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日本即將面對的新判決:Vtuber身份遭攻擊
日本即將面對的新判決:Vtuber身份遭攻擊是否能代表本人?
眾所周知,漫畫人物只是創作,在法律上並沒有所謂的人權,但日本朝日新聞上週以一則報導拋出了一個問題,那就是時下正流行的 Vtuber 身份,是否能代表背後中之人的人權?
這個案例來自於一個官司,一位 Vtuber 本人對其他人提出了誹謗的官司。該 Vtuber 聲稱為了此官司,她已經停止活動了一年多,因為她先前在網路上遭到誹謗,因此她要追究這份責任。
這位 Vtuber 接受朝日新聞採訪時表示,她自幼跟著媽媽,媽媽過世後,Vtuber 對她來說既是「工作」也是「家」,粉絲對她說「歡迎回來」對她是非常鼓舞的。而即便誹謗的是她扮演的角色,這也對她的現實生活造成傷害。
朝日新聞雖然未說明事主是誰,但同日原本隸屬彩虹社的夢月蘿婭(夢月ロア)剛好發出推特,這是夢月蘿婭停止活動一年多以來的首次發聲,表明已經和律師合作提出訴訟,其負責律師也公開證實,加上情況吻合,因此外界多認為朝日新聞講的人正是夢月蘿婭。
這個訴訟案件源自於 2020 年的事件,當時夢月蘿婭與同社的金魚阪迷路(金魚阪めいろ)因口音引起的內部爭執,案外案則是理應只有金魚阪知道的對話內容,卻被專爆黑料的 Vtuber 鳴神裁取得,因此被認為極高機率是金魚阪自己對外爆料。
此事件最後導致了金魚阪解約退出,夢月蘿婭遭到外界攻擊而休息至今。夢月蘿婭則表示這些攻擊裡的指控很多都不是事實,這也是提告的原因,但並沒有透露她告了誰。依據夢月蘿婭的說法,該官司其實已經進行了一段時間,也許在不久的將來就會有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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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害了 一張圖也有人權
未看內文先猜夢月
喇仙萬
概念式連結
很多都不是事實 所以還是有部分是事實嘛
卡痛 哈麻油煙彈
咖痛!蛤蟆油炎彈
呵 不是事實還能跟老師分裂
vtuber圈子其實也是另一種演藝圈了
概念式連結
還真的是一張圖也有人權 就那句"概念式連結"
希洽:我領先你們四個宇宙
看法律怎麼訂吧 如果只保障自然人那應該就沒戲了
在網路上嗆人 鍵盤會被沒收
vtuber嗆人檢察官會把皮沒收ㄇ
看起來是在探討V是有專屬人格權還是做為一般財產權存在
。但基本上能得到賠償就好,管他什麼權www
話說鳴神裁有被告過了嗎
換個皮就換個身份跟人設,這如果能連結就好玩了
反正這是公司要煩惱的事情啦 吃爆米花看戲
找劉柏駿來說看看
裁狗早就被告到脫褲了
所以要不要說明一下哪部分是事實啊 想直接全洗白喔
請統神大談評論一下
概念式連結
Vtb 申請成為法人有搞頭嗎
跟品牌商標被詆毀的情況類似吧?
會不會沒收鍵盤滑鼠跟皮當犯罪工具
如果攻擊皮會成立,那這樣演員演反派被罵是不是也差不多
概念式連結
不管怎樣 這判決以後會一定成為Vtuber訴訟的參考
卡痛 蛤蟆油炎彈
一行字都有人權了
以後罵電玩角色搞不好也會被告了 罵10/10艾比小心了
之前看台V的時候也有看到有人表示不排除提告
還我金魚==
你各位以後看動畫小心別嘴角色啊
這由公司告妨礙業務之類的應該比較容易成功吧
喇仙萬
以後會不會罵角色聲優喊告
罵角色又沒差 但一堆人一定攻擊中之人好嗎
因為誹謗是侵害人格權法益的行為,若要成立的話,V最好
是主張套皮實況主的情況才有機會。
世界怎麼跟得上西洽
拉先萬
問題是慰撫金不單單只是名譽權問題ㄅ
一千張圖就有一千個人格
拉先萬!幹你的拉先萬!
用財產權的角度,從商譽受損這類的角度,成功率應該比較
高
未看先猜鳴狗
統神 我創一千個帳號 就有一千個人格
這次判決非常重要,會影響到未來類似的判法
V皮跟魂的連結性很強啊
用誹謗的話感覺有點難啊 可以說自己是在針對角色
V和裡面的人 不是角色和演員的關係嗎?
艾比的角色所有權是頑皮狗不是配音吧?
