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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藐視國會立院表決完成二讀 官員虛偽陳述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藐視國會立院表決完成二讀 官員虛偽陳述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時間推噓15 推:16 噓:1 →:29

※ 引述《tetani (喵喵)》之銘言:
: ※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銘言:
: : 所以外面在反什麼
: : 支持官員虛偽陳述的權力??
: : 支持官員欺騙百姓的權利??
: : 這個條款歐洲委員會都說了
: : 我還以為哪條新的
: : 這條都吵半個月了
: : 還能說黑箱
: : 睜眼瞎話
: : https://i.imgur.com/S9E4k8Y.jpg

圖 藐視國會立院表決完成二讀 官員虛偽陳述
: 終於可以逼官員說真話了
: 第一題應該請經濟部部長回答
: "台灣是不是缺電"
: 請部長想清楚再回答
: 說謊可是要關的喔
好了啦

定義不明的問句本來就不會成立國會秒視罪

但定義明確的

某官員有沒有於某月某日跟某廠商於非公開場合私下會面
又或著某個限制性招標到底有沒有公開招標還是私相授受(比方超思蛋跟快篩小吃店)
這種事有就有 沒有就沒有 不要跟我說忘了


說忘了也可以 給你一天查 一天後再明白回復有還是沒有.

這法案一過
當年陳時中那種 有沒有主持3+11會議就由不得他公然說謊了
沒有那種忘了或是不知道的答案 想好了再回答。科科。

想也知道 只有心裡有鬼的官員才會害怕這法案
代表他們之前都習慣在國會裡胡說八道了。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68.166 (臺灣)
PTT 網址

kinve1014 05/21 11:22要定罪也沒這麽容易

Marty 05/21 11:22以前官員做不好 下台負責 現在咧??

Marty 05/21 11:23你不下台 還在裝皮皮 只好修法制裁你啊

jetaime610 05/21 11:23確實定罪不容易,党不知在怕啥

Marty 05/21 11:23塔綠斑要不要先想一下 為何官員不下台??

bole 05/21 11:23在國會胡說八道害人性命就應該關起來

B9907143 05/21 11:23定罪不易還會被定罪部長就是下台不然給

B9907143 05/21 11:24人笑?

Marty 05/21 11:24還反質詢咧 把人民當狗罵的時代過去了!!

drraujn 05/21 11:24党不給的,一次都不能縮.綠共心態是醬

chang0206 05/21 11:24之前那個誰在回答黃國昌質詢時 不就說

chang0206 05/21 11:25要怎麼回去查?誰知道那麼久以前有沒有

q123212 05/21 11:25胡說八道有票啊

chang0206 05/21 11:25跟某人吃過飯

這根本不是問題 你想半天後回答忘了 那就代表有了 這叫此地無銀三百兩。 立委又不是笨蛋 本來就會去查事情的真相 才有辦法抓到官員說謊

B9907143 05/21 11:25這法案有,NCC主委陳耀祥早就被判刑了

mopepe5566 05/21 11:25法院黨開的,多跑法院而已,無罪

Marty 05/21 11:26黃國昌那時候都拿出照片了 官員還說不知道

※ 編輯: ivorysoap (39.9.68.166 臺灣), 05/21/2024 11:28:32

Marty 05/21 11:26還在說那麼久了不清楚 裝傻裝成這樣

Marty 05/21 11:27現在不就剛好被判刑 很好啊 哪裡不好??

gracetrade 05/21 11:27說真的,連上禮拜吃啥都不記得,5個

gracetrade 05/21 11:27月之前有沒有跟別人吃飯一時間還真的

gracetrade 05/21 11:27回答不出來

阿貓阿狗你不記得很正常 但如果對方是來跟你送錢的大老板 你最好是會忘了。 我就問 假設你這輩子有和金城武同桌吃過一次飯 就算他沒跟你說過話 打過招呼 你到死也會記得這件事 對吧?

※ 編輯: ivorysoap (39.9.68.166 臺灣), 05/21/2024 11:31:06

Marty 05/21 11:30才不是答不出來 就跟你講黃國昌都秀出照片

Marty 05/21 11:30看著照片還說忘了 久了不清楚 可以這樣喔?

chang0206 05/21 11:30立委又不是笨蛋這句話我有點意見 XDDD

dgq75148 05/21 11:32笨蛋立委比你想的要多得多了

snio2427 05/21 11:324

AndGuideHer 05/21 11:34提吃飯只是幫助他回想 重點在後續是

AndGuideHer 05/21 11:35否因討論到什麼而給予對方特別待遇

AndGuideHer 05/21 11:35其實就跟偽證罪類似啊 真的忘記了不

AndGuideHer 05/21 11:35會構成偽證罪 而檢辯提小事也不是為

AndGuideHer 05/21 11:35了陷害證人 而是看對方能不能從小事

AndGuideHer 05/21 11:35領悟到他們真的要問的大事

coffee112 05/21 11:39說謊了 會怎樣嗎

athome1 05/21 11:43NCC和疫苗該解密了

oue 05/21 11:49私下會面的定義?偶遇算嗎?

oue 05/21 11:49所以 未來注定會有無數爭議 還是有得吵

AndGuideHer 05/21 12:00應該還好 要5人以上連署 再經院會同

AndGuideHer 05/21 12:00意才函送 這門檻還算高吧 不太會雞毛

AndGuideHer 05/21 12:00蒜皮就告 無理濫訴只會傷害自己形象

asked 05/21 12:01上一個在國會說謊的官員應該是陳建仁吧

ga652206 05/21 12:01你這完全詮釋顧立雄那次

ga652206 05/21 12:01被問和案件有無關係說沒有 結果顧曾經

ga652206 05/21 12:01是對方辯護律師 被戳破氣到不行

small91051 05/21 12:20沒錯

hanktan 05/21 12:34上面的沒更新,之後再質詢有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