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詐千萬助理費!基隆議員張秉鈞判刑1年11
※ 引述《HTC92 (中国台湾人的驕傲-92共識)》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劉人豪
: 3.完整新聞標題:
: 詐千萬助理費!基隆議員張秉鈞判刑1年11月、緩刑5年 上訴遭駁回
: 4.完整新聞內文:
: 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秉鈞及曾任議員的父親張錦煌,涉嫌和母親、人頭助理,聯手詐領助理
: 補助費與春節慰問金共約千萬。基隆地方法院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張錦煌有期徒
: 刑2年;張秉鈞有期徒刑1年11月,又犯政治獻金罪,處有期徒刑4月,均緩刑5年。上訴後,
: 高等法院判決駁回。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1109/2851709.htm
不知道現在的法律怎麼會變成這樣?
認罪就能輕判 實在是一件很弔詭的事情
當你蓄意犯法 那你被抓到的時候 認罪反而罪比較輕
當你不小心犯了法 你還要考慮認罪來換得輕判
當你不覺得你有犯法/當你是冤枉的 你還要考慮是不是認罪換輕判?
你捍衛自己的尊嚴反而被認為死不悔改?
不要說不會冤枉 如果說不會冤枉 那廢死就完全失去立場了
而連死刑犯有沒有殺人都能冤枉 那就別說檢調與法官的判決都是正確的
回到法的初衷
當一個有犯意的人 犯了法
父子檔議員 人頭助理騙國家的錢
這不是明知故犯 應該加重罪刑嗎?
你用人頭去虛報 這就證明了故意 為啥是輕判還帶緩刑?
現在的台灣像是鼓勵你去犯罪 只要被抓到後承認就好
沒被抓到的話不就海撈一筆 C/P太高了吧
這合理嗎?
--
小心等等噴你法盲
不是欸 輕判又緩刑 這對我來說 完全不用成本啊 如果都是同一套標準 那議員不虛報人頭助理根本是冤大頭不是嗎? 擺明了有錢放在那邊 你還不拿這樣... 被抓到只要緩刑?
呼叫苗博雅
黨籍民進黨 沒看到嗎
其他人不一定有同樣待遇
如果黨籍有特殊待遇 那搞不好還有一堆虛報人頭助理 但是沒去抓出來的... 或是還沒抓到的 甚至假裝沒看到的 所以我才有疑問 現在的法律怎麼是長這樣?
※ 編輯: NinJa (219.71.221.94 臺灣), 11/09/2024 17:44:20綠能你不能
民進黨詐千萬可以緩刑 高虹安詐11萬判刑
7年
所以我才奇怪 認不認罪怎麼會變成權重最高的項目 如果說要給法官/檢察官一個裁量的Power啥的都隨便 但是卡在那前面的 應該是有沒有犯意吧? 有沒有犯意/金額大小 權重怎樣都應該比有沒有認罪還大啊 正常的邏輯不是應該長這樣嗎?
觀反
你還忘了很重要的關鍵 黨證
那是不是應該要把規則明確寫出來 或是判決書應該也要寫明 記者在報導的時候 應該要把位階最高的部分寫在前面 這樣的遊戲規則大家才好遵循啊
※ 編輯: NinJa (219.71.221.94 臺灣), 11/09/2024 17:50:40只要還是看黨
給檢察官跟法官做業績的,反正緩刑不
用坐牢,還有看黨證
犯後態度不佳本來就會判比較重
如果態度良好認罪不能減刑輕判 那以後
罪犯絕對都打死不認 會比較好嗎?
蛤? 所以我才奇怪怎麼變這樣啊 故意犯 只要犯後態度良好 就輕判成這樣還緩刑 對我來說跟沒有犯法沒兩樣 你說這樣比較好? 對我來說罪證確鑿的話 那跟打死認不認有啥關係? 你犯了法 你本就應該獲得相當的懲罰 但是故意犯明明應該比不認罪的還可惡 結果能被輕判 你來解釋一下好嗎 你說打死不認怎麼辦 那我問你屈打成招又怎麼說? 不然廢死也不用擔心有冤獄了不是嗎?
