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馬上做到!修法加重持兒少性影像刑責
沈伯洋立委剛才的回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pfbid0PjW8sgJ7cZxdp1vjGEDzxqtvTNQdQetRULqdGC5Sk3zSoBq9HGfF8eJiy8YkHrB4l&id=585695653&mibextid=Nif5oz
很多人擔心兒少修法會衝擊到iwin二次元的事情。
這兩件事完全不衝突。39本來就不該包含虛擬,這是我一貫主張。所以不管刑責怎麼調(如前文,我認為最多調到三年),虛擬都不應該放入。
我今天早上在議會也才在跟易餘確認這件事,應該連直播都看的到。除了接下來的協調之外,易餘是說要直接找法務部和衛福部來談,在公聽會之前就先確保意向。另外,也還是必須持續跟兒少團體溝通。
至於文字,我認為不需修正,刑法本來就有圖畫用語。正確的法律解釋才對,動文字反而麻煩。修法理由或許可以考慮。
如果有疑問,等等七點直播進來問也不是問題。連結下收。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8hGNicj8SI
現在直播中,大家有疑慮可以直接進去問
https://i.imgur.com/ls6iDgM.jpg
--
媽的 我吐了
大家要相信他說的話 不要去看他過去做過的事情
黑熊的保證值多少錢
雞排珍奶準備好了,你們繼續
狗屁不通
與其喊話直接白底黑字寫進法條 我就推
嗯,不需修正:)
噓的很快捏w
不敢寫都麻是任人解釋
我只看法條跟簽名 其他隨意
法律出身說文字不需要修正? 你信喔?
嘻嘻 橡皮圖章的話還有人信喔:)
柵欄壞了……
不需修正=隨便衛福部解釋
他法律出身看那些固定詞習慣了當然就覺得沒問題囉
加重刑罰馬上做到 排除虛擬討論再議
有問題去聊天室罵 在這邊臭或噓文改變不了啥
付出行動 才能有改變
橡皮圖章
不就是圖畫這個法律用語有問題
所以為什麼不一起修法
圖畫應該是要改成擬真圖畫吧,要不行政機關自行解釋你怎麼
辦?
快點去聊天室刷 直接臭他本人的好機會ㄟ
同樣都動動手指 去他聊天室刷有用多了
==== 畫個色圖到底是傷害了誰?! ====
真有問題也不必負責
還是解釋清楚較好。以前台中地院的法官就認為以真實兒少當
範本的色情圖畫才違法,但官司到了高院就被推翻
0反正現在用講的誰都會說,真到事情發生了再推說
我怎麼知道就沒問題了
不必去修!
這就是錢錢的力量嗎
不影響 嘻嘻
哈哈,然而法官是依法獨立審判,可以不甩行政機關命令。
真的要入法的話我覺得與其用「二次元」來分,不如用
「虛擬兒少」來分,因為二次元如果有明確影射真人的話
確實要罰,虛擬兒少不論是二次元三次元都不應該入罪
防爆部隊很急喔?這麼怕人知道有人很努力在協調嗎?
呃...其實他講的沒錯,原本圖畫不是問題,是衛福部
擴大解釋
法條裡的圖畫原意應該是"針對被害人畫下的圖畫",
是衛福部擴大解釋到無實際人物為本的創作物
其實就把真實存在受害者這點講明就好了,你叫虛擬仍然可以
擴大解釋
刑法的原則本來就該是著重是否有人受害
給政府裝上牙齒去做事時 也要同時裝上韁繩去拉住
現在看來暴走的衛福部沒人能拉住
相信隊友
開始聊了 想知道的可以聽
簡略說一下沈說的內容 跟衛福部協調的結果是希望交由
法務部來解釋法條 以及需要去說服特定立場很奇怪的幾個
人 然後他的立場是這個法條就是指針對現實兒少
行政機關擴張解釋就是不對 法條應該要由法務部解釋適用
的範圍 會往這方向來推動
至於不修改文字的理由 跟上面截圖差不多
我的想法:上面的截圖解釋正確與否有人能說一下嗎?
文字不需要修正,那衛福部、法院就不會這樣亂解釋、亂
搞了
上面仁兄歡迎去聊天室狂刷你的憤怒 有用 他會回答
文字如沒變動,還是高機率會再次出現同樣的戲碼..
他剛剛確實也有回答了 不知你有沒有聽到?
