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土地登記規則免親自到場問題
想問土地登記免親自到場的情形
其中的一項是有登記印鑑
看契約書上蓋的印鑑章
是否和在地政事務所設的登記印鑑一樣
(一樣的話免親自到場)
但問題是交付契約書的時候
不是一定也要拿到地政事務所嗎
那我親自到場拿國民身份證正本簽名核對身份
比起我拿契約書在上面蓋印鑑章
然後一樣交給地政事務所(?
有比較方便嗎
還是說本人可以免親自到場
但一定等於要有人代位申請登記的意思嗎?
請各位大大幫忙解惑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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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8.164.22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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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enny02026 (39.8.164.228 臺灣), 11/04/2020 15:16:48
※ 編輯: jenny02026 (39.8.164.228 臺灣), 11/04/2020 15:17:11
推
地政士代理送件的時候義務人就不需要附印鑑證明也不用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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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身分啦,BTW親核身分的確比使用印鑑卡麻煩很多,尤其
是要檢查一堆個人的資料等等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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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數多的時候XD
推
拜託別整天來親核 真的很煩 看案件一直被打斷
→
親核要現場等到審查有空才能調戶役政 至少等半小時以上
→
不如印鑑證明乾脆
感謝大大的解惑 原來親核是這麼麻煩的一件事啊 沒有實務經驗真的很難理解
※ 編輯: jenny02026 (39.12.161.139 臺灣), 11/05/2020 09:42:30 ※ 編輯: jenny02026 (39.12.161.139 臺灣), 11/05/2020 09:42:58推
地政士代理送件也要附印鑑證明喔,但現在政府有推線上聲明
→
來替代印鑑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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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是在地所設置「印鑑卡」,就不需要再到戶政申請印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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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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