※ 編輯: NinJa (219.71.221.94 臺灣), 11/09/2024 18:00:34遊戲規則很清楚啊 有黨證 殺人放火金腰帶
白癡民進黨法官
大法官都是我們的人
你說的是
看過律師在YT分享,這樣可以衝業績,詐
騙的也知道認罪會減刑,關出來繼續詐騙
最主要還是現在的司法正義在過勞的職
場環境下已經不是最優先的事情
真的,法律人完全沒考慮到會被冤枉或誤
判?
文組法律人邏輯就是這個鳥樣
敦義: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打死不承認就加重啊
對 但是檢察官明明也只是個人 又不是全知全能上帝視角 如果遇到一個先入為主 鑽牛角尖的那種人 只能當自己倒楣嗎 現在的社會 捍衛自己的名譽反而會被笑 真的很怪
466:
主要還是顏色對了 貪污也能緩刑
詐領助理費我猜起碼99%的民代都有 只是有
沒有要抓而已之前民代還修法提高助理費
是不是有明文規定認罪可輕判?
我不確定 但我覺得比較像是被玩出BUG了
叫60%修法啊
修個屁法! 通通違憲!
沒寫在規則裡 但是有加權 很財政部
洗蕾考哦?不爽可以滾喔
一般來說認罪可輕判是自首吧?
你真的是法盲,完全不看法條怎麼寫
所以台灣從來不是無罪推定,被告在法
庭上辯解本來就是正常不過的事,結果
貪污治罪條例自己去看
被法官心證認為有罪後,反而要因為在
法庭上辯解的行為被認為態度不佳,無
悔意而被重判
高虹安沒有重判,不要在那邊扯,最低7
年,只判7年,哪來的重判
一堆繳回不法所得緩刑的判例
台灣司法被法匠搞到已經沒人認為它公平
公正了,為特定人士服務倒是很明顯
認罪稍微減輕能理解,但也輕太多了吧
因為党籍議員被抓到了 飯後態度良好
哪一黨都一樣 同一個sop換緩刑 google很難
嗎?
1.故意犯 2.得利上千萬 照SOP就是能換到緩刑 這一套SOP你覺得正常? 法官判刑 應該是看做了什麼事情 產生什麼後果 現在你說有這個SOP 是在說我們有個犯罪守則/犯罪教學嗎? 當你用人頭助理被抓到 本來就無法辯解了 給你選 你也是會態度良好啊...這不是廢話嗎? 這根本在鼓勵犯罪啊 = ="
道德淪喪,綠共是來毀滅台灣的無誤
綠畜就是鼓勵民進党人去貪污阿,被抓到再
認罪緩刑,然後錢早轉移了,掏空就是民進
党拿手的,看看台鹽 都故意放跑人 有夠噁
心
法盲又怎樣 法律無法實現公平正義 是法律之
恥
知法玩法就不會當法盲~
法官只能照起訴的罪名來判,法官可以決
定罪名是否成立。我想他們起訴的罪名是
不同的。至於為何不同呢?可能要問起訴
的人,為何如此起訴呢?
那不叫權重,是減刑
然後應該是有繳回犯罪所得
樓上不知道刑訴有規定法官得就起訴之
犯罪事實,變更檢察官所引應適用之法
條嗎
畢竟是雙標造謠親中舔共煙党
原來真的有把法官當神的狗奴才,自己沒
罪還不能爭辯?
那南院怎麼都不幫南檢改成能判的啊?
只要是垃圾黨員就可以緩刑
議長賄選跟光電 南院都在擋南檢耶 你說
?
邏輯清晰不拖泥帶水給推
40%覺得合理
別傻了 黨證不同 你認罪還是重判
垃圾黨就最愛這味
沒錯,認個罪,七年變緩刑,太誇張了
這根本鼓勵犯罪
認罪協商,只有在證據不夠充分時,才有意義
證據確鑿的案子,你認不認罪,有差嗎?
民進黨政績 黨證無敵
當初設計怕罪證不好查明而有此減罪 現在
變成罪證確鑿的逃脫之門 心證使用有沒有
諷刺啊?
