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不知該如何檢舉路霸?
來回報處理結果,
果然又被河蟹了...
信箱內容如下,
看來只能讓路霸繼續猖狂了...
案件主旨:
路口10公尺內惡霸停車,已影響汽車正常會車
案件內容:
路口10公尺內惡霸停車,已影響汽車正常會車, 如附圖, 路口10公尺內兩旁機車停滿
, 且該樓住戶(剛好是附圖這位),說此為這棟住戶的車位, 不能叫他們移走, 且嗆聲說找警察或里長都沒用, 他都很熟, 再請協助前去取締,以利車輛能夠會車, 謝謝!
權責機關回復內容: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您於110年7月28日致新北市政府人民陳情案,市長非常重視,已轉交
本府警察局板橋分局處理,有關查處情形說明如下:
一、臺端反映本市板橋區大明街20巷路口轉彎處停車一案,查道路交通主管機關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得於路口轉彎處考量道路路型寬度、交通量及路測設施等條件評估,設置必要之標誌或標線另行規定停車處所。次查交通部函示,如該轉角範圍未設置標誌或標線,因停車行為舉證不易,則不宣列為取缔範圍。
二、案經本分局派員查處,案址停車處所未設置禁止臨時停車紅線,現場停放車輛也未有明顯妨礙通行情事,依上述規定應不宜取締為宜;如臺端對案址路段標線標誌設置有疑慮或建議,請向本市道路主管機關交通局建議反映,由該局研議辦理。
三、非常感謝您的來信及對市(警)政交通問題的關心,若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惠請與承辦人聯絡,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 引述《targa123 (神族之主~~~)》之銘言:
: 如題,
: 小弟昨天要回家的時候,
: 看到停車格沒位置,
: 所以想把機車停在巷子裡沒畫線的地方,
: 如下圖,
: https://goo.gl/maps/Q1R2XdUfNyzf5YZQ6
: 結果剛好遇到這照片看那個人說我不準停那邊,
: 那邊是他們那棟的停車位,
: 結果我就跟他吵了起來,
: 之後連隔壁八方雲集老闆還跳出來說叫我不要停那邊,
: 因為我現在居家辦公,機車本來就少動,認為我在佔位置,
: 我就說要不是外面停車格沒位置,我也不會移到這啊,
: 而且這是公有地,
: 反正最後還嗆說找里長或警察來都沒用,
: 他都很熟,
: 現在不知該怎麼反擊啊,
: 本來想說申請劃紅線,
: 結果發現要先經過里長,
: 但里長...大家知道的...基本應該會搓湯圓,
: 還是說只能算了啊?
: 感謝各位解答了,
: 謝謝!
--
新北市警察局又回這種罐頭訊息,是不懂得檢討嗎?全都開除
怎麼會對警察有所期待啦,哈哈哈哈哈
你就大膽停進去,做好蒐證等車子被破壞
哪有被河蟹 他就沒劃線你要怎麼取締?
我也不是以畫線檢舉阿,路口10公尺不行?
市長信箱本來就是很哈囉的東西 把責任丟出去後運氣
好有專責人員處理 像交通這種的都是一個踢一個的
找記者還是簡單一點
巷弄轉角10公尺我以為所有地方都適用 社會黑暗ㄋ...
直接ipolice檢舉?
曾經警察頭頭的市長都沒用了ipolice可以嗎?我去試試
巷子內沒畫線的超難檢舉過的 但可以試著檢舉56條之五的
顯有妨礙他人,車通行車停車 記得過去時放超慢速度 我這
樣檢家裡附近的一台小黃6次了 最近車就不見了 應該收到罰
單了
板橋不意外,唉唉
有app可以即使上傳我今年就被路人照相噴兩張交通罰單...
我看照片都是路邊路人隨手用手機照的..罰單也寫路人檢舉
這種就直接報警並立即到場開單處理才會怕,市長信箱根本廢
沒被河蟹啊 就沒有畫線你想叫公務員怎麼處理
要嘛就學上面板友說的檢舉 要嘛寄信箱要求畫線
我是以路口10公尺檢舉的,又不是畫線,太避重就輕了
消防栓前面若沒畫線可以去停停看,看會不會被開單....
你就直接110請警察到場開單,記得電話中直接索取報案單號
市長信箱不用寄望了,那個跟廢物沒兩樣,踢皮球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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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 民族路212號之騎樓停車猖獗每次路過此地 行人連要交會都難以通行 更何況是要推嬰兒車過 我半年前就跟市政府反應 他們說會再跟此地的管委會討論20
Re: [請益] 我能拿改車仔怎樣?說真的,我們就拿這些人沒輒XD 我8/4剛好有線上反應 南區夜間車輛噪音問題 原文(略修): 您好,我是住在**路附近的住戶。 這裡每天晚上都會有汽、機車呼嘯而過(刻意飆車或拉轉速或重踩油門)的噪音,18
Re: [新聞] 即日起紅黃線臨停 民眾檢舉先不罰記者亂下標內容亂誤解,不要跟著無腦 來補腦正確內容,有理解錯誤也請幫忙導正,謝謝 不要以為4/30後都可以隨便亂停 ~ 可能傻傻地又被檢舉了 全文參考兩網址 全國法規資料庫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
Re: [爆卦] 北市徐巧芯議員違停不給開單 (當事人回應)【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8條規定:「禁止停車線(黃線),用以指示禁 止停車路段…本標線禁止時間為每日上午7時至晚間8時…」;同規則第169條規定:「禁 止臨時停車線(紅線),用以指示禁止臨時停車路段…本標線禁止時間為全日24小時…」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規定:「…十、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XX
Fw: [情報] 台1甲線中正路與市道107線明志路三段紀實作者: elynn889 (NcMar47) 看板: Road 標題: Re: [情報] 台1甲線中正路與市道107線明志路三段紀實 時間: Thu Sep 15 02:25:00 2022 ※ 引述《elynn889 (NcMar47)》之銘言: :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省道台1甲線)、明志路三段(市道107線)、中正路855巷路口現況4
Re: [問題] 政府帶頭在轉角十公尺違規停車55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 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 時停車。3
Re: [問卦] 打去警察檢舉違停,警察罵我髒話: : 如題 : : 我稍早前晚上11點打去警察局要檢舉違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