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討論] 跟蹤騷擾防治法三讀通過!

看板Boy-Girl標題Re: [討論] 跟蹤騷擾防治法三讀通過!作者
kim
(@@@@@@@)
時間推噓 2 推:3 噓:1 →:4

※ 引述《BoBoLung (泡泡龍)》之銘言:
: : 噓 tellthe: 意思是,你很容易會反覆監視、守候 11/19 15:
: : → tellthe: 尾隨、辱罵歧視仇恨貶抑言語、以電子通訊方式騷擾、寄送 11/19 15:
: : → tellthe: 或留置物品、傳送圖片或文字騷擾台女嗎?矮額~ 11/19 15:
: : 噓 ccnoire: 會幹這些事(監視、尾隨...)的不正常男人可以不要跳出 11/19 16:
: : → ccnoire: 來假裝自己是正常男人的一員嗎... 11/19 16:
: 某些人不知道是不是從小閱讀測驗都考零分耶
: 本法第三條第一項有八款,你們說的這幾個
: 監視、尾隨、辱罵、傳訊騷擾只是前四款而已
: 第五款是空泛的「追求行為」第七款是「買禮物」
: 我是很好奇,哪個「正常男人」沒做過這些事情啦

也不用這麼悲觀,覺得男人一定很慘

這樣講好了,我們想像以下幾種情境,
女生如果心裡不喜歡,但還給予正面回應,
應該都告不成。

一、line邀約被拒

男:明天要不要喝咖啡?
女:有事耶!
男:那下次吧!
女:好喔!

二、送禮後的line對話

男:這東西妳喜歡嗎?
女:還不錯,謝謝

三、傳貼圖

男:(愛心圖)
女:什麼事
男:訴說我的心情嘛!
女:哈哈!

那麼怎樣才告得成呢?

一、line邀約被拒

男:明天要不要喝咖啡?
女:有事耶!
男:那下次吧!
女:最近忙,不好喬時間
男:那可以先給我有空的日子嗎?
女:到年底都不行。
男:明年元旦可以嗎?
女:(已讀)
男:怎麼不回了?
女:(已讀)
男:回一下啦
…無限循環

二、送禮

男:這東西你喜歡嗎?
女:不喜歡,我會退給你,請不要再送任何東西
男:一定是我挑不好,再給我機會
女:不用了,我不收家人或男朋友以外的人送禮
男:別那麼排斥,再試試看嘛!
女:(已讀)

三、傳貼圖

男:愛心
女:(已讀)
男:擁抱
女:(已讀)
男:親吻
女:不要一直傳這些好嗎?

: : → xdccsid: 今年新聞德李男被誣告到爽,被跟蹤還要被開罰,還要打官 11/19 16:
: : → xdccsid: 司才能免罪 11/19 16:
: : → yongguo: 讓我想到之前那個偶遇同個女性三次結果被告的倒楣鬼新聞 11/19 17:
: 當然有些小聰明可能會說,不是有這些行為就罰
: 而是這些行為太過火才會被罰,也就是第一項本文
: 「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 但是這是客觀標準還是主觀標準呢?誰說了算?
: 如果又跟性騷擾一樣,醜男告白直接被告怎麼辦?
: 不要說這都是噁男幻想,李男的遭遇可不是假的~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79240
: 其他性侵誣告更是別提了,隔空車震的吳男也是警惕
: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0723/P4KUKNPEI6L3OVRFWCEGHVQB6A/
: 而這種因為客觀要件明確,至少還有辯駁的機會
: 現在變成主觀標準,你說不會被濫用,我也是笑笑

基本上法官的主觀這種問題都還是會存在,
不過我也認同法條定的不好,
應該要有但書:

追求、送禮、邀約行為被拒絕,
或重覆行為未獲對方正面回應者達2次以上者,
當事人即應停止。

這樣是不是可以呢?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81.165 (臺灣)
PTT 網址

xdccsid11/19 19:20其實就跟韓國的邀約3次條例差不多

friends2911/19 20:02這種主觀判定甚至有可能會因為被告性別而異 有夠噁

friends2911/19 20:03台灣都有法官會說你可以奪棒了

s21309292111/19 21:37台男為了自保,開啟買菜模式,邀約3次不答應就換下家

GimO11/19 22:01你最後一段建議的構成要件在實務操作上會非常困難

GimO11/19 22:02實際上女生有沒有不舒服 看對話男生就該知道了 不是一直逼問

GimO11/19 22:02答案

bbbing11/20 00:09版上一堆女生怕拒絕會被分屍的,能這樣輕易講出這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