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為什麼不討論墮胎權了?
心跳法案 波蘭早就在實施
還比美國更嚴格 完全沒豁免機會
要墮胎只能出國
相對之下 美國只是回歸州政府決議
事實上 自由派法官有一位是支持推翻法案的
因為州政府出錢 州政府當然應有管轄權
聯邦政府要干涉 那經費就應該聯邦出
也就是說 另立聯邦法案 把出錢的比例算好
才是法理上正軌
想便宜行事 那還有一招
總統發布行政命令
但是總統不當這個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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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跟沒料的人扯這麼多呢,當人家在論述婦女健
康權跟胎兒生命權孰輕孰重的時候,女權還在討論胚胎
是不是生命、胚胎的生命跟婦女的生命何者價值高等等
的愚論,就已經沒有溝通空間了,人家打從心底就沒有
要跟你辯論的意思啊==
容我更改一下,應該是如何權衡而不是孰輕孰重,打太
快筆誤抱勸
男女版 也可以討論這個?
因為台灣很清楚的只有少數宗教人士反對女性自主權吧。
因為不能嘴台灣女權
禁止墮胎需要政府出錢嗎?不太懂這個邏輯。
每一個國家的墮胎 多多少少都有拿政府補助 為什麼 你不
要以為墮胎手術很簡單 要維持一定品質 那就不可能搞全自
費 你允許墮胎 但是貴到自費付不起 你有意義嗎
所以州政府出錢設立補助 但是聯邦長期不出錢只出嘴 其實
很讓人困擾
墮胎的非法診所就是全自費的展現 又貴又造成重大傷害 合
法診所如果政府不出錢補助也是一樣啦
墮胎跟其他慈善不同 很難有民間捐款 所以政府不扮這個壞
人 墮胎其實本來就不容易
墮胎權本來就是天賦人權……看看最近那個10歲被強姦懷
孕的,法官逼她生;子宮外孕的,藥房不兌換醫生開的流
產藥;17週羊水破了,醫院拒絕引產,因為胎兒還有心
跳,一路拖到孕婦敗血症死亡。
我是絕對支持墮胎權的呀 不討論可能是台灣看起來不
會走回頭路吧 所以身邊沒什麼討論度
墮胎本就人權問題 如果有共識胎兒不視為人其實根本不用吵
某樓說的那些事 早就發生在波蘭 還輪不到美國
如果吵完 不施壓民意代表立聯邦法 那就代表 只是在政治
相罵本 因為解套方法大家都知道 但是沒人要做
全部都是發生在美國的事,10歲被法院強迫懷孕還是這幾
天的事
把權力下放各州只是「權利不被保障」的自欺欺人的說法
。
我建議你少看一點帶風向兼斷章取義的左膠SNS 看看大法官
自己怎麼說
甚至是最左膠的民主黨YTer 都承認 法律規定 危害到母親
健康可以無條件墮胎
10歲小女孩 懷孕可以用危害母親健康的理由合法墮胎 美國
不是波蘭耶
而且你不覺得這些左膠很奇怪嗎 在胡扯什麼 女孩已經越過
州境墮胎了啊
搞到要越州墮胎還不嚴重?喔,印地安納州月底也要討
論全面禁墮胎了。信大法官你不如信神吧!那個「危害
母親健康」有多惡毒自己查有一堆在美國發生的爛事。
就墮的原因不是母體健康問題才需要越州墮不是嗎?
越州墮胎是因為OH超過六週不能墮,10歲小女生只能到隔
壁IN,那邊目前22週之前可以墮,但是這扇門也即將關
閉。
還有一堆腦殘的說什麼子宮外孕不算危害生命、羊水破
裂也不算危害生命、腎衰竭不算危害生命......只要母
體還能呼吸,通通規定懷到斷氣前一刻墮胎才不算違法。
那堆腦殘的姑且不說 但是這個10歲的case就不是因為健康原因
本來墮胎的爭議就是要不要視胎兒為人 當視為人的一刻本來就
已經不能隨意抹殺該生命啦 給予限制是很正常的
你們連人都殺連人都霸凌卻回過頭說胚胞也有
生命?所以別人女兒別人爸爸的命都不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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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卦] 美國大法官拒絕阻止德州新墮胎法案剛剛美國大法官5:4宣布拒絕阻止德州新的墮胎法案 德州新的墮胎法案堪稱史上最嚴格的墮胎法律 懷孕超過六週不得墮胎 允許任何美國公民向州政府檢舉違反此法案的墮胎執行者 如果偵測到嬰兒心跳不得墮胎42
Re: [情報] 吉姆萊恩要員工尊重反墮胎派意見惹怒員工原始來源是因為N年前一個Roe v. Wade法案,上到 最高法院,結果法院同意聯邦政府可介入地方政府, 強制墮胎權限。但一直以來都有聲音說墮胎是地方 州政府管轄,聯邦不該介入,多年來都一直有要把 這問題發還給州政府自行決定。8
Re: [新聞] 美國法學家:反墮胎權只是開始 同婚法也左媒跟民主黨過度解讀東西 墮胎不在憲法保障=不能墮胎嗎? 大法官真正的意圖是把墮胎合法性降低到州的層級而不是聯邦層級 藍州基本上完全不受這個宣言影響 紅州的話也不是每個州都禁止墮胎6
Re: [新聞] 托馬斯大法官:應重新考慮避孕和同性婚姻其實美國是一個聯邦制的國家 每個州其實就像是一個獨立國家 也有自己的司法制度跟州憲法 當初只是每個州交出某些權力出來成立一個聯邦政府管理 所以這就是美國憲法的侷限性5
Re: [討論] 心跳法案是不是假議題?這個問題實際上也很宗教啦 不要說米國多先進啦 事實上美國多數的州還是十分保守的 很多事情完全離不開宗教...基督教 宗教的力量還是非常龐大的3
[討論] 心跳法案是不是假議題?相信大家對於美國的心跳法案即將在大法官會議上表決 都有看新聞吧 這個法案的爭執點 在墮胎權下放各州 也就是聯邦政府不再管理 不是說表決過了就不准墮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