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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謝國樑轟NET租約到期耍賴非首例 曾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謝國樑轟NET租約到期耍賴非首例 曾作者
elite9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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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謝市長

人家台北市市政府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耶

阿基隆市市政府是這樣嗎

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很困難嗎

阿不是很有道理

很有道理的話去法院說啊

是在急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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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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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732 02/21 13:24基隆人能接受浪費5年嗎(哽咽

CrossroadMEI 02/21 13:24可是這次net連租客都不是欸 真房客

VVizZ 02/21 13:24政府不能違法是基本的吧

CrossroadMEI 02/21 13:24大日同意點交 是要強制執行什麼

floz 02/21 13:25內特改名賴特 LET

ppopp 02/21 13:25房東房客要點交,隔壁阿桑跑來上鎖。哭喊:

ppopp 02/21 13:26你沒有申請強制執行~

VVizZ 02/21 13:26租約到期沒有在強制點交的捏

PanaS0Nic 02/21 13:26原來你家房子是隔壁阿桑出錢蓋的

ice0101001 02/21 13:27租約到期,找原房客點交

bulden 02/21 13:27你忘了台北巿是租約,基隆巿是OT合約

bulden 02/21 13:28你OT合約明明白白告訴你,合約一到,乙方

bulden 02/21 13:28喪失所有權利,第三方亦同。

bulden 02/21 13:29https://imgur.com/14hVUrZ

k44754 02/21 13:31乙方是大日

Anvec 02/21 13:32強制執行啥 大日沒有不同意啊

zixiang 02/21 13:33他人跟東西就在裡面 你用隔壁阿桑是滑坡

Anvec 02/21 13:33三四樓租客也沒不同意啊

Anvec 02/21 13:34人跟東西是三四樓租客的

CrossroadMEI 02/21 13:34net只有那個鎖頭確定是他的

zixiang 02/21 13:34法律很爛 問題是你們自己不修 其他房東

zixiang 02/21 13:34氣死 又不是每個人都有公權力做強盜

Anvec 02/21 13:35而且依照OT合約 合約到期 設備都是市政府

Anvec 02/21 13:35

tn368 02/21 13:35因為是OT合約,地下室跟一樓已經歸還,重點

tn368 02/21 13:35是根據OT合約,2-4樓是蓋在政府建物上的所

tn368 02/21 13:35有所有權是歸NET出錢的NET,跟你去國有地上

tn368 02/21 13:35蓋違建是一樣的,產權還是你的,所以後來

Anvec 02/21 13:36都是政府的

Anvec 02/21 13:37說是主富的人 這個很奇怪

tn368 02/21 13:37市府才會說要變成ROT。重點是法院還沒判到

tn368 02/21 13:37底是誰的。要強制執行也是法院的權責,房東

tn368 02/21 13:37沒這種權利。

Anvec 02/21 13:37所有權根本不歸NET

Anvec 02/21 13:37不是市府才說ROT

Sawilliam 02/21 13:38笑死 霸佔市府的地還要等塔綠班法院

Sawilliam 02/21 13:38是要等多久 等到2028嗎

Anvec 02/21 13:38這個爭議在林右昌任內就有 林右昌掛保證的

Anvec 02/21 13:38林任內 市政府以OT案招標 但在合約第三條

Anvec 02/21 13:39偷渡可以修建

Anvec 02/21 13:39林又說服市議會 同意大日提出改建計畫 保

