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她捍衛官員「說謊、緘默權」 徐巧芯
公務員服務法第 6 條:「公務員應公正無私、誠信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之行為。」
政務官是公務員吧。
是公務員就應該誠信清廉,法有明文。
現在請40%回答,公務員有沒有說謊權?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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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北 鐵劍五五六六,乃天命之所歸,特從天降,拯救凡人。
拎北以元始天尊之尊,下凡普渡眾生。凡我信眾,務須三步一跪,九步一拜,
向拎北宣誓效忠。欽此,快叩謝拎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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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質疑我們偉大的志潔大A耶 人家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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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養小三的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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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誠信清廉就革職,然後就沒人了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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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都說了「確保說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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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樓上一語驚醒夢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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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就是已經魔功大成 邪教化了
推
林志潔本來是形象清新的學者,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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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屎餵綠教徒 他們真的會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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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規定公務員有誠信的義務「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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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話」,扯什麼說謊權。還博士?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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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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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教徒還會説 你不吃屎嗎 不吃就沒東西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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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屎就是天下最好吃的了 萬一不吃屎只會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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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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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法不合黨現在的利益 所以是惡法應該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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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把公務員服務法拿去釋憲 搞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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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會違憲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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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苟官都說謊 憑甚麼要百姓誠實
推
有黨證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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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慶幸的是大多數國人都是算理性的,沒有讓林選上立委,她居然敢說要捍衛官員說謊 的權利 真的不知道是在說三小 立委如果問不出實話,如果沒辦法得知真相 要那個立委出來幹麻,吃屎用的!5X
緘默權其實是憲法等級的權力 連一般人不是罪犯只是嫌疑犯都可以有的 你要想 現在的立委有言論免責權 而官員並沒有19
現在的問題是立委要如何有效的質詢 官員:我不知道,研議中,謝謝委員意見 只要官員臉皮夠厚,立委根本無法有效質詢 然後對官員也沒辦法 官員只要忍15.30分鐘,被罵完就沒事了,反正後面有人罩著X
那我問你 如果官員真的不知道 不能回答 不知道 研議中 那要回什麼2
不知道就說不知道 不能回答就告知不能回答並解釋為什麼不能回答 研議中就告訴委員還要研議多久 認真誠實的回答很難嗎? : 那要回什麼X
每天篇數有限 拿美國例子來給大家看一下 緘默就是憲法層級的 然後立委已有說謊權(免責權) 司法講求雙方攻防3
美國憲法第五條修正案 中譯:任何人皆不應受死罪或其他重罪的審判,除非根據大陪審團的報告或起訴書,而但發2
: : : 每天篇數有限 : : 拿美國例子來給大家看一下1
有,因為不說謊的話 就會損害政府信譽了 為了和諧,說個謊 臭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