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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佟寶駒會怎麼幫這小子辯護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佟寶駒會怎麼幫這小子辯護作者
ejrq5785
(問問哥)
時間推噓 2 推:2 噓:0 →:2

※ 引述《tyrande (泰蘭德)》之銘言:
: 台灣好像好久沒死刑了 然後這個又有未成年buff
: 人權鬥士佟寶駒 高等法院公設辯護人
: 常在高等法院出怪招
: 假如接手了這個棘手的案
: 會怎麼幫這小中二、殺人犯減輕罪刑
: 或脫罪
: 有沒有掛~?

先說一下,原則上不可羈押被告^^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71條1項
「少年被告非有不得已情形,不得羈押之少年被告非有不得已情形,不得羈押之」

而且羈押可能會導致被告中斷學業,讓原本偏差的被告更偏差,更不能羈押喔^^

行為人的部分:應討論的是傷害致死罪,而非殺人罪
被告不是「殺人犯」,殺人犯要有殺人故意才是殺人犯,至於有沒有殺人故意
,法官依法審判,要判他殺人罪必須「毫無合理懷疑」,且這點舉證責任在檢察官^^

本案應具有合理懷疑被告僅具傷害故意:
尤於行為人是一個8+9的屁孩 這把刀應該是他平時隨身攜帶,並非為了攻擊被害人特別
準備,不能因為他用刀攻擊被害人就認為他是有傷害故意,再者被告跟原告素無仇恨根
本不相識,被告僅是因為一時要替乾妹出一口氣,並非長期與被害人有嫌隙,這點也可
以輔助說明被告是沒有殺人故意^^

另外乾妹的部分應該是無罪的
刑法上的教唆犯成立,依據法律規定,必須具有教唆故意與教唆行為故意,學說上稱為
教唆的雙重故意。這個在本案到底有沒有也是存疑的,請檢察官舉證。

乾妹可能只是把委屈跟被告說而已,至於被告要採取甚麼樣的行動,乾妹根本沒有教唆
。退步言之好了,即使認為乾妹有教唆,乾妹應該也只有傷害教唆故意,而非教唆殺人

另外請法官在量刑的時候,不要忘記考量被告年僅15歲,會犯下這種事情
被告本身也是整個社會的被害人之一...我們整個社會都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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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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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arable 12/27 13:16我們與惡的距離,沒有人會想生出殺人

tyrande 12/27 13:16#你我都推了一把

comparable 12/27 13:16犯QQ

applebird 12/27 13:24會弄你媽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