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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女老師拒盤查遭中壢警「大外割」上銬!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女老師拒盤查遭中壢警「大外割」上銬!作者
KillerD
(殺手D)
時間推噓29 推:32 噓:3 →:54

安安 我阿肥啦

這件案子的後續出來了

看到底下推文比起幾年前類似濫用職權警察一堆人蝦挺

看來要求警察按規定執法的觀念已經越來越多人認同...

前陣子在隔壁板有位鴿子的文章裡面就有提到自己濫用職權

還直接寫成經驗文

https://reurl.cc/33v7XL

看來雖然大眾觀念一直有在變

但鴿子本身卻常常搞不懂狀況

身為一個平頭為常規髮型加上喜歡咬檳果

所以常被臨檢的我來提供一些遇到臨檢時該怎樣應對的方法

希望大家可以保障自己權利

板上的鴿子也不要7pupu

有問題去翻你們最愛提的警職法

==============================

首先先來看看警職法裡規定可攔檢的條件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
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處所者。
五、滯留於應有停(居)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居)留許可者。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最常遇到的臨檢應該是路邊的酒測

這個屬第六項 所以就乖乖叫你掏證件就給他 叫你吹就吹

不要跟他含扣 畢竟人家依法行政也是很辛苦ㄉ^^

最有爭議的是第一項

幾乎是所有警察濫權攔檢時最常用的

我合理懷疑.$^&@$#*$^&*#[email protected]$

反正這個也是他說的算

雖然有大法官釋憲過了

但通常遇到拿這條的我也懶得跟他爭什麼(雖然要爭一定爭的贏)

證件給他看 看完就走


but...

如果不出意外 那麼應該就要出意外了

有些警察按完小電腦

發現你是毒品人口、有前科的或者單純覺得你很像犯罪分子

就會開始刁

要你下車或者搜車/搜身/搜包...

但其實你可以不用理他

按照警職法裡

查驗完身分只要你不是通緝犯或者無犯罪事實

你該配合的就已經配合完了

被要求搜車/搜包/搜身時

請先拿起手機/行車紀錄器開始蒐證

不要被警察話術說什麼不能拍個資法/偵查不公開等

蒐證不再個資法範圍裡 網路上一堆資訊了

偵查不公開更好笑了

你在路邊攔檢根本不是偵查階段

千萬不要被他唬爛了

所以用力的拍沒差

這是你的權利

然後用誠懇不失禮貌微笑地跟警察說:
(記得全程不要被話術激怒,只要你噴出疑似髒話汙辱性言詞
你就真的妨礙公務確定GG了)

我不同意搜索
我不同意搜索
我不同意搜索

很重要講三次

這時警察如果要繼續一定會很盧的說

阿就沒什麼 如果沒有就給我看一下啊 你自己打開啦 我不會動手

還是一句

ㄅ欠 我不同意搜索^^


因為如果可以動手警察早就動手了

為何要跟你在那邊543呢?

記住

要搜索必須要有搜索票
要搜索必須要有搜索票
要搜索必須要有搜索票

就算是要逕行搜索

也必須是目視可及裡有犯罪之虞危險

比方說長得很像甩棍的自拍棒 武士刀造型雨傘之類的

這些就可以直接逕行搜索

如果到這一步了

他還不放你走

請大聲宣告自己的權利:

我要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四章第29條提出異議

請給我臨檢異議單


我是相信大多數警察平常執勤就會帶啦

可是我也遇過沒帶的...

如果他有帶請他開給你

請記住異議單內必須與自己陳述之異議相符

不然你可以拒絕簽名

如果你拿到異議單了 內容也對了 也簽完名了

這時有可能會有另一個副本

有的警察會說

好!我開給你

那你要給我搜索

塞巴!不要理他

異議單跟同意搜索是兩回事

異議單的功用是到時候妳去檢舉然後開始打官司很重要的依據文件

但跟搜索沒關係

所以請在重複一次

ㄅ欠 我不同意搜索^^

這時如果還不放你走

可以問他

我可以走了嗎?不能走的話請問我是被逮捕了嗎?

類似語意一直重複COMBO

通常就會放你走


如果這時警察硬要跟你玩

會依照第7條把你帶回警局查驗身分
(但通常你一開始有掏證件用這條會很硬要)

但也就3小時

進警局後千萬記得

他只能查驗你身分

其他要你簽什麼文件都要仔細看

曾經就有看過混入自願搜索同意書的...

反正就乖乖閉嘴不要亂嗆

超過三小時不放你出來你就可以準備聯絡律師然後領個外快了...




以上

不是要教大家當刁民

這些都是法律上有寫的

屬於民眾自己的權利

也是警察執法的基準

希望大家都能守法喔^^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23.213 (臺灣)
PTT 網址
※ 編輯: KillerD (223.140.23.213 臺灣), 02/01/2023 17:55:27

alexhsu0909 02/01 17:58讚喔

homie407 02/01 17:58請問外快多少啊?可以打平律師費嗎?