認罪協商在台灣就被高高在上的優越法綠
人玩成嚴刑逼供了啊
怎麼說都是官字兩個口說了算 永遠不會誤
判 配合無敵心證 完全無視證據力都沒差
好了啦
爆
起訴原因都是詐取助理費,這位議員罪名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高虹安就是貪污治罪條 例,本刑7年以上重罪,這位基隆民進黨議員可是用人頭助理,助理連從事助理工作事實都 沒有,結果不用貪污治罪條例,而是用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 反正高的案子就是很奇葩 助理有加班事實跟工作事實,可是助理是否有加薪要法官說了算 最後法官認為高貪污11萬3
因為判的罪不一樣 如果判貪汙,你看他會不會認罪 判貪污成立,就算緩刑,之後一樣不能參選 現在判的是詐取財物,直接認罪爭取緩刑就好 反正小罪直接認罪就好,詐取財物又不是什麼嚴重罪名4
新聞有提到了, 法官考量犯罪所得都繳回、犯後有悔意,給予自新機會,都宣告緩刑5年。 如果認罪協商,願意繳回犯罪所得, 檢察官可能改用可以宣判緩刑的詐取財物罪罪起訴,因為這條了不起就是兩年,爆
有時候 我看到有些不要臉的人 講不要臉的話 我真的是會有點忍不住 高虹安的案子 紮紮實實的就是政治迫害 我再講一次 全台灣歷史上 沒有任何一個案子 是因為公積金的方式 被認定成浮報助理薪資的 一個都沒有X
這一串一堆失智列車 不要亂上車 首先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 是貪污治罪條例的其中一條 沒有什麼對高虹安就用貪污 對別人就用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 第二是 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 也不是輕罪 就是七年以上 就跟高虹安一樣的罪名 高虹安也是這條被定罪2
對政府的走狗法匠們而言 法律就是拿來操弄的 講你法盲只是笑你不懂玩法 所以要貪就貪大的啊 貪幾千萬幾億 沒被抓到 SAFE15
先看「臺灣高等法院一一三年度上訴字第二三一零號」刑事判決: 上訴範圍: 檢察官:被告張秉鈞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未經許可設立專戶而收受政治獻金罪的 「量刑」 被告張錦煌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四罪)的「量刑」3
<del> 我以前不太理解, 為甚麼美國很多人支持憲法第二修正案,簡單說也就是一般民眾的擁槍權! 以前被左膠媒體洗腦,一直以為是甚麼資本家的陰謀,是美國槍械協會不斷捐款給說客去游說華盛頓的政治人物所造成! 直到幾天前,看到一個媒體專訪馬斯克X
請問這位作者真的有去翻一下嗎??? 你知道這兩條罪是一樣的? 高虹安判決: 內文: 核被告高虹安及黃惠玟就事實欄一、㈠至㈢所為、被告陳奐宇就事實欄一、㈡所為,及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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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看法錯誤道歉我以為高虹安是認罪爭取輕判就昨天吧 我一直認為說高虹安面對檢方偵訊 採取的辯護策略是認罪、爭取法院輕判 但我錯了,果然還是你們比較了解高虹安 匪逃匪 哪有可能輕易認錯 當然是抱存著僥倖的心態 做無罪答辯 我更改我的看法 原因如下:12
Re: [新聞] 南投議員詐助理費512萬「緩刑免囚」 法如果覺得自己是被冤枉的,不認罪正常啊。 當然是不是有罪反正白說服不了綠,綠說服不了白。 所以我們這個不討論。 我想問的是,貪汙不是重罪嗎? 金額很小之類的就算惹,一堆金額很大而且罪證確鑿。10
Re: [新聞] 南投議員詐助理費512萬「緩刑免囚」 法就很簡單有沒有認罪啊 法官馬兜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有認罪就送你緩刑 認罪組: 涉詐助理費北市議員潘懷宗認罪繳交犯罪所得獲緩刑5年12