Anvec 02/21 13:39證這個是歸政府 不會有問題

yoshilin 02/21 13:40所以你也知道net於法無據嘛

Anvec 02/21 13:40不然主富憑甚麼在市府的公有地上蓋商場 不

tn368 02/21 13:40市府說是ROT,NET手上的是OT,所以還在打官

tn368 02/21 13:40司,重點是產權還沒確認基隆市政府繞過法院

tn368 02/21 13:40的行為爭議太大了。強制執行是法院的權利,

tn368 02/21 13:40市府沒有。

Anvec 02/21 13:41就是因為這個合約 因為這個合約可以蓋 結果

yoshilin 02/21 13:41而且你很支持無權佔用

Anvec 02/21 13:41合約結束説這個不是OT案的內容 這不就是詐

Anvec 02/21 13:41

Anvec 02/21 13:41NET 有啥合約 不要瞎掰好嗎

Anvec 02/21 13:41合約時市政府跟大日簽訂 主富跟市政府沒有

Anvec 02/21 13:42合約

Anvec 02/21 13:42主富是跟大日簽了一個同意書 同意成為大日

Anvec 02/21 13:43的協力廠商 並且做出了解合約內容的但書

Anvec 02/21 13:43除了同意書之外 NET(主富)還跟大日打營運

tn368 02/21 13:43OT案政府權力只有原本的房子,新建的建物是

Anvec 02/21 13:43租約 內容寫一旦大日失去資格 租約自動失

tn368 02/21 13:44通常歸出錢建的,就是因為現在搞不清楚到

Anvec 02/21 13:44

tn368 02/21 13:44底是誰的才要打官司呀。所以才會要打官司,

Anvec 02/21 13:44如果是純OT 主富要蓋商場 根本不會被同意

Anvec 02/21 13:44你以為主富要蓋是可以隨便蓋的嗎

Anvec 02/21 13:45你以為誰都可以在公有停車場上面蓋商場嗎

Anvec 02/21 13:45就問你 你可以在公有停車場上面蓋自己的建

tn368 02/21 13:45舉個極端例子,你找塊國有地隨便亂蓋房子,

Anvec 02/21 13:45築?公有地 誰同意的 你怎麼取得授權

tn368 02/21 13:45雖然是違法但是產權還是你的,只是後面有罰

Anvec 02/21 13:45就是不可以

tn368 02/21 13:46款跟強制拆除的問題。

Anvec 02/21 13:46這個就不是隨便 不要亂扯 這個有建照 起造

Anvec 02/21 13:46人是基隆市政府

Anvec 02/21 13:46不是你講的偷偷蓋

tn368 02/21 13:46所以現在到底是OT跟ROT差很多喔

Anvec 02/21 13:47如果是偷偷蓋 主富還有臉要求產權? 要開罰

tn368 02/21 13:47OT可以蓋,而且蓋的不是市府的。

Anvec 02/21 13:47還要它拆啦 主富的要求就不是這樣

Anvec 02/21 13:47是林右昌偷渡

tn368 02/21 13:47ROT蓋的就是市府的

Anvec 02/21 13:48林右昌用門檻低的OT案招標 把合約偷渡成ROT

Anvec 02/21 13:48再用改善計畫偷渡成BOT

Anvec 02/21 13:48因為門檻不一樣

Anvec 02/21 13:48這是偷渡

tn368 02/21 13:49簡單說你要吸引民間幫你蓋商場,總要給人家

Anvec 02/21 13:49OT沒有蓋 但合約被偷渡整修 在市議會又偷

tn368 02/21 13:49利潤,OT跟ROT都是合法的模式,看你的經營

tn368 02/21 13:49模式跟回饋的方案怎麼談。

Anvec 02/21 13:49渡改善計畫

Anvec 02/21 13:49繼續鬼扯

Anvec 02/21 13:50在那邊玩弄文字遊戲

Anvec 02/21 13:51主富的訴求就不是違建 結果你一直主張違建

Anvec 02/21 13:52 所以有產權 三小

Anvec 02/21 13:52ROT OT 是促參的幾種方式 門檻不同 在那邊

Anvec 02/21 13:52鬼扯胡說八道

Anvec 02/21 13:53吸引民間蓋商場 期間的收入就是他的利潤

tn368 02/21 13:53講難聽一點,不是OT案,誰會花3.9億幫你蓋

tn368 02/21 13:53房子,每年還要給5050萬固定權利金,多賺

tn368 02/21 13:53的政府還要抽一半,你看微風只願出1500萬,

tn368 02/21 13:53未來也只願投1.5億,還要20+10年。

Anvec 02/21 13:53合約裡面從來沒有同意主富可以蓋商場當作

Anvec 02/21 13:53自己的利潤 不要自己掰

Anvec 02/21 13:54自己瞎掰根本不存在的事

Anvec 02/21 13:54主富傻子啊

Anvec 02/21 13:54花好幾億去做一個沒有保障的投資 合約在那

