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雞排妹請律師發出的聲明稿
https://i.imgur.com/VMkO37s.png
https://star.ettoday.net/news/1915485
看完聲明稿有點越想越不對勁,想問看看大家的看法。
關於第一點:
不想被外界干擾的直接對話,所以選擇直接去對方的聲明記者會。
為什麼不找個媒體來辦個辯論會,讓真相越辯越明就好呢?
在記者會的場合一定很容易被外界干擾啊。
關於第二點:
性騷擾的定義:單方面的不舒服即可成立。
意思是無論同性或異性,只要有一方對於他人的言行感到不舒服,即可成立囉?
而且還可以不用舉證,感覺這樣的世界會大亂吧
關於第三點:
應該是覺得真的提出告訴穩輸吧。
關於第四點:
承上點,只要翁道歉,雞排妹就贏了。
回顧一下雞排妹從以前到現在的影片,「貶低性秀場文化」和「毫無根據的社交觸摸」,應該不是這幾個月才有的吧,
而且之前更誇張的怎麼在那時沒爆,反而現在才爆,難道是過了這麼多年才覺得越想越不對勁?
關於第五點:
由於真相未明,不予置評。
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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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54747 (49.214.153.230 臺灣), 02/05/2021 20:43:09
※ 編輯: h54747 (49.214.153.230 臺灣), 02/05/2021 20:44:54
這個有男女情感互動相關嗎?
第二點比較有討論空間
照他第2點所指 那以後要威脅別人變得超級容易了 越高位就越
容易怕 所以越容易妥協威脅 這是大家所期望的?
可憐
無心的就道歉就好了啊...曾國城不就處理得很好,你也
沒辦法在幹嘛
現在道歉剛好直接下去 XD 傻了嗎
告也告不成,道個歉就沒事了,不是?
翁不就認為自己沒做,幹嘛道歉
光是不當面對對答就被影射成心理有鬼 這時道歉是打算直接被
翁早點學曾國城那樣就沒事了吧...
一波帶走是吧?
異性互動造成對方可能不舒服 多少一定有,你也沒辦法
保證啊...
這是對方主觀問題...
道歉?是為做過的事道歉還是為沒做過的事道歉?
形象不同...
還是那句話 互動造成對方可能不舒服就要道歉 這例子剛好會
被抓著這點一路打到社會性死亡
一般人是什麼咖 這是男主角是什麼咖 同樣是爆炸 成本差太多
你都沒無心造成人家不舒服嗎?這麼強...
其實翁也主張G排造成她不舒服,現在才說是越想越不對勁,反
證都沒證據,而且性騷擾是主觀的,這樣咬下去也是可,大混戰
幹這廢物事務所第二點要不要回去大學重修法律
沒喜歡過她
跟她同性別讓我很困擾
算了,委託,意思是只是傳話罷了
第二點那個講的太過簡單,因為便自由心證,但這個自由心
證無法當作法律判決的理由,因為沒有影片沒有錄音,所以
基本上沒證據的狀況下翁可以提誹謗吧?然後假設雞排妹是
真的有被摸到或怎樣的話他就做自己就好就是她自己的事他
自己的決定,翁根本不用搞今天的記者會,今天記者會根本
多餘的。
而且我覺得假設雙方都沒有惡意,雞排妹覺得不要現場把事
鬧大現場不好看,翁也可能真的無意不小心碰到身體就像曾
國城一樣的處理方法就結束了!兩邊都要互嗆然後都不直接
提告一整個就煩!
翁沒說舞台效果之前,雞排妹幾乎是沒辦法吧;但是他
自己說舞台效果...雞排妹咬舞台效果跟脫稿演出...這
兩個造成他不舒服,其實應該有機會。
性騷擾沒有過失罪吧 所以翁只要主張是意外碰到就沒犯意 這
樣G排也不能吉他 翁補個道歉就了事了
G排在被迫抖出翁之前 已經把情節講死了
現在道歉翁也是社會性死亡
所以其實整件事...我覺得請雞排妹也沒要 還怎樣,他
*要翁怎樣
他應該只是要翁道歉吧,畢竟這要 不容易,但是要讓
翁臭掉感覺很簡單(至少現在身邊很多女的很討厭翁)
翁是不能主張自己的版本噢 翁就是順著G排的情結硬凹才會搞
到道歉就GG的景況
首先有無罪推定,如果雞排沒有確鑿證據或者根本沒這回
事,那雞排一定吃不起訴,再來翁要告的是誹謗加民事侵
權,這陣子這麼多新聞,反而告成的機率高,所以雞排
當然只能一直口水仗啊
果然是踩著別人的身體往上爬~ 厲害厲害
還有不自證己罪原則 翁沒必要提出證據說自己沒性騷擾
反倒是雞排妹自己要蒐集證據
沒錯幹嘛道歉 給這個小丑當墊腳石?
沒做錯還要道歉? 某樓觀點
我查了一下法院對性騷擾認定,比較著重在被害者的自
述上....
蠻多人也覺得自己開黃腔不算性騷擾...
有些極端案例甚至是沒證據,但被害人說了算,其實翁
沒那麼穩...