如果這樣都判失敗,那以後網民更可以隨便黑人,反正沒事
有人管不住自己的嘴 連中之人都罵下去的話就很難脫身啦
這能連結上 以後看電影電視劇是不是不能罵演員了
直接點名罵中之人應該就沒爭議了吧
皮跟魂分開看還是皮跟魂一起看 都幾
概念式連結
罵中之人判決當然可以成立阿 阿今天不就是罵皮喊告?
這個可以當作心理諮商教材
概念式連結
針對商譽提告應該可行
我比較好奇 那開庭要套皮視訊嗎
不管怎樣裁狗下去
以後要這樣搞 V請把套皮通通拿掉好嗎
看成造謠使商家商譽受損而提告
台灣法律領先世界
網路ID都可以成立了 有什麼好爭議的
針對商譽確實看起來比較容易過
皮在法律上應該是類似品牌的存在
罵中之人有事沒什麼爭議 罵皮有事就有待商榷 不然一些
影劇被罵得狗血淋頭的反派角色 其演員是不是也可以提
告?
概念式連結
主要是v是直接跟觀眾互動的 跟電視演員不一樣
告損害商譽確實比較合理
可以啊 就凹說收視率評價都是被他嘴低的
網路id那個也不太一樣啊,vt是演出捏,中之人
扮演的角色,跟直接網路id又些許不同
就說只是套皮Youtuber,罵皮=罵Youtuber本人
開庭要本人欸 這要怎搞
有找律師的話 人家應該有推演過怎樣才告得成了
電視演員也能出來直接互動啊
所以以後想知道中之人是誰 就是讓自己被VT告最快 嗎
太神啦 你的V
虛擬開庭啊 握手會怎麼開 庭就怎麼開 (挺
日本Liu博駿要出來了嗎
航航領先全球 太神啦 航航
為了看中之人 正常人沒那麼蠢 某些族群我不敢保證
所以就是當做是套皮實況主 說是演員很怪
如果想特定 直接告V比較快
卡痛!
出庭就請律師帶一台筆電用視訊的
對欸 告下去直接特定好像很快 日本仔加油啊
當然不行啊,VT是二次元角色哪來的人權
ptt一行ID都可以告了,一張圖一個名字一份工作可以告,聽
起來也很合理,總之先等判決下來吧
還是說VT不算二次元角色了,那VT是不是沒有ACG點
什麼套皮實況主 哀 世界跟不上西洽
如果帶一台筆電VT頂著皮出庭這畫面好像很荒唐 好好笑
罵皮真的很難判 例如今天去迪士尼玩罵一個卡通角色
那布偶裝裡面的人可以告嗎
ptt id那個是不同東西啦,你又不是在扮演那個id
在ptt本身聊天也不是演出,跟vt是不同的
之前不就有打lol被告的
記得有些有名的ID明確說過自己有給ID和現實不同的人設
一個是扮演著角色,一個是自己在網路上的代稱
這是不同狀態
炎上系VT的財富密碼就在這裡惹!!!!
中之人跟皮有概念式連結嗎?
我不是在扮演這個ID嗎
沒有法律常識就不要寫這種報導,通篇用語不順不知
道在寫三小
那他只是在扮演那個角色 在評論另一個角色啊
隨便套個皮 給人嘴然後告一告就不用工作惹
布偶裝又不是個人專屬….咦你說絆愛?
開庭也要套皮?我想看
網路論壇的id一般而言就是代表你本人,不然也不會那麼多
人出事時,都優先主張被盜帳號www
想辦法把罵皮跟罵魂的言論連結起來吧
對螢幕問審 哈哈哈
萬一被找到罵魂的言論 那罵皮的部份就比較容易做連結
問審過程記得live 可以噱一筆
我有1000個PTT帳號 我就有1000個人格 人格分裂就是
這樣啦
拉先萬 我也會阿 拉先萬
到時法庭上如果架起綠幕,做3D攝影感覺也很有意思ww
創一千個帳號 就有一千個人格R
感覺會是逆轉裁判系列會出現的開庭狀況XD
管你有幾個人格,都是在你那唯一的肉體裡ww
告人權告不成吧 v能當人權世界就亂了 侵害商譽還可能
可以弄個類似商譽的法律就行了吧 妨礙營業
應該是古美門會出現的狀況
果然霸凌仔就是問題多
二次元和三次元反覆橫跳耶
皮拿來當作公司經營可能還比較貼近現實一點
所以對後輩施壓那個到底是不是真的 想看告的內容
被同社妨礙營業 太苦了 雖然人家都畢業了
要追究停止一年的估計收益嗎?
