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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公然侮辱一個ID有罪合理嗎

看板Gossiping標題[問卦] 公然侮辱一個ID有罪合理嗎作者
Supasize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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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

9,000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

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5,000元以

下罰金。

PTT除非自己揭露身分

不然都是匿名

匿名ID 既不是自然人也不是法人

就是一個身分而已

在PTT罵一個身分算公然侮辱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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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GcLDe6N.gif

圖 公然侮辱一個ID有罪合理嗎

https://i.imgur.com/gTobMsi.gif
圖 公然侮辱一個ID有罪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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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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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tt.cc/Gossiping/E.8UDzZOsnmEEc

chadmu 05/24 23:28合理啊,ID可以和真人做連結,有判例

wild2012 05/24 23:28有沒有罪 要法官來判 你不是法官

法官官威這麼大啊

justice2008 05/24 23:28不合理 ID只是一個虛擬的名稱

Howard61313 05/24 23:28樓下智障

justice2008 05/24 23:29沒辦法跟真人有所連結

chadmu 05/24 23:29

justice2008 05/24 23:29除非他是用匿名ID 指名道姓辱罵你

zack730 05/24 23:29問劉伯駿

darkMood 05/24 23:29法官自由心證,被告你就知道了。

doro0202 05/24 23:29認真回,看法官

wild2012 05/24 23:29你看誰不高興 可以全部告 有罪無罪再說

wild2012 05/24 23:30讓對方上法院 浪費時間 被周遭人訕笑

qazsedcft 05/24 23:30看能不能連結

我主張要受這條法律保護須先公開揭露本名

wild2012 05/24 23:31才是那些訟棍的目的

mikasamikoto 05/24 23:31讓你跑法院他就夠爽的了

coffee112 05/24 23:31覺得看法官心情 很賭

Healine 05/24 23:31統神看到這篇就要發病了

qazsedcft 05/24 23:31像是你罵4X貓,大家都知道4X是誰

kenro 05/24 23:32其實應該是如此,但法院真的會亂判

※ 編輯: Supasizeit (203.204.194.135 臺灣), 05/24/2023 23:33:16

love0504 05/24 23:33不要罵樂芙

brucielu95 05/24 23:34呵呵 玻璃心廢人就會覺得可以告啊

zero00072 05/24 23:34ID 能在公開的場合肉搜得到就算。

junsport 05/24 23:35G排妹之前告網友就是報案後網路警察差IP

junsport 05/24 23:35對應到真人啊

andytaso 05/24 23:35站內信罵都能起訴了,id=人格,都跑不掉

eva19452002 05/24 23:35實務上就有2種不同判決,有一派法官

iPadProPlus 05/24 23:36

eva19452002 05/24 23:36認為不成立,有一派認為成立

arhuro 05/24 23:36不一定 看法官 我記得網路毀謗謾罵有成功

goodman5566 05/24 23:36統神看到你這篇 又要大談了

brucielu95 05/24 23:36所以還說台灣不是人治嗎?同一條法,

andytaso 05/24 23:37反正一半半的機會,就看你要不要賭了

brucielu95 05/24 23:37同樣事情 100個法官101個判決

