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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民眾黨推動法庭直播 台北律師公會發聲明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民眾黨推動法庭直播 台北律師公會發聲明作者
kenbbc12321
(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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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super1314159 (你有多久沒看台灣團體了?)》 之銘言: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 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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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i.imgur.com/iZd9qrt.jpeg
: 〔記者林嘉東/台北報導〕民眾黨推動「法院組織法」修法,欲推行「法庭直播」,台北: 律師公會深表憂慮,今(7)天發聲明表達反對立場強調,此修法將對司法運作與人民的: 憲法權利造成重大影響,並呼籲立法院審慎評估草案,停止對直播常態化之修法,優先推: 動漸進、實證、配套完備之措施,確保正義得以於法庭內外真正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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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律師公會指出,憲法及訴訟法所保障之公開審理,其核心價值在於確保司法程序透明: ,避免黑箱作業,增進人民對司法之信賴。然而,公開審理並不當然等同於法庭公開播送: 。公開審理係透過有限且可控之現場旁聽,使社會對審判程序有所監督;至於公開播送則: 是將庭審過程毫無限制地即時傳播至不特定多數人,涉及人格權之干涉與公平審判原則之: 侵害,兩者在本質與影響層面皆有重大差異,不應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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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在事實審層面,庭審往往牽涉證人證述、被告發言、被害人陳述等大量對隱私與個: 人生活經歷之揭露,如容許公開播送,將使證人、被告乃至其親友面臨來自全社會的檢視: ,無可避免地在心理上產生額外壓力,影響證人出庭意願甚至改變陳述內容,嚴重妨礙真: 實發現。再者,公開播送易使案件被置於輿論審判下,當庭內發言或證據揭露遭媒體剪輯: 、斷章取義或後續被社群傳播評論,公眾觀感往往在程序尚未結束前即已成型。此種外部: 偏見,不僅對法官審判之獨立性產生重大影響,當事人亦可能因遭標籤化而陷於無法恢復: 之人格權損害,衝擊無罪推定及公平審判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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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就法律審層面,雖然爭點多集中於法律適用,較少直接涉及證據調查,但實務中往往仍: 需參照下級審所認定之事實基礎,並揭露當事人之過往生活背景與身家情況。若逕予公開: 播送,同樣會將當事人或其親屬置於輿論檢視環境,侵害其人格權與隱私權。又公開播送: 將導致法院審判過程被誤解為一種「公共表演」,各方人員之表現可能受到攝影鏡頭干擾: ,而非專注於真實發現與法律適用。且隨著深偽技術(deepfake)普及,亦恐造成法庭活: 動被扭曲、誤導大眾,致使法院公信力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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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參考外國的比較法經驗,美國聯邦法院對刑事案件仍一律禁止公開播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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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案件亦僅以「小範圍、漸進、需實證檢討」為前提;而德國僅開放「聯邦最高法院之: 裁判宣示」,其餘一律禁止公開播送;日本甚至只能在「被告不在庭的狀況下」拍攝法官: 入庭到庭審開始之間的兩分鐘,全面禁止公開播送的可能性,以充分保障被告、證人及關: 係人之權益。反觀,台灣目前缺乏完善網路治理、媒體自律與資訊安全配套,貿然開放恐: 生更多隱患。此外,公開審理固應維護,但公開並非毫無限度。現階段將公開播送納入法: 院組織法,對公平審判、當事人權益及司法公信力都將造成不可逆之衝擊。

法官就建商財團跟犯罪組織養的,直播後法官怎麼搞黑箱,法官接受招待也不是什麼新聞了,冰山一角,實際更多法官。

台灣無良建商這麼多,光是漏水房屋就一堆了,去到法院都建商贏,法官都是建商財團養的,他們根本不會輸,開庭搞你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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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rines 06/07 20:50交通幫、金融幫、司法幫...呵呵呵...

minoru04 06/07 20:53八卦一堆連中文都看不懂的怎麼看法庭

whatjim01 06/07 22:03啊 反正看不懂,那法律菁英是怕屁

windnia 06/07 22:50同步直播,一起公審未定罪的人?

kenbbc12321 06/08 00:25沒有直播,法官黑箱怎麼處理

iceroy 06/08 02:21綠師

sted0101 06/08 08:36綠狗很怕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