搜了一下相關之前都在罵裁狗 結果這次人家講的是真的
多重影分身是不是 漩渦鳴人是不是
罵網路遊戲角色都告得成了,VT不意外吧
概念式連結
這行業又不像一般工作 炎上、沒梗、掉粉絲..等 怎估XD
能告應該是罵到中之人了吧
隨便一次直播都可能大起大落
同社的人還這樣捅...難怪彩虹打不贏齁
創多少皮就有多少人格,那你的虛擬人格體積真龐大
笑死 中之人強制暴露
wwwww西洽領先世界
金魚坂才更該告夢月
要沒收鍵盤嗎
玩遊戲針對指定的遊戲id辱罵也告的成了,vtuber 我覺得
有可能有機會
概念式連結
概念式連結
Liu Bo 菌——!
網路id連結更弱 不知道日本id能不能告的成
大概是評論他的是扮演的角色 被評論的當成本人 這樣吧
換個方式想 不可能套個V皮就隨便罵都不用負責
所以開庭要套皮開嗎 嘻嘻
他評論的是你扮的角色 不是你啊
如果勝訴的話大概會成為Leading Case,但日本法學家要
頭大了
應該說能不能成功,看你罵的是皮還是人,
你如果說這個路西恩有夠爛,難怪死老婆這種罵皮的
本來就無法成立,但網路遊戲謾罵基本上都是
明確針對中之人,所以才有告成功的可能性
這種問題未來一定愈來愈多,遲早要面對的
人透過V發聲 賦予V聲音的口音 這是屬於人還是皮的
皮的,因為你是在演出
去問台中地檢署吧 他們很熟 ==
感覺很難成功,看法院會怎麼判
連名字都寫錯的報導期待什麼呢
薩諾斯彈指,薩諾斯講打你們他很爽,那也是皮的
都是演出
台中法官領先好幾年
那這案馬上就解決了?
除非你說自己是套皮實況主,而不是在扮演另一個角色
他說既是「工作」也是「家」
日本可以派人來台灣找劉柏駿取經了,概念式連結的
先驅XDD
概念式連結啦
也不一定是要以「人」而是以「產品」這個身份
如果是以誹謗公司「產品」來告也不一定會輸
VT本來就演藝圈 YT也是阿 哪來另一種www
罵VT能告成 那罵亞斯娜母豬聲優也來告 都是扮演啊
用人權去打就是新判例比較難 用商品形象去打簡單多
卡痛
商品形象毀謗是Nin無往不利之一
V皮算商品的話 你毀壞商品名譽
聲優和VT分不清楚的就別來亂了
值得討論 不然V亂講話 都推給皮那不就很北七
你鍵盤到底還不還我啊 檢察官!!!
不用頭大啊,就是開啟VT=人類Youtuber套皮的判例而已
應該是以公司的產品來告才有勝算啦
換臉都要判刑了 你以為皮就能亂噴嗎
那個V是你的營業品牌,因為外在毀謗因素造成品牌價值
受損本來就可以求償
實務上聲優跟vt就是很難分啊,vt主打扮演角色
聲優也是扮演啊,負責判的會很頭痛
用藝名的藝人被人身攻擊還不是照樣告下去?
可是聲優扮演的角色嚴格來說又不是聲優的作品是別人的創
作,但vt扮演的角色不少部分是參照自己的經歷,本質上就
不一樣了
比如這一次被攻擊的vt,她在訪談時講述自己的人生,不是
就跟她的vt設定有不少吻合了
那這樣就是套皮實況主阿
vt本質上就為套皮實況主,跟聲優根本不一樣
大量廢文預感
VT就不是虛擬的啊
但要是說套皮實況主,又會有人7pupu
別拿聲優來救援,勿忘考哥.jpg
畢竟有一派認為他們就是在演出,自己人都會打架了
實務上來看就看vt那邊怎麼主張了,不過用商譽毀損
之類的應該比較好成功是真的
概念式連結
劉法官領先全球
想到台灣法律人
拉先萬
靠腰
靠北 西洽領先世界
一下子說VT的那層皮所以隸屬西洽領域
一下說是人類
都給你們講好了啊
商譽價值在公司方吧,皮是個人的還是公司擁有?
D4C 絕對無敵的領域 哪邊有利就套哪邊
既然主張是人類
來西洽不就跑錯棚?
今天去老鼠樂園對大耳人偶糙幹,是公司吉還是中之人要吉?
我覺得這個案子贏面蠻大的,因為他不只是攻擊這個角色,而
且連背後的人都一起攻擊了
太棒了 重新列板規囉
航航先驅
推文小心,不要為這種事水桶
PTT帳號都可以告了 貼皮也可以吧
跟遊戲帳號87%像
劉柏郡出來講啊
日本VT 領先世界
三小
V粉不是有人說不能討論中之人嗎
真的是VT自助餐耶 怎樣都行
說是藝名不就好了 很難想嗎?
跟遊戲帳號有差吧,而且遊戲玩家被提供言論都是針對
玩家也就是中之人,跟針對皮是不同狀況
有只針對皮嗎?很多言論都針對到中之人了吧,例如說80,
皮沒演過這個,那就是針對中之人了
認證代表本人的話V粉該滾出西洽了吧?