看你的律師給不給力 通常賠不多啦 但這種官司就是出一口氣類型 其實如果你夠熟法條不請律師自己上也可以

yymeow 02/01 17:58經驗文哪有濫用職權。可以盤查,沒問題放

仔細看內容 他有引導違法搜索 他根本沒有搜索的依據及理由

mm58307533 02/01 17:58合理懷疑,你也可以認為是不合理懷疑

yymeow 02/01 17:58走。哪邊濫權了?

hh800315 02/01 17:59我之前領錢被盤查被騙過一次給警察看

※ 編輯: KillerD (223.140.23.213 臺灣), 02/01/2023 17:59:45

hh800315 02/01 17:59手機QQ

daye2012 02/01 17:59三重警察亂打人的,希望當事人也能夠告

daye2012 02/01 17:59到底

JamesForrest 02/01 17:59中壢這麼黑,法官又這樣判,中壢人

JamesForrest 02/01 18:00自求多福,小警察幫不了你了

所以可以違法濫權? 這樣你口中的小警察不也跟你說的一樣黑嗎^^

※ 編輯: KillerD (223.140.23.213 臺灣), 02/01/2023 18:00:46

yymeow 02/01 18:00袋子可以不給看,給看就別叫濫權

所以我就問引誘搜索的依據是什麼?需要搜索的依據是什麼?

※ 編輯: KillerD (223.140.23.213 臺灣), 02/01/2023 18:01:23

yymeow 02/01 18:01他問的是袋子可不可以給看,又不是搜索

所以需要看袋子的理由是什麼?

※ 編輯: KillerD (223.140.23.213 臺灣), 02/01/2023 18:02:30 ※ 編輯: KillerD (223.140.23.213 臺灣), 02/01/2023 18:03:33

yymeow 02/01 18:02引誘搜索是你自己的主觀,還反問依據?????

jay11404 02/01 18:03酒駕臨檢站只管吹不用給證件除非你確實

jay11404 02/01 18:03超標或它敢擺出「證件」臨檢站

yymeow 02/01 18:03沒有理由,所以不爽可以不給看。但是不表

aarzbrv 02/01 18:03是不是指定場所當場打1999或110就知道惹

yymeow 02/01 18:03示警察這樣問就算濫權。搞清楚好嗎?

所以我就問警察為何需要看包包嗎~ 我相信有很多一般民眾不知道可以拒絕搜索 這種在警方內部叫 "偵辦技巧" 你去看警職法 再去對照那篇文章 請問何須提出搜索之必要?

※ 編輯: KillerD (223.140.23.213 臺灣), 02/01/2023 18:05:36

yymeow 02/01 18:06你覺得他不需要,但是他還是可以開口問

那不就是我說的引誘搜索嗎? 邏輯爆炸?

ssnopra 02/01 18:06保存起來

※ 編輯: KillerD (223.140.23.213 臺灣), 02/01/2023 18:07:03

yymeow 02/01 18:06除非他強行開你包包,不然離濫權還很遠。

所以我一直問你 回到問題最一開始 為什麼要提出搜包要求? 理由?依據? 如果都沒有任何法源依據 憑什麼搜?

※ 編輯: KillerD (223.140.23.213 臺灣), 02/01/2023 18:08:03

yymeow 02/01 18:08是你要給他看,他沒搜。你這都搞不清楚,

你不要一直迴圈啦 不提出要求人家會開給你看? 提出要求的法源依據是什麼? 你好像很清楚可以告訴我嗎?

※ 編輯: KillerD (223.140.23.213 臺灣), 02/01/2023 18:10:11

yymeow 02/01 18:09上法院一定輸。直接拒絕就好了,不要去說

yymeow 02/01 18:09濫權。不然上法院你還要去拿證據證明你所

yymeow 02/01 18:10說的濫權的依據。

如果一開始不提出搜索要求 就不會有你後續講得 請搞清楚邏輯跟因果

mozaiwen 02/01 18:10用心,給推!跟警察在外面交手要錄影。

※ 編輯: KillerD (223.140.23.213 臺灣), 02/01/2023 18:10:50

yymeow 02/01 18:10法律沒有禁止警察開口看包包啊,就醬子

所以嗎 你也承認無法源依據 加上一般警察常踩著一般民眾不會拒絕搜索 所以常這樣玩 這不叫濫權叫什麼?