笑死 本來就都交給有權解釋的人解釋
現在方向就是樓上提到的 讓行政單位有正確認知
這裡一堆人打字打了一大堆 什麼都沒改變
還能有擅自擴權的部會呢:D
這方向可行 大家還在這裡打字幹嘛
任意擴權絕對不對 希望找法務部出來解釋法條適用範圍
今天打夠多字了 過幾同話題再來繼續打字
然後能形成相關行使的依據 這方向我覺得可行
行政單位連吃東西拉肚子的食安議題都不懂了
別讓 iwin 能鑽法條漏洞,這會較實在
直播結束了 IWIN相關問題的回答從52分30秒開始
基本上版上再說的幾個點他都有回答 能不能接受自行理解
衛福部擴權 法條應該針對真實兒少 這幾個立場他都有說
但是我剛剛沒聽到他要如何"執行的手段"
我大概知道了,他們的理由是如果針對這條多加只限定自
然人,怕會被衛福部這類人鑽漏洞說,其他沒有寫只限定
自然人的法條,都可以套在虛擬人物上,所以還是在目前
法條寫作邏輯下解釋
以我個人來說 看星期四的表現再說
信任(他今天說的話) 但要確認他後續做了啥
但是這樣代表法律的邏輯本來就排除虛擬,那之前買成人
漫畫被認為內容有未成年而判刑的法官,是完全不懂法律
邏輯?
還是立法體系的立法邏輯跟司法體系對法律的理解完全兩
回事?
法官,最後還是會有心證....
關於這件事 可能要被判刑的人提出司法救濟之類的
然後吵到釋憲等級的才會有結果了吧......
例如最近有人身高未滿160 被剝奪考消防員資格
就一路吵到憲法法庭去了
照他們說的立法邏輯來看,本來就排除虛擬,理應沒有心
證空間才對吧?總不會立個殺人罪,用心證把被害人親屬
判刑
從判例到釋憲...還有一點,是誰當這個案例?
對 這就是很弔詭的地方
不用修正 人家可以擴大解釋 不用修?
要有人當那個火刑柱上的殉道者
本來是排除吧?但, iwin 相關的人,卻不是這樣認為...
硬是踩死2次元:)
對 就直播中說的有幾個人觀念很奇怪(希望真的只有一兩人
排除就假議題 還被繞進去 笑死
然後現在就是要用法務部來當拉住衛福部這隻瘋狗的韁繩
問題是去看wiki 的話其實判例蠻多的欸 法務部真的會站
在二次元這邊嗎?
看事態發展了 走一步算一步吧
文化部上次被立委質詢...也是一個不知iwin 在搞事的狀態 w
就算保留圖畫,至少也得在前面加上擬真,要不然不管
怎樣我們都可能受害
當然是都判的不重啦 近幾年也都沒收處理 但重點是還是
有很多檢查官會辦
多加擬真又要去定義怎樣才叫擬真 認定還是主管機關啊
我是覺得從根本上限制這法案只能用在真人上是對的
重點是要形成類似判例的 讓之後能依循的規範或準則
不然哪天又有人發瘋胡亂解釋真的就麻煩了
禁擬真的邏輯跟禁虛擬的邏輯是一樣的,讓這種的過了,
之後要擴張到其他畫風,幾乎沒有阻礙
一直是真人吧?當年立案的立委們,也有幾位出來說明是指真
人
那之後就要看他們的提議是否能制約那群保護司的瘋狗了
看周四的"表演"嚕 大家都在看著
誰知後來竟有相關掌權者,自行管海邊了
這種想法跟我是御姐控所以禁蘿莉可以接受基本一樣
疫情期間讓衛福部吃到掌權(擴權)的甜頭了 該拉住了
會被任意解釋不就代表文字不夠精確 法條清楚好還是模糊
好用膝蓋想也知道答案
還是推,反正不滿意就繼續關注到滿意或可接受
為什麼要搞的這麼複雜,還要給法務部和衛福部自行解釋
,今天的問題不就是在衛福部和iwin自行擴大解釋。沈現
在自己就是立委,修改限制在真人(或法律用語是自然人
嗎)
不安しかない
屎衷選的好日子
至少修法理由上面應該要加註一下僅保護真實兒童,看先前
那些判決也是拿修法理由把原本無罪的變成有罪
看了一下沈委員的回應,他是覺得如果能在法務部那邊就停
下弄成不起訴是最好,所以才要法務部出來解釋
搞到法院跟大法官他覺得不確定性太高,要是釋憲結果不盡
人意那就完了
現況就是被衛福部拿去擴大解釋 為什麼不用修?
