [問卦] 有科技業開嗆要刷掉建中 能這樣做嗎?退萬步言, 若該當事人所言為真, 且既然如此明言, 那麼該公司(該單位) 明顯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1
Re: [新聞] 快訊/PLG五隊聯合聲明開槓聯盟 陳建州5這就是赤裸裸的歧視 就業服務法 第 5 條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 、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 作者: betty87054 (小氣質) 看板: job 標題: [高雄] 美商泛技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代表 時間: Wed Jun 30 00:02:36 2021 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 作者: dktemplar (闇) 看板: job 標題: [桃園] 展策有限公司徵工程管理人員 時間: Wed Sep 15 20:14:46 2021 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51
[閒聊] 剛才提到有人覺得台鋼狂蹭飯店象37
Re: [閒聊] 去年大巨蛋27
[開戰] 我爪吐出來的場次24
[閒聊] 劉東洋26
[閒聊] 劉皇叔借荊州26
[討論] 韓版國防布? 2216空難23
[討論] 爪還有什麼可以送的20
[開戰] 太離譜了19
[閒聊] 北檢證人身分 約談藝人李威8小時19
[閒聊] 分到三場的三隊都有去喬吧18
[閒聊] 以後大巨蛋場次就照戰績比例分配好了19
[閒聊] 去年大巨蛋16
[閒聊] 改到百元或千元上面16
[閒聊] 場次要大鍋飯 那巨蛋票房要不要也大鍋飯13
[討論] 所以蔡其昌都沒事喔14
[討論] 簡單來說就是大巨蛋場次不夠多吧14
[閒聊] 如果變成爪迷不進大巨蛋客場13
[閒聊] 今年台鋼六場巨蛋口號13
[閒聊] 火腿交流戰急了13
[討論] 怎麼那麼巧13
[討論] 如果爪龍遠雄都有送13
[開戰] 會長12
[討論] 劉志威甘願當細漢喔?10
[閒聊] 巨蛋主客場37
Re: [閒聊] 沒看棒球硬要聊的…9
[閒聊] 爪可以拒絕排一些客場嗎?37
[閒聊] 沒看棒球硬要聊的…10
[暈船] 紀念悠遊卡狂銷26萬張 共捐750萬元給偏9
[閒聊] 其實就不要當客隊提款機9
[討論] 龍憑啥拿到最多場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