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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IWIN] 展翅協會會長支持管制二次元

看板C_Chat標題Re: [IWIN] 展翅協會會長支持管制二次元作者
sam1234580
(貓貓豪可愛)
時間推噓 8 推:8 噓:0 →:15

→ s1001234: 裡面我覺得最危險的是那個刑責...最重七年,表示被判刑
→ s1001234: 的話一定要被關,就算被減刑到6個月以下也不能易科罰金
→ s1001234: 。這根本是要讓監獄爆炸的白癡刑責。不,應該說整件事
→ s1001234: 都非常白癡,完全視憲法為無物。

看到這推文去找了一下

https://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3418

1、須宣告刑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要件是宣告刑,和法定刑如何無關。例如詐欺罪法律規定的法定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具體個案中,被告被處一年六月有期徒刑,這一年六月就是宣告刑。

緩刑的條件之一應該是"宣告"刑2年以下
因此原則上是可以緩刑的

但 假如未來真的正是寫入法條內成立的話
是不是可以招集幾百個人一起去"自首"
第一次宣告緩刑後 過一周再去自首一次
理論上應該就是不得不關了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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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69.3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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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20402/24 01:10喔耶 可以吃一輩子的牢飯

lslayer02/24 01:11對 相反的對真人未成年但16歲以上 反而還可能沒那麼嚴重

yeeouo02/24 01:14反正刑法第59條是一直被濫用的狀態 與幼童性交罪3年以上

yeeouo02/24 01:14判不到3年的一堆 3-10年的罪都這樣了 7年以下就更不用說

yeeouo02/24 01:14了 那些人真的要保護 未成年的話應該去推動加重真實案件

yeeouo02/24 01:14的刑責 而不是去管虛擬兒少這種毫不相干的東西 只能說努

yeeouo02/24 01:14力錯方向了

找了一下 刑法第59條真的是隨便用...... 不過應該再怎麼減 都不可能把故意累犯減到不用關吧? 假如真的要搞總加速這招還是可以不斷自首就是了 但人數真的要夠多 太少人的話還真很有可能就順手把人丟進去了www

killme32302/24 01:15他們主張放色圖比幹真人幼女還嚴重的意思?

※ 編輯: sam1234580 (1.200.69.34 臺灣), 02/24/2024 01:21:19

lslayer02/24 01:29自首這招別鬧了 先不論可不可被關進去 社死問題會超大的

v989667802/24 01:35這招玩下去問題不是社死,而是是個人都知道在玩法律漏洞

Richun02/24 02:33以前那些想吃免錢飯的還要搞搶劫之類的大費周章,真的搞這

Richun02/24 02:34樣的話,我看一次新聞出來後會一票只想再進修的去「自首」

hitsukiaoi02/24 09:15法律漏洞本來就是拿來玩的啊 不然要年收快千萬立委幹

hitsukiaoi02/24 09:15嘛 補洞啊 不補就是拿來被玩

js85060402/24 09:20有洞不是問題,有洞不補才是

SRNOB02/24 09:26自首幹嘛 7年 去中出幼女4年再緩刑不好嗎

bnn02/24 13:24你就加速送個一萬件十萬件 看你法院敢不敢判坐牢7年塞爆監獄

bnn02/24 13:25縣實就是台灣剛剛跟上加州950鎂以下免罰的腳步 1200下不檢舉

bnn02/24 13:26連交通違規這種不用坐牢的都沒法處理了 二次元貼圖這種案件

bnn02/24 13:26受害者案件數為零的又沒有法益 你看檢警法院會有多快暴動修法

bnn02/24 13:27詐騙案十萬件他們就幾乎癱瘓了 二次元貼圖這種連受害人都沒有

bnn02/24 13:27受害金額基本為零的 你看它會不會翻桌不辦

bnn02/24 13:28法律人自己都知道沒有法益這些判刑對社會沒有幫助的 理由一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