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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詐千萬助理費!基隆議員張秉鈞判刑1年11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詐千萬助理費!基隆議員張秉鈞判刑1年11作者
hihimen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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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藍綠不敢加重詐期刑期的貓膩就在這啦
判刑二年內才可以緩刑
目前詐財是五年以下,加重詐財是1到七年
如果修改加重最輕二年以上的話

以後藍綠貪污就無法改用詐財去輕判緩刑了
最低也要坐二年的牢...
政治人物為了不想坐牢,拖全台灣下水
害詐騙這麼猖狂,反正都不用關

: 因為判的罪不一樣
: 如果判貪汙,你看他會不會認罪
: 判貪污成立,就算緩刑,之後一樣不能參選
: 現在判的是詐取財物,直接認罪爭取緩刑就好
: 反正小罪直接認罪就好,詐取財物又不是什麼嚴重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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