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4-17廢除[討論]分類可刪推文之條例
回頭看發起的理由
「與板友進行爭執與罵戰 然後把幾乎所有人的噓文皆刪除
這樣根本不符合所謂的[討論]吧
到底是要討論什麼 所有人來都不能講話看他討論這樣?」
感覺問題很簡單呀 既然這分類名不符實
不然這樣 直接把「討論」分類改成「取暖」
其他功能都照舊
這樣路人不用熟讀版規 從字面就能知道意思
非常便利
也方便我看到不同意見
就知道可以不用進去一起取暖了
--
笑死
有料
這是要學邊板ㄇ
我沒看耶 原來已經有這招了嗎 我落伍了抱歉
※ 編輯: jojojen (222.229.50.96 日本), 07/05/2025 22:16:59挺好的,反正這板玻璃心碎片多到我都覺得進來就會被扎到XD
雀食
滾回邊...欸沒事
笑死,好吧如果改取暖我認為可以維持可刪文的權利
合理吧 人家都說好在取暖了 進來潑冷水就過分了 會很冷!
※ 編輯: jojojen (222.229.50.96 日本), 07/05/2025 22:19:08我竟然無法反駁這篇文章
身為提案人 我也支持這篇
那取暖文可以閃其他板規嗎?像4-11無罪 XD
沒有關聯吧 他版事務就去他版取暖呀 你可以建議別版版主也加上這個分類
這tag簡單明瞭 真的不錯
支持 覆議
邊板是取暖文下,推文人身攻擊加重處分
不過刪除推文還是要推文的同意才行,不能隨便刪
本篇標記為 [取暖],屬於情緒性抒發內容。
發文者保留刪除推文之權利(限離題、惡意),
請勿修改或刪除此前言,違者視為 4-17 違規處理。
啥 就連邊版都不能亂刪推文這邊卻可以? 也太暖了吧
喔喔 原來如此
※ 編輯: jojojen (222.229.50.96 日本), 07/05/2025 22:27:03不用限離題惡意吧 人家都承認玻璃心了 就讓他取暖讓他刪
阿,我看錯,是不能未經同意修改推文
刪除好像可以==
這裡當初關噓除了原本有實際用途外後來也是有人玻璃心啊~
因為有人不喜歡被噓,這次的也一直刪噓,說起來問題一樣。
好
「惡意」這點頗難定義,我的話反正對方都要取暖了,應
該就隨便他刪吧。不過認真說若有這種分類,會不會出問
題也無法確定就是
那位是比較好笑,自己可以噓人,不允許別人噓他
可以 就你了
有沒有考慮選版主
No 沒空 我對版主的期許很低! 不要犯法就好 其他人有意願我都鼓勵
※ 編輯: jojojen (222.229.50.96 日本), 07/05/2025 22:53:17笑死 有料
有料 取暖w
取暖還真的可行的感覺XD
欸我覺得這篇可以
觀念太正確了吧
取暖、共振 都可以
這提議感覺可以
沒空選板主有點可惜 祝福你囉
這篇就是取暖的最佳例子
確實
附議
這做法好像可以欸 ~
高招,然後要反駁的就另外一篇文,標題一樣但分類寫
冷水
這pH值XDDDDDDDDDDDDDDDD
雖然我認為不該給版友刪推文的特權,但取暖好有說服力
有取暖也該有冷水,這很平衡wwww
但是冷水沒有可刪推文的功能 所以可能會變溫水 如果尼不介意的話
※ 編輯: jojojen (210.157.207.248 日本), 07/06/2025 15:10:50冷水一樣刪意見不一樣的就好啦
6
簡單說一下個人見解: ※ 引述《arrenwu (最是清楚哇她咩)》之銘言: : (1) 該篇板務提議主要是源於最近有板友較頻繁使用[討論]的分類, : 並且看起來像是專門刪除文章底下的噓文。 : (2) 雖然大致上C_Chat文章是不允許發文者刪文,13
看到這個板務案,個人完全支持廢除[討論]分類可刪除推文的條例。 最核心的問題,在於這種權力本身就是「不對稱」的。 一個健康的討論,應該建立在所有參與者平等的發言權之上。 一旦文章作者(PO文者)可以任意刪除他人的推文, 他就從一個「討論的發起者」,變成了「言論的仲裁者」。4
這件事的起因是 刪除推文,引發民怨 但沒板規可以檢舉他 根據 C_Chat發文注意事項:![Re: [板務] 4-17廢除[討論]分類可刪推文之條例 Re: [板務] 4-17廢除[討論]分類可刪推文之條例](https://images2.imgbox.com/d4/b5/uAc6l0VI_o.png)
3
就條款廢除與否上 我是不支持廢除的 廢除該條款意味著討論這個分類跟[閒聊]已經沒區別 那還不如直接廢了整個[討論]分類 對於事件後的版規更改我認為需要從其他地方下手 其一是需要增加一條規則22
我簡單講講,很多人應該都不知道電腦發文時會有個畫面有寫這項, [討論] 代表你打算很認真的討論一個ACG相關的議題, 故該Tag授予發文者可以刪除太離題推文不違規的權力。 所以原則上從一開始就不是[討論]發文者推文什麼都可以隨便刪, 回文改[討論]也不行,發文轉文後才改[討論]的也要馬都不行或只能刪之後的,15
先說結論 我偏向不改 但不是因為認同"不改派"的論點 我自己其實強烈偏向取消這條 也就是以後討論TAG也不能刪推文 但改不改這條其實沒有根本性的差異 想認真討論 想認真吵架 想認真釣魚 都不會因為這條的改動而有任何影響 還能因為這條規定有變動來大開趴一波 超好玩5
撇開以往不談,不糾結於現狀。 所以我說是時候該改革了,要嘛所有文章種類的推文都給刪,要嘛就通通不准刪,很難嗎? --![Re: [板務] 4-17廢除[討論]分類可刪推文之條例 Re: [板務] 4-17廢除[討論]分類可刪推文之條例](https://i.imgur.com/0moj6Lob.jpeg)
4
“比例原則” 今天,分類掛討論,發文者就可以“不受任何限制”,想怎麼刪就怎麼刪 這行為就彷彿一人發一把槍,ok 誰在你的地盤撒野,你想開槍就開槍,“不受任何限制” ,對的 隔壁鄰居路過往你家探頭都可以蹦掉 獲得特權,卻無須付任何責任4
我覺得可以廢掉 目前已經有4-4還有其他版規可以檢舉在文章大量推文的問題了 發文討論者發了文你推文被刪,也很影響討論,你跟其他人討論討論到一半其他人要看你的 推文結果被刪了,不利討論。 為什麼不能離題就可以刪推文,發文者覺得討論的人太少…會不會就是討論者太少?
個人意見認為板友一律不能刪推文 原PO先刪,有爭議再檢舉,版主接著處理 或者 有問題檢舉,版主再做處理 也就是所謂有問題推文
![Re: [板務] 4-17廢除[討論]分類可刪推文之條例 Re: [板務] 4-17廢除[討論]分類可刪推文之條例](https://img.youtube.com/vi/mjpQPz4HSrg/maxresdefault.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