arhuro 05/24 23:37也有失敗的 你說ID 英雄聯盟都各有案例

brucielu95 05/24 23:37台灣法律人這種垃圾水準也敢驕傲呢

wild2012 05/24 23:37其實也有破解法啦 要對方拿出證人

wild2012 05/24 23:38證明這個ID 是眾所周知的

andytaso 05/24 23:38阿北摸台女屁股沒事,肥宅看妹被起訴騷擾

wild2012 05/24 23:38你也知道 那些訟棍 通常都沒朋友 玻璃心

andytaso 05/24 23:38連法律都能2套標準,這你覺的要賭嗎

wild2012 05/24 23:38願意簽名 作證人的 應該少之又少

wild2012 05/24 23:39ID無法連結到本人 就沒事了

llgod 05/24 23:39你在這駡金城武是包莖肥宅看看

fly0204 05/24 23:40問劉伯駿

fake 05/24 23:40找是一定找得到人 推文明確指出Id可以告公

fake 05/24 23:40然侮辱 因為推文算是公共場合 站內信罵人可

fake 05/24 23:40能就得告別條

ptt987654321 05/24 23:41看法官高興 法官想怎樣判都可以

coffee112 05/24 23:41印象看過英雄聯盟亂罵有被告成功

ptt987654321 05/24 23:41ID連結這個 兩種結果的判決都有過

coffee112 05/24 23:41所以感覺真的很看法官 心情 =_=

twdvdr 05/24 23:42之前有判過可以成罪的

bokonon 05/24 23:42照理說是沒辦法 但是有些比較知名的Id可

bokonon 05/24 23:42以跟人連結就會中

fake 05/24 23:42但通常id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個組合 只有你

fake 05/24 23:42會使用這個id 全站也不會有另一個一樣的id

fake 05/24 23:42怎麼看都會連結到本人吧?

不一定啊 PTT的Faker是那個Faker嗎

※ 編輯: Supasizeit (203.204.194.135 臺灣), 05/24/2023 23:44:32

eva19452002 05/24 23:45如果ptt改為推文時亂數產成id,是不

eva19452002 05/24 23:45是亂罵人都沒關係?

bokonon 05/24 23:45連接應該不是這樣看 比如某知名Id 大家

bokonon 05/24 23:45都知道那個id 是誰 這樣才會中 大部分I

bokonon 05/24 23:45d沒人知道是誰 應該就不會成立 應該啦

bokonon 05/24 23:46台灣法治說不太準

yggyygy 05/24 23:47拉先萬

bokonon 05/24 23:47FB粉專也一樣 比如某知名粉專「只是堵X

bokonon 05/24 23:47」沒人知道他是誰 照理說是沒有人格權的

bokonon 05/24 23:48

qazsedcft 05/24 23:49這和本罪的保護法益有關,有人認為309

qazsedcft 05/24 23:49的法益是社會評價,你罵這個ID,大家都

fake 05/24 23:49就例如這篇文下面推文的fake就是我 如果別

qazsedcft 05/24 23:49知道你是罵這個自然人,也就減損他的社

fake 05/24 23:49人同樣在這篇文底下指名道姓 並且針對同一

qazsedcft 05/24 23:49會評價

fake 05/24 23:49個話題罵我 應該就可以? 但如果是換一篇

s203abc 05/24 23:49人都有名字

fake 05/24 23:49文在下面推文罵fake 可能就很難講

bokonon 05/24 23:52問題是如果沒人知道你是誰 要怎麼告別人

bokonon 05/24 23:52妨礙你名譽

bokonon 05/24 23:52AuV4?feature=share

star1023 05/24 23:52統神好像有說過類似的話題

brucielu95 05/24 23:54就問啦 一個人20個帳號,就20個人格喔

brucielu95 05/24 23:54自然人都沒這麼多人格 人格分裂逆

bokonon 05/24 23:55何景榮說的啦 他經驗豐富 有趣的點在於

brucielu95 05/24 23:55法匠屁了一堆原則要素,結果連基本常

bokonon 05/24 23:55 就算他們會告輸 還是可以一直要你跑法

bokonon 05/24 23:55院要你花律師費

brucielu95 05/24 23:55識都違背 垃圾

bokonon 05/24 23:56https://reurl.cc/VLaV9Z

ppnow 05/24 23:56靠北,有對應啊,阿你在網路罵ID不就是罵

ppnow 05/24 23:56那個人嗎,你沒事去罵一個ID幹嘛

fake 05/24 23:58同意 其實就是同意Id代表你這個人才會罵你

fake 05/24 23:58不然罵一個英文組合幹嘛 但就還是看法官怎

fake 05/24 23:58麼想吧

zeroiori 05/24 23:59那在美國會告不成嗎?