重點在他脫稿演出+自己講出來的‘舞台效果’,雞排妹
只要咬著這個說...被感覺到被性騷擾,應該沒那麼穩會
不起訴或輸掉。
這一系列的文到底跟男女版有什麼關係啊...
翁的EQ太低
超穩的吧,過往沒有緋聞,同台女性無不舒服,G排沒證據是告
個啥,所以律師才不告,不起訴的機率沒有100%也友99.9%
沒有證據就是無罪,這世界還是有運作規則的好嗎?
當然只相信證據!不然和污陷有何區分?
原本只造勢,這種事私下就可解決,被記者套出才…
罷免跟外遇的新聞被蓋掉就好了
大道歉時代來了,以後走在路上看一眼就被要求道歉了!
出門戴太陽眼鏡應該就沒事了???
說你有看就是有看,反正讓他不舒服就是性騷擾了,管你有
沒有帶墨鏡。
傻了才會道歉。 翁就會被一波帶走了
沒做為什麼要因為妳主觀認知就道歉?
關於第一點,兩個人都有經紀人不是?
https://imgur.com/RZPfYPX.jpg 法律本來就是這樣寫的
覺得第2點有問題應該要要求修法 而不是質疑律師的說法
沒有證據。我說你殺人就殺人。
樓上...別這樣XD
性騷擾本來就是比較偏被害者啊...
你貼的跟第二點講的完全不同吧 光第一個字就不同了
而且都要有證據或是間接證據 第2點是直接講不用舉證喔
我也覺得常被雞排妹性騷擾
道歉三小啦 害翁立友形象大減 不用道歉嗎?
我今天說你賊就是賊 你自己請證明你不是兇手
不然請賠償我東西 這樣合理嗎???????????????
邏輯好一點 再來留言嗎 不然等著被噴
會覺得這樣會世界大亂的我都懷疑是家裡沒在教還是天
生就想摸人 好像你們都會遇到一樣
不是只有摸人,才會構成性騷擾喔,請多去研究一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74如果只有萬分之一的人會遇到,為什麼討論度會這麼高呢? 就是因為很多人遇到阿 無論是被指責是性騷擾的那方,還是指責對方的那方。
在法院上 除非穩死 否則一定要打死不認錯
模擬兩可的狀態下道歉反而會成為破口
你一定會覺得那些人打死不認錯很機掰
但是他們是因為不能認錯而不認錯
看看兩邊的聲明 我認真覺得翁要再重新找間公關公司
翁的團隊真的太廢
很無聊,要告就快點
遊戲公司的老闆才是78may要攻擊的啦
覺得 沒做的事 不用道歉 對方沒證據 有什麼立場要求道
歉?
她現在不想忍了不行嗎
沒做過的道個屁歉
聲明稿... 在法庭上能當證據? 笑死
覺得她好噁心
如果要付諸輿論公審,請把影片拿出!!!
對方讓妳不舒服,在旁觀者而言,不一定是性騷擾。
笑死 以後缺錢就去路上隨便找人對看 然後說你被性騷擾
就好了 嘻嘻
噁心
直接對話個鳥 以78的個性當面對質會給人家時間把話講完?
一定一直打斷 最後還是沒結果
人醜性騷擾
性騷確實是主觀認定,只要不爽就可以 但需要提供證據
在嚼青女權腦中,曾國城已經道歉了
我主場,妳沒受邀,自己跑來就是沒禮貌。
不道歉,我沒做的事幹嘛道歉,道歉了是不是等於承認有
做甚麼事。
我可以理解翁為何有這些行為,我是女生。
翁開這場記者會對於釐清真相沒甚麼幫助,講的內容也很
糟糕,唯一的幫助就是我變得有點討厭78了。
深在心很想要翁道歉,不知道目的何在www
翁也可 「毀謗」啊!不用求她 !
曾哪有道歉?低能?
雞換豬
曾那個聽全文跟語氣,覺得只是在反詢問雞排是否有冒犯而
已,但雞就自己認定成是道歉了
本來以為翁會吞下,配合他炒一下新聞,所以連捐款下臺階
都準備好了
曾哪裡道歉了?現在隨便喊一句就性侵喔
假設沒有錯幹嘛道歉 又不是女朋友
真有XX被洗腦成功喊曾有道歉捏哈哈哈哈哈哈來笑
爆
[問卦] 雞排妹現在是不是雙重標準?如題 當初雞排妹公開發文 說翁立友的眼神、行為讓自己感到噁心 說自己覺得非常不舒服 後來翁立友就變成性騷擾一哥了22
Re: [討論] 關於性騷擾,希望大家了解的事這串我唯一看不懂的是 為什麼這麼多人護航帥醫生啊 曖昧? 為什麼會講曖昧? 就是不確定的意思啊2
Re: [討論] 關於性騷擾,希望大家了解的事我覺得啦 不用一直幫某一方塑造形象 塑造身邊很多受害者 所以她很高機率是受害者 或是很難舉證 所以她說的都對 目前問題就是X
Re: [討論] 關於性騷擾,希望大家了解的事女友因工作關係常常接觸性平相關業務 以下幾個觀點我覺得值得討論 1.正常來說翁被指控應激烈為自己辯白 但是看起來沒有,不太尋常 講一些543,裝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