Anvec 02/21 13:54現在才在賴市政府

tn368 02/21 13:54所以對NET來說他覺得被吃豆腐了,所以才會

tn368 02/21 13:54打官司,法院判完就一翻兩瞪眼,基隆市政

tn368 02/21 13:55府就提早做了違法的事。

Anvec 02/21 13:55合約拿出來 同意期滿主富可以拿商場當利潤

Anvec 02/21 13:55的合約在那裡 不要鬼扯

Anvec 02/21 13:55主富覺得他被吃豆腐 那是因為他相信了大日

Anvec 02/21 13:56基隆市政府違法的點在哪 大日也同意點交

tn368 02/21 13:56沒有說誰一定對,因為要交由法院根據各種

tn368 02/21 13:57證據來判決,沒判決前,公權力不應該過度被

tn368 02/21 13:57放大使用,不然小老百姓跟政府有爭議的時

tn368 02/21 13:57候不是更慘。

tn368 02/21 13:57有 他點交了沒爭議的一樓一下建物

tn368 02/21 13:58以上的產權還在打官司

Anvec 02/21 13:58不要鬼扯

Anvec 02/21 13:58市政府是跟大日打合約 所以如果有糾紛 是大

Anvec 02/21 13:58日跟市政府上法院

Anvec 02/21 13:58主富是跟大日打合約

Anvec 02/21 13:59主富要去找大日

Anvec 02/21 14:00小老百姓吃虧 合約拿出來 看上面是誰就去

Anvec 02/21 14:00找誰

tn368 02/21 14:01總之那個產權還沒確認,市府就沒辦法強制處

tn368 02/21 14:01置,就跟房東趕到期房客走也要法院執行。

Anvec 02/21 14:02以後我鎖你門 你也不可以開鎖 等法院通知

Anvec 02/21 14:02對嗎

Anvec 02/21 14:02真正的房客是三四樓攤商

Anvec 02/21 14:02主富不是

Anvec 02/21 14:03這是營運權的轉換

tn368 02/21 14:04你鎖我門不一樣,你完全沒有我家的產權。這

tn368 02/21 14:04是一個邏輯不通的講法,根據OT合約,net是

tn368 02/21 14:04有可能有機會勝訴拿到那個產權。

CrossroadMEI 02/21 14:07都蓋章了是要勝訴個屌

Anvec 02/21 14:08笑死 主張是違建 所以擁有產權嗎

Anvec 02/21 14:08鬼扯

Anvec 02/21 14:09這個有建照 就不可能是你瞎掰的那種情況

tn368 02/21 14:13不然官司打心酸的,本來就可能輸可能贏,

tn368 02/21 14:13重點在說就還沒結果呀

tn368 02/21 14:14北市趕人也是法院認證執行,反觀基隆呢?

Anvec 02/21 14:16就跟主富沒有半點關係

Anvec 02/21 14:17一直顛倒是非在那邊

Anvec 02/21 14:18當初改進計畫 還是用增建

dm03 02/21 14:19自己發一篇回文好嗎 搞得推文全是自己大論

Anvec 02/21 14:19現在吵產權吵到主張違建 根本傻了 建照都

Anvec 02/21 14:19

Anvec 02/21 14:21合約在那 白紙黑字

baan 02/21 14:43雙管齊下

djboy 02/21 14:50不管怎樣,就是法院見啦。沒過法官,到時政

djboy 02/21 14:50府輸了,就是陪納稅人的錢

bulden 02/21 14:54法院都駁回了!

bulden 02/21 14:54你還法院見!真是有見識!

DosTaLiCa 02/21 15:30房東自己開房客鎖都違法,何況市府

ice0101001 02/21 16:26大日跟市府簽的合約包含商場耶

kinki1843 02/21 16:45蓋沒有錯 還繳的比微風多 前年評鑑優

abcdragon 02/21 17:34要有強制名義

xulzj524 02/21 18:38乙方都同意點交了

xulzj524 02/21 18:38你一個沒所有權的管理員跑出來說不可以

xulzj524 02/21 18:38??

xulzj524 02/21 18:41而且裡面的廠商店家就沒問題~

xulzj524 02/21 18:41就你一個合約不相干人士跑出來靠腰

xulzj524 02/21 18:41有問題找大日啊 誰知道你跟大日當初談了

xulzj524 02/21 18:41什麼

xulzj524 02/21 18:41或是前市府跟你們談了什麼不在合約內的

HuntBear 02/21 22:01上面房子NET蓋的 就算是違建

HuntBear 02/21 22:01基隆市政府也要先法院告贏 才能進去啦

HuntBear 02/21 22:03八卦版每天靠夭綠共 基隆市政府才共產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