現在就是有單位越權了,什麼叫不用修法
他就以法理進行分析,一堆很急的在噓是在幹嘛
爆
首Po馬上做到!修法加重持兒少性影像刑責 黃捷等完成提案今送出 民視新聞網 即時中心/詹詠淇報導 檢方日前在黃子佼個人硬碟發現存放不雅影片,其中7部涉及未成年偷拍,引發輿論譁然 ,女星賈永婕及黃子佼前女友小S(徐熙娣)等多位藝人也連署修法,盼建立對台灣兒少31
連一刻都沒有為iwin 的戰敗哀悼,立刻趕到戰場的是… 請問兒少性剝削影像有沒有包含二次元呢? 目前原本iwin的爭議就是擴大解釋,這點目前都還沒有被解決 真的是一刻都沒有為此哀悼,就已經急於增加刑罰了 一直說立法者立意怎樣怎樣14
怕大家忘記,補充一下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5日 第二條32
黃委員的FB貼的修正草案 我怕吃4-11所以署名名單請至委員FB確認 草案為加重刑責但沒動我們想修的圖畫那條47
回憶一下兩個月前的iwin新聞 iWIN爭議延燒,「兒少性剝削防治條例」的修法源委是因應2020年台灣版N號房事件修正, 未料卻引起虛擬世界創作風波。對此,立委認為,iWIN和衛福部需重新檢視處理流程,更應 該邀集創作者、兒少專家等一同討論,不該直接擴大範圍,進而剝奪創作自由。14
額 先說加重真人處罰這點我是贊同啦 但和二次元無關的是 不久前不是還有兩個 國中被8+9割頸不幸去世2
怕什麼? 她們這幾位提案又如何? 難道忘了她們沒有過半? 大家要有點信心 過半的另外兩個顏色一定會把這種法案擋下來的爆
黃捷委員在fb的回應: 希望她說的是真的 --60
話說如果完全不相信少數那些曾經說兒少要切割虛擬的委員,連接觸都不願意了 那各位那還能做什麼對策呢? 選票集中把ACGN各大幹部送進國會? 繼續衝撞其他不表態委員逼他們表態支持ACG? 號召百萬宅宅上街給總統府壓力?4
關於這次的Iwin事件 好像有些小風波齁 我是覺得齁..有些粗暴的言論大可必啦..齁 大家就是來協商 專家會議討論出的結果齁 也是希望讓現實兒童的安全更有保障..齁 那些網友說的雙標 擴權 限縮言論自由是有點誇大了啦..齁
爆
[閒聊] 律師:兒少性剝削套用虛擬恐有擴張解釋兒少性剝削條例修正後,衛福部認為,兒少影像無論是真人或人工智慧製作,只要會讓人 聯想到性就不應散播。不過,在法界卻有質疑。承萬法律事務所律師蔡尚謙指出,兒少性 剝削條例是特別刑法,適用刑法處罰原則,但整部法律看不出有處理虛擬問題,衛福部稱 涵蓋虛擬或二創範圍,恐有擴張解釋疑慮。 蔡尚謙表示,兒少性剝削條例第二條是定義何謂兒童或少年性剝削行為,第三款雖修正為51
Re: [新聞] iWin下架兒少性影像網炸鍋 5大訴求單周萬這邊的意思是,衛福部的官僚不得低於一半。 但另外一半已經含包括展翅的兒少團體,所以剩下可能有法律、學者、甚至出版社 但都會在剩下的50%。所以本來就不可能佔一半。 : 張秀鴛表示,虛擬性影像作為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禁止的項目,已經行之多年, : 並非近期修法新增,在法律保障下,相關圖文並未開放販售,既是違法、7
Re: [討論] 吳崢、阿苗、亮君談iwin直播中剛剛進去聽了下 吳崢有講到芙莉蓮例子 二次元怎麼認定怎樣算是兒少的問題 也有提到沈柏洋發表的意見 應該算是有做功課 苗博雅大概沒做啥功課 提到古早對猥褻的定義爭論 但是這次修法問題不在猥褻 猥褻在修法前就有了 可能苗剛剛才惡補IWIN事件怎麼回事5
Re: [情報] 馬上做到!修法加重持兒少性影像刑責贊成啊 建議直接死刑 我就不信他們敢判持有虛擬角色色情作品的人死刑 刑度高一點說不定三次元和二次元反而切的乾淨 --X
Re: [情報] 馬上做到!修法加重持兒少性影像刑責沈伯洋在臉書的發文 很多人擔心兒少修法會衝擊到iwin二次元的事情。 這兩件事完全不衝突。39本來就不該包含虛擬,這是我一貫主張。所以不管刑責怎麼調( 如前文,我認為最多調到三年),虛擬都不應該放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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