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爸媽反對是不是無解的難題
原文43
如題
其實現在社會確實很多這種情況
不過說難聽點
就是無法割捨原生家庭的情感
或者經濟因素
很多高標準30以上的獨身公主
大概都這種情況
以現代化說法就是 爸媽的寶
難以脫離舒適圈
就像我朋友一樣
決心沒下夠
本來不論父親多麼反對
都要嫁給在一起很久的男友
不惜登記結婚
沒想到沒多久卻離婚
因為想要讓老公獲父親認可
本來我在想,當初不惜登記也要嫁
相處沒問題
為何會閃電離婚
看了這文
原來是女生的問題很大啊
心猿意馬的
感覺這樣的女生也不好追
男方勢必會很委屈吧
要下多大決心單方忍讓啊
愛應該是互相包容
如果僅單方付出
對方還是執迷不悟,耐心用完後
還是盡早分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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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更多的其實沒有自主能力﹐或是不想擔責﹐直接推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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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上﹐以孝之名﹐一個情勒一個不沾鍋。看誰倒楣而己
→
確實住家裡舒服多了
推
女生確實也沒有決心
推
跟男女無關啦 你跟原生家庭太緊密 本來就很難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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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父母不放心或沒辦法放手,或子女不敢冒險,這都
→
合理
推
女媽寶其實比男生多N倍,只是社會比較包容女生
推
這種人生重大選擇 有你家人共同承擔風險 多數人都會
→
接受啦 前提是你們家庭關係真的好
推
其實是男女都有﹐但男的要接受社會毒打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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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關係好﹐主要是大家有腦子會思考﹐而不是一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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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的禁臠﹐那樣還不如回到封建時代
推
男女都有,都是說愛另一半 & 愛父母,好難抉擇,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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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穿了就是不想自己負責的軟爛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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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出來就快逃才是真的,不然有事就要獨戰對方父母
推
獨戰是小事﹐被拉偏架﹐然後來一句那是我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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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從背後從心裡捅一刀﹐結束
→
這種爛戲看到連電視劇都不拍了
推
為愛就該出來坦啊,連自己的父母都搞不定,怎麼搞
→
定兩人的未來
推
最慘的是其實是這家內戰﹐父母跟孩子在戰﹐獻祭了個
→
外來的傻子。然後一家子和好了﹐快樂的生活下去
爆
首Po如題文長 今年26Y 男友30Y 家裡管比較嚴 基本上一定要12點前回家 過夜除非出去玩否則一律不準 剛開始交往的時候爸媽知道男友家境沒有我們家好就非常反對1
爸媽雖然會疼小孩,無條件的對自己的小孩。 可是爸媽不能陪你走一輩子阿,他們通常會先走,下半輩子你必須跟老公一起過日子 所以另一半的重要性通常是略大於父母的。 現在的問題不是你爸媽的觀念,我覺得他們沒錯,他們只是不想你婚後跟著窮人受苦而已 。如果你這次沒有成,下次找男友前,一定要先搞清楚對方的家庭經濟狀況,7
我阿嬤也是這樣,女兒交了好幾任男友都被各種反對 也曾遇到過很喜歡的人,最後無疾而終 就這樣錯過了適婚年齡,後來終於發現不對勁想幫忙撮合相親 但來不及了,女兒已經不想結婚了 就這樣單身多年默默的年過50了18
這邊資訊不足 你家是正常中產可以幫小孩出頭期 男友單親啥都沒 問題是,男友本人的狀況如何? 他是醫學系,四大四中電資畢業?(應該不可能)5
都是剛出社會,但也有幾年經歷了 : 家裡管比較嚴 基本上一定要12點前回家 : 過夜除非出去玩否則一律不準 : 剛開始交往的時候爸媽知道男友家境沒有我們家好就非常反對 : 還直接對我說 沒有興趣認識他跟他吃飯67
原文恕刪 回文較長,但希望原PO能耐心看完我的故事 你的故事讓肥宅我整個PTSD發作, 彷彿我就是男方苦主。 先說結論X
米那桑空尼幾蛙 與你分享我外公外婆的故事,我外婆的娘家是富人家庭,當年我外公是個 窮小子 但我外公為了追外婆很努力,只要能賺錢的機會都不放棄,最後自己也有屬於自己的生意 ,雖然後來生意失敗是另一個故事,但是在認識我外婆到被他們家認同做了很多努力 而且我外公到過世前都很愛我外婆,外婆鬧小姐脾氣外公從來沒有發過外婆脾氣,一直努77
我是原po 本文也很長 有看到大家的留言了 男方優點有很多 當然不是只有很快樂而已 生活方面也非常契合 認識他的人都對他是好的評價 男友願意跟我一起面對我爸媽 但卡在爸媽他們不想聽2
施主 愛情的問題 不是雙方家長反對 是他們為什麼反對 你把數字列出來不就一目了然 他們反對也不算是無理取鬧啊
爆
Re: [心情] 想談一場老派愛情看到原文有推文說 七年太長 我想跟原po 分享一個例子: 我有一個朋友爆
[求助] 這段感情問題是否無解??我朋友男方A,有份感情困擾很久 詢問我,但我覺得也沒什解決方法 來看看版上有沒有甚麼更好的方法 以下簡稱男方=A 女方=B 男方的父母和兄弟=C 先說一下雙方大概條件29
Re: [求助] 登記完成後才被告知要收聘金首先,結婚真的不是兩個人的事情,而是兩家人的事。 就算想好兩人未來的所有規劃,也有同甘共苦的決心, 「告知」雙方的父母是最基本的尊重,應該不為過吧... 除非原生家庭真的很有問題,必須特例處理的那種,但原PO狀況應該不是 看完原PO的文章後只覺得女方很天真,竟然覺得結婚不用告知父母;24
Re: [求助] 沒有錢的愛情還能繼續嗎?唉 看到實在不能不回 想到自己當初結婚也是為了經濟非常拖 雖然我們經濟情況沒有那麼糟 不用奉養父母 只是男方過去表現不佳 當下工作又不穩定 跟我說未來他會努力的 請我相信他- 先不管要不要登記結婚,同居三年,又跟男友父親住在一起。 在法律上,這會不會已經被認定是「事實婚」了? 就算沒有登記,也有一定的責任和義務要背負。 首先就是生活費,事實婚是可以向對方要求支付生活所需費用。 事實婚的離婚,也是可以跟對方要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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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婚前] 這樣的經濟狀況適合結婚嗎先說結論:有疑慮就不要結婚,就算有小孩也不一定要登記。 適不適合這件事,說真的只能問你自己, 實際上就算看似很適合的伴侶,也不少五年十年後離婚的, 所以這問題沒有人能給你一個「對的」答案。 我建議你先思考,如果結婚後"最壞"的情況是什麼?1
Re: [請益] 婚前買房,婚後共同登記推文太麻煩了,直接回ㄧ篇 ㄧ般來說 以離婚來說 婚前買的房,要共同持有才有得分 婚後買的房,不管是誰的名字或者是共同持有,都沒差- 那你講的這些我都做到了阿 我家還給我500萬頭期款,房子我要登記給老公我家也不管 : 養一個小孩每個月花費好歹也3萬起跳 一開始我老公在國外,小孩五歲前全部我養 : 加上女生可能全職家庭主婦,還要負擔女生的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