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熱炒店留負評「根本沒人想道歉」
學校強逼道歉?這有趣了
憲判字第2號闡明連法院都不能逼人民道歉了
學校竟然敢這麼作 簡直比法院還屌
而且既然都上新聞了
建議檢察官主動偵辦一下
就算不構成強制罪
讓那些活在傳統特別權力關係下自以為是的學校機關學一點最新的憲判字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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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用強暴或脅迫手段影響他人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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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叫施壓 不叫強逼 認定標準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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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道歉他們也拿你沒辦法
→
誰啦 快說啊
推
建議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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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呀 有沒有影響到意思形成自由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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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還是建議偵辦一下
推
這叫關切 懂?y
→
昨天道歉照片上或其他有去吃的人,哪些同
→
意哪些不同意道歉,覺得是被逼的就出來自
→
己扛,校方一起告一告
推
支持學生硬起來不要妥協 看學校怎麼玩讓
→
學生讓他們無法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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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不用道歉吧 先說我不清楚事件詳細內容 誰對誰錯沒有意見 但是我覺得現在太多店家太過在意估狗評價了 評一星兩星好像殺他父母 任何人本來就有在估狗評論留下自身感受的自由![Re: [新聞] 熱炒店留負評「根本沒人想道歉」 Re: [新聞] 熱炒店留負評「根本沒人想道歉」](https://i.imgur.com/fh2NXPs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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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攻的號角該吹響了 學生們 查一下那天吃飯店家有沒有開發票 如果沒開發票 快點檢舉起來 然後報警 投訴該店家的戶外用餐區 還有旁邊的摩托車 有佔用騎樓之嫌疑![Re: [新聞] 熱炒店留負評「根本沒人想道歉」 Re: [新聞] 熱炒店留負評「根本沒人想道歉」](https://i.imgur.com/aIWtOz1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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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邊都很怪啊 這種小事不至於給到給到一星吧 雖然評論是個人自由啦 但是動不動就給一星的話 整個分數很容易失去參考性![Re: [新聞] 熱炒店留負評「根本沒人想道歉」 Re: [新聞] 熱炒店留負評「根本沒人想道歉」](https://i.imgur.com/aIWtOz1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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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的是這整個鬧劇最迷幻的行為 起因不過是 學生覺得白飯太少給一星 店家覺得給一星不合理 僅此而已 結果弄到學校施壓學生去道歉? 今天我去便當店吃飯覺得不滿意我給一星 他說我滷肉飯才賣25幹你娘X
我覺得系主任做得很好 這群學生現在在學習社會事 不然他們現在就像一群巨嬰 他們覺得自己沒有錯啊 對 於情於理你們沒有錯
肥肥覺得學生被逼著道歉很可憐 還要拍那張皮笑肉不笑的大合照 簡直是強權欺壓百姓 羞辱程度堪稱Me too 不如今日發起白飯革命X
出來講啊?如果你覺得不公平,吞不下這口氣,拜託你快點出來抵抗這個社會的體制。 只會躲在後面能改變什麼東西?當年太陽花,之前的雨傘革命之所以能起來,就是當時的年輕人都願意出面不是? 如果你們這麼弱,只敢在自己同溫層或者網路評論放話,那還是洗洗睡吧。 : 接連的抱怨狠狠打臉總召在聲明提到的「虛心受教」、「道歉並無校方介入」等說法。此 : 事也再度於網路上掀起討論,鄉民們也無奈感嘆「怪老闆又怪老師 怎不反省自己」、「8
根本沒人想道歉 結果還不是要道歉 根本沒人想工作 結果還不是要工作 對ㄚ1
欸那個 老闆要不要直接貼完整影片啦 只要沒有說就是不補白飯 就算老闆贏 如果有說就是不補白飯14
白飯是主食,基本上大部分人去熱炒店都一定是要吃白飯的,所以店家開熱炒是要提供足夠 的白飯給客人的,這部分應該沒有爭議吧? 店家這邊有兩個作法,要碼直接標價一碗10元這樣賣,要碼免費供應給客人能吃飽,很多人 說免費供應不等於吃到飽,沒了就沒了,但重點是白飯是主食啊,是大部分客人一定要吃的 ,如果因為沒有提供足夠的主食給客人,那被留一星負評其實也合理吧。![Re: [新聞] 熱炒店留負評「根本沒人想道歉」 Re: [新聞] 熱炒店留負評「根本沒人想道歉」](https://i.imgur.com/WIa9Ti7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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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陳建州最新聲明「要大牙賠1000萬」ㄟ,不是吧 2022年5月25日 111年度憲判字第2號判決,變更了釋字656號解釋的結論!主文中清楚表示,《民法》第 195條內所稱「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應不包括法院以判決命加害人道歉之情形。理由 在於,強制公開道歉會干預言論自由,如果加害人是新聞媒體,還可能干預新聞自由!除![Re: [新聞] 快訊/陳建州最新聲明「要大牙賠1000萬」 Re: [新聞] 快訊/陳建州最新聲明「要大牙賠1000萬」](https://i.imgur.com/mmpEXZE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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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業] 111憲判字第11號考出來了 地特要特別注意大家好 我是理律師 剛結束的公務員升等考試,幾乎所有行政法今年新的重要考點都考出來,包含: 1. 新修正行政訴訟法(112年8月15日生效) 2. 新修正公務員服務法(111年6月24日生效) 3. 111年憲判字第11號![[課業] 111憲判字第11號考出來了 地特要特別注意 [課業] 111憲判字第11號考出來了 地特要特別注意](https://img.youtube.com/vi/v12BuFlPl0A/mqdefault.jpg)
[討論] 原來惡人先告狀是對的!要不是黑人陳建州告大牙 我們都還不知道惡人先告狀是對的 原來現在憲法法院已經釋義 要求加害人道歉有違言論自由,是不能要求道歉的!! 呂秋遠:![[討論] 原來惡人先告狀是對的! [討論] 原來惡人先告狀是對的!](https://i.imgur.com/zMLdSngb.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