brucielu95 05/25 00:00美國根本不會給妨礙名譽入罪啊,覺得

brucielu95 05/25 00:01有損失自己提證明求償

s203abc 05/25 00:04用損失計算也滿務實的

PTTfaggot 05/25 00:10法官自由心證啊 說不準

heat0204 05/25 00:10看你有幾個帳號 1個合理 超過不合理

PTTfaggot 05/25 00:11美國人如果會互告妨礙名譽 司法早就癱

PTTfaggot 05/25 00:11瘓了吧 不過重點是他們更重視言論自由

PTTfaggot 05/25 00:11不像台灣假民主

stlevi811101 05/25 00:14概念式連結

xu3ej04vu06 05/25 00:14所以我的id有一定的識別度喔

huabandd 05/25 00:18除非有名到可以連結本人,如八千貓

k44754 05/25 00:19法官說了算啊

k44754 05/25 00:20有人沒事,有人被判有罪

tavern 05/25 00:24概念式連結 懂嗎

GODLP 05/25 00:26我覺得99%有罪 這跟打電動公然侮辱一樣

GODLP 05/25 00:27PTT跟電玩裡的ID一樣 都是不可取代性 他就

GODLP 05/25 00:28是他 除非那個帳號是大家都可以登入的

barkids 05/25 00:32身分?我就問,你是什麼身分?不就是人

barkids 05/25 00:32嗎?難道你不是人?唉,教育不能等

ms0545173 05/25 00:47桶身因為這件事講了快十年了 超好笑

ms0545173 05/25 00:48統神的法官跟他說概念式連結

linchw 05/25 00:5255開 看法官心情

ndtoseooqd 05/25 00:59這種應該送大法庭統一見解

ZXEVA 05/25 01:09問題不只是ID,是ID+IP,但確實還是看法官

ppnow 05/25 01:11你有沒有想過身份證的名字也是一個ID,你

ppnow 05/25 01:11上學的座號學號也是ID,我對你的學號侮辱

ppnow 05/25 01:11算不算侮辱你這個人?

Arens5566 05/25 01:16可以請教劉伯駿

fake 05/25 01:18姓名也是ID (嗯?

HodorDragon 05/25 01:55網路遊戲用ID罵人 被罰錢的都有

chris44099 05/25 01:58劉Bo駿:

Charlie8522 05/25 02:06概念式連結

BTR23 05/25 02:44統神示範過了

leoz69927 05/25 04:28合理啊人格權延伸

super10000 05/25 04:40主要還是看能不能連結到你這個人(大

super10000 05/25 04:40家知不知道這ID就是你本人),有很多

super10000 05/25 04:40在檢察官就擋掉了

mobileip 05/25 05:20鬼島司法笑話真的不意外

ErrMan001 05/25 07:11問劉伯郡的概念式連結

widec 05/25 07:29有公然侮辱罪就證明了台灣人多玻璃心

ggsize123 05/25 07:41匿名平台公然污辱特定人有罪 比如說你

ggsize123 05/25 07:42污辱館長就有罪 侮辱I’d的話則要看對

ggsize123 05/25 07:42方id 是不是公認的某個人 比如說cher

ggsize123 05/25 07:42ish=徐巧芯

tkdboy111020 05/25 07:46概念式連結

ayasesayuki 05/25 08:00概念式

WarIII 05/25 08:00id連結到人這點越能證明越可能成

kirinstar 05/25 08:47很多類型的案子都嘛法官心證,像某銀

kirinstar 05/25 08:48行要來撤銷我家的分割繼承協議書,有

kirinstar 05/25 08:48的法官認為分割繼承可以撤銷,有的認

kirinstar 05/25 08:48為分割繼承不能撤銷,遇到認同可以撤銷

kirinstar 05/25 08:48的法官也只要舉證分割繼承已公平分配

kirinstar 05/25 08:48遺產沒侵害到債權人(銀行)對債務人(某

kirinstar 05/25 08:48一位繼承人)討債的權利,就不會被撤銷

kirinstar 05/25 08:49,不要傻傻被銀行嚇到了

benka 05/25 09:52問劉Bo駿

andy0219 05/25 11:08劉伯駿說網路名稱有人格權

sdflskj 05/25 14:22你有1000個帳號就有1000個人格啊

sdflskj 05/25 14:23所以各位都是人格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