[討論] 有貪汙犯二審翻供認罪 高虹安認罪能不關嗎剛看一則新聞 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被控詐領助理費 一審判刑10年6月 戴寧上訴二審 今天25號法院審理時,戴寧聲淚俱下 翻供且當庭認罪 承認有貪汙 願意將犯罪所得繳回 希望能獲得法官輕判。 我就想到另一個人 高虹安 也是因詐領助理費案 一審被法官判7年4月 高虹安也是有上訴到二審,那如果說 高虹安到法院二審的時候3
Re: [新聞] 南投議員詐助理費512萬「緩刑免囚」 法哇, 這樣貪污太爽了吧 貪個千萬上億 沒被抓到就賺爛 抓到就有悔意,直接承認,錢繳回去 就沒事了 太爽了吧!6
[問卦] 你各位會認罪嗎?是這樣啦,電影中常常有橋段是主角犯了微罪或是被冤枉, 律師都會勸主角說,你就認罪,可以協商,很大機率輕判或緩刑, 這時主角有兩個選擇:A.真的認罪,人格也毀了。B.堅不認罪,被重判N年。 但是認罪也不見得能輕判,有時主角就是會被搞, 因為認罪,說你明知故犯,罪大惡極,然後判更重,4
Re: [新聞] 高虹安遭判刑 民眾黨:遺憾司法量刑標準天壤之別其實在新竹市選舉前 大家就有建議過 卡到議員或委員 助理費案 就是要承認犯行 民眾黨現在的論述都直接跳過一件事 就是這些被輕判的 每個都有認罪 然後高虹安沒有認罪 除了沒認罪以外 還想各種方式想去解釋4
Re: [新聞] 南投議員詐助理費512萬「緩刑免囚」 法答案都在那邊了 連抄都不抄 這種只要認罪加繳回犯罪所得 通常都能輕判 反觀死不認罪還在那邊囂張 時不時用鼻孔看人1
Re: [新聞] 南投議員詐助理費512萬「緩刑免囚」 法其實只有小草不承認法院標準其實很一致 你只要認罪,繳回 幾乎都是輕判 死不認罪的 不管多少錢3
Re: [新聞] 快訊/高虹安涉貪46萬助理費一審宣判今天二則判決都有誤判、輕判的問題 顏的侵佔國土,法官會相信承包商自己多蓋"330坪"給顏,沒有顏的指示,這個部分太扯 王郁文從頭到尾沒有認罪,依最高法院判例,是否給緩刑,應審酌是否由此而鼓勵自新做 為判斷標準, 但一個沒認罪的人怎可能會有鼓勵自新的問題 ,我的經驗是,反而會因此而加重! 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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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烏克蘭打了兩年的戰爭獲得了什麼爆
[問卦] 勞改部死者母親採訪影片出來了爆
[問卦] 這次霸凌致死新聞 怎麼突然壓不下來了?66
Re: [新聞] 勞動部霸凌案 死者母淚崩「我可憐的爆
Re: [新聞] 駁李正皓爆料 黃國昌澄清:謝宜容只到31
[問卦] 被整層公寓的居民硬逼著搬走23
[問卦] 在超商上大夜29
[問卦] 如果謝宜容堅持足不出戶呢?60
[問卦] 找一部把眼睛挖出來給瞎子又挖掉的戲86
[爆卦] 中國又開車殺人了。52
[問卦] 烏克蘭打了兩年的戰爭獲得了什麼21
[問卦] 現在社會以暴制暴才是王道吧19
[問卦] 勞動部是在忙什麼?20
[問卦] 周華健最紅的歌是花心?30
[問卦] 怎麼發生職場霸凌的案件都是女生佔多數呀爆
[問卦] 40%滿意度會動搖嗎?41
[爆卦] 遺書內容鏡新聞寫出來了13
[問卦]普丁發表緊急談話11
[問卦] 「拿他沒皮條」的英文怎麼說?31
[問卦] 周杰倫如果沒被吳宗憲挖掘,還能大紅嗎?21
[問卦] 所以去勞動部的119人員也要調查吧28
Re: [新聞] 通知參加考績會「不讀不回」 謝宜容已與15
[問卦] 美國司法部長是美國母豬教主嗎13
[問卦] 謝宜容這種公主是不是一輩子沒低過頭10
[問卦] 沒人發現電動曬衣桿根本超級好用嗎!12
[問卦] 如果欣梅爾小隊碰上和真小隊 誰會贏?50
[協尋] 勞動力北分署長 謝宜容9
[問卦] 世界上的G8主管真的有這麼多嗎?12
[問卦] 完蛋了 普丁連洲際導彈都射出來 怎麼辦QQ35
[問卦] 清大要併中華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