這種跟在遊戲中罵其他玩家角色的是不是類似啊
當然沒辦法R
官方沒公開本人沒承認,打皮怎麼連結本人=_=
虛擬形象和個人的連結和筆名有得一拼吧
= =這可以套用遊戲內罵人~概念式連結!! 只不過舉證
虛擬形象不一定連結到本人喔
中之人要真得出來面對了~那就玩完了!! 沒啥....
拍謝,我要說的是筆名不一定連結到本人喔
罵王志恆很變態跟罵黃秋生一樣嗎?作品演出的角色不一
定等同本人,王志恆是哪個角色可以去google一下
有個翁XX 網路上一直說是筆名,可是完全連結不到真
實的身份,一直是個謎
這對法律界太前衛了
如果vt本身有另外的設定不同於本人,就很難主張是詆毀
本人吧
演進大概就 類似PTT帳號ID~>2D圖形PO文~>2D+3D遊戲
劉柏駿有料
角色罵人~>油土伯罵人~>VT! 這樣子吧= ="有遺漏嗎??
概念式連結
演員的角色類比vt覺得還是不太一樣
因為演員角色非常多,大家評論都知道是指角色
但vt的概念連結關係比較深,同時間基本上
只存在一個角色跟本人的活動
這些案件大絕通常都是"我帳號被盜用!!" 看膩了~
不過VT應該很難用...變聲??替身??判例還太少= ="
只能說V相關的問題真的都頗有爭議
用破壞商譽之類的辦應該可以吧
我猜啦! 最後就追查那個時間點的IP~電腦前是誰???
我覺得vt要類比真人案例的話,v名就像一個綽號
接下來就看法官是不是認為罵綽號等於罵本人
也就是連結性是否夠強
然後舉鄭成功後~確定是中之人,一堆法上身了!!
舉證 成功= =" 幹~怎麼會打成"舉鄭成功"關他P事
挖 二次元人權法
綽號也算唷~跟遊戲內的ID一樣! 你罵看看PTT某ID看看
你確定要舉銅像嗎(?
問題時 二次元連本人是誰都不知道…
撇除恐嚇那種必查的東西以外
其他的好像連影射誰都不知道
假設真的要出庭的時候
中之人也不會去ㄅ 這樣怎麼說是有人權
連結要有唯一性啦,id是唯一的沒啥問題,如果
真的是vt名字以外的綽號,我覺得大概也連結不起來
今天這個案子因為是企業勢vt,商業名譽受損應該是可以連
結,但個人勢vt的狀況就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看這次能不能一次解決,給大家做參考
要用名譽來判也很難ㄅ
VT罵人 這算滿新的,看如何強調"連結"~不然要成立...
不過日本定罪率...嗯!!看最後的判決文吧XDDDDD
如果刑事成立,是中之人要帶著鍵盤跟螢幕去坐牢嗎?
不覺得vtb =人,但不實攻擊導致利益受損應該要可以告吧?
法人那邊應該沒問題~最低可以用商品受侵權行為等...
概念式
概念式連結
概念式連結
設定有別中之人怎麼會不能連結,我也不會冰洞雷擊術
你在RO上罵我我還是可以告你阿
是啊! 但是網路遊戲上罵人也走了幾年才成立的= ="
不過VT被罵自己生活受影響要用 §193 §195繼續看吧
我只想看中之人出庭照片
你各位玩mmorpg開語音是不是也套皮?那我罵你角色可
以對吧?
是這個概念?
請問罵電影角色也會被告嗎 人權是法律定義人才有 等法院
認證 嘻嘻
這是替身攻擊!!!
你罵電影角色做過的事情 不會被告 但你拿演員的事情
來說就有機會被告
坐等法院認證,嘻嘻
先撇除扯到中之人一定能告這點;如果網路上、遊戲中嘴人
能被告,那當然 V 也能成案。只是,日本怎搞我不清楚,
台灣的話要抽法官;類似的案例同時有些法官會判可連結
成罪、有些法官則相反覺得無法連結。
只是這種情況下,若不以人為主體,而是以營業妨害去搞
的話,基本上證據足夠應該都能成吧?
撕皮不好吧
台灣兩種結果都有過
網路上罵某帳號都能告到法院了
看法官認定vtuber是否某種程度上等同網路個人id了,畢
感覺有機會
竟排除公司因素的話,個人勢其實就一個網路帳號
非個人勢的話其實蠻像藝人的藝名的,藝名歸公司,也是
是角色扮演,就沒露臉而已。
當然不行啊 都是虛擬的了
連結 連你媽啦 最毒爛覺得虛擬角色跟本人有關係的白
癡
我大統神先知
部分承認部分否定吧 人格權無實際連結 財產權概念式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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