※ 編輯: KillerD (223.140.23.213 臺灣), 02/01/2023 18:12:06

yymeow 02/01 18:11不然下次你遇到警察開口看包包,你去告他

yymeow 02/01 18:12看看。期待法院的判決

放心 如果我已經拒絕搜索了還硬要 我一定告到底

※ 編輯: KillerD (223.140.23.213 臺灣), 02/01/2023 18:13:13

yymeow 02/01 18:13還有我說的是「禁止」不是「允許」,你看

yymeow 02/01 18:13反了。

我沒看反 是你從頭到尾都邏輯錯誤

※ 編輯: KillerD (223.140.23.213 臺灣), 02/01/2023 18:15:21

yymeow 02/01 18:14拒絕看包包還硬要你當然可以告。但是開口

yymeow 02/01 18:14看包包,你跟大家說這叫濫權。小心被告誹

yymeow 02/01 18:15謗。

警職裡哪條有規定在無犯罪之虞下可要求搜索的 包包借我看一下不算 要求搜索嗎^^ 要告歡迎來告

※ 編輯: KillerD (223.140.23.213 臺灣), 02/01/2023 18:16:36

daipon 02/01 18:15那是要依據什麼給警察看?我就拒絕打開

yymeow 02/01 18:16本來拒絕就好了,但是公開散布於眾這叫濫

yymeow 02/01 18:16權,就有可能被反咬

PHXD 02/01 18:20可憐XD

kinghtt 02/01 18:20提出不合理要求被罵濫權是能告啥?

kinghtt 02/01 18:22告誹謗也是要有行為,現在是那隻鴿子

kinghtt 02/01 18:23要求看包包被罵濫權?

vul81320 02/01 18:33感謝你的好心分享,垃圾警察就該全部去

vul81320 02/01 18:33自殺剛好

kmshy 02/01 18:35看來有個警專水準在那歡 跟他講人話有點辛

kmshy 02/01 18:35

veronica666 02/01 18:43建議去翻刑訴 了解一下什麼叫同意搜

aarzbrv 02/01 18:45哇要吉誹謗耶!批踢踢很多人對誹謗很熟ㄋ

allen7497 02/01 18:45刑訴啦,書只念一半膩?

aarzbrv 02/01 18:47要吉誹謗的歡迎來吉aarzbrv唷,超過十年

allen7497 02/01 18:47搜索還在警職法,亂教欸

sheagia 02/01 18:48類似影片可以看警張時刻 很多違法盤查教

aarzbrv 02/01 18:48有時收到站內信要開吉但至今沒收到傳票呀

sheagia 02/01 18:48

aarzbrv 02/01 18:50(sheagia指的好像類似yt美警日常3.0)

leterg 02/01 19:04警察要查我也沒差,我又沒怎樣,愛查就查

shrines 02/01 19:39

mapxu664 02/01 19:52講的頭頭是道,實際上民眾敗訴還是99%的

mapxu664 02/01 19:52多數

jay11404 02/01 19:59以前的人不懂告洋狀,這種破事傳出去

jay11404 02/01 19:59他們最在意的民主指數會狂掉分的

PPPGGG 02/01 20:09實用ㄨㄣ

leisureman 02/01 20:20是不是有人想當變態警察看人包包呀XD

bananaduck 02/01 20:34

dark0224 02/01 20:40警察行使公權力有一定限

dark0224 02/01 20:40制 不是嘴巴講講就可以

dark0224 02/01 20:40侵犯隱私

calllinama 02/01 21:44跟他回派出所就直接提審了啊

blackjack0s 02/01 21:51上面推文成功示範這篇講的 給推

ginoo55 02/01 22:04讚惡質警查很多

aarzbrv 02/02 01:53除了這篇作者熱心提供的建議,或許讀者們

aarzbrv 02/02 01:53也請多留意知法犯法的條子搶手機搶車鑰的

aarzbrv 02/02 01:54順手動作,如果在路上遇到有他人被條子

aarzbrv 02/02 01:54違法刁難,多幾個人拍看條子要繼續嗎?

aarzbrv 02/02 01:56那兩個三重警職罪犯看到幾個鄰人拿出手機

aarzbrv 02/02 01:56錄影,就不敢繼續打人了

aarzbrv 02/02 01:58補充:這次假借職務知法犯法的警職罪犯的

aarzbrv 02/02 01:59的全名叫葉政昱,今後可留意是否改名呢

Firsss 02/02 04:09爛警察真的佔多數

aarzbrv 02/02 13:53當庭撒謊之警職罪犯葉政昱其玉照:

aarzbrv 02/02 13:53https://i.imgur.com/Ug0WH53.jpg

圖 女老師拒盤查遭中壢警「大外割」上銬!

newsmaker 02/02 17:05

FCL 02/02 18:14不過該文有先查驗身份發現是治安顧慮人口,算

FCL 02/02 18:15是搜索依據成立嗎?

aarzbrv 02/02 18:21治安顧慮人口如果沒犯罪請問要搜什麼呢?

KillerD 02/02 19:01我文中有提了 就算是毒品人口 前科 緩刑

KillerD 02/02 19:01假釋中 警察都不能搜

KillerD 02/02 19:02在沒有犯罪事實之前都不能 這就是所謂的

KillerD 02/02 19:02無罪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