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家寧反殺了 群海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聲明
見尾端含有「將採取法律行動」之類的話時,其實可以不用認真看了
然而就整個枝節來看,先不說是否出了誤會
動輒要喊打喊殺的作法,基本上很有可能模糊大眾的視線,使兩方之間的不和加深,要動用法院解決前,至少先設法求和,而非隔空喊話...
下來只談「商標權」的細節:
※ 引述《waymayday (不要問)》之銘言:
: 群海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聲明稿全文
: 茲針對近日王崇睿(Andy)先生對本公司負責人曾淑惠女士及本公司旗下藝人張家寧女士之
: 間的紛擾,群海娛樂股份有限公司特此聲明如下,以釐清事實,避免大眾誤解:
: 關於公司設立與薪資發放
: 王崇睿先生與張家寧女士於2016年共同經營「眾量級」頻道,後期雙方協議由本公司統籌管
: 理,以確保「眾量級」頻道營運的專業性與與藝人演藝事業的穩定發展。考量當時兩人年齡
: 尚輕,且過去曾有投資失利經驗,加上演藝收入存在不確定性,曾淑惠女士為保障兩人基本
: 生活,經兩人同意決定採取固定薪資制度,同時根據頻道及其他演藝工作的收益發放額外獎
: 金,以兼顧財務穩定與長期發展。
: 關於王崇睿先生的薪資與財務結算
: 自2018年10月至2024年9月,王崇睿先生除每月固定薪資外,亦透過績效獎金及其他收益分
: 配獲得相應報酬,與王先生之指控不符,金額差距甚大。本公司始終依據頻道營運狀況發放
: 相關薪酬。此外,針對雙方分手後因財務作業延遲且王先生先委託律師發函給本公司,本公
: 司慎重處理回應而未尚未結算完成的部分,本公司已於近日完成相關核對,尚待雙方協調確
: 認。另經內部檢視,本公司發現王先生於特定期間內,曾自行變更頻道收益分配至個人帳戶
: ,相關情況應由王先生向大眾說明,以確保資訊透明。
: 關於頻道管理權
: 「眾量級」頻道及相關社群帳號(包含YouTube、Facebook、Instagram、TikTok等)由王崇
: 睿先生與張家寧女士共同創立、團隊人員分工合作共同經營。然而,2024年10月後,公司發
: 現YouTube頻道收益帳戶已遭變更至王先生帳戶,本公司自目前為止無法提取該收入,並無
: 惡意剝奪王先生的帳號權限。此外,目前「眾量級」TikTok帳號的註冊電話仍為王先生的個
: 人手機號碼,導致本公司無法登入並管理該帳號,相關權限問題仍須與王先生進一步協調處
: 理。
: 關於股權與董事職務
: 群海娛樂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董監事改選,皆依相關法規定進行,且根據公司股東比例及當前
: 營運狀況進行決策。此外,不論如何王先生目前仍為登記股東,期望王先生尊重公司營運實
: 情,避免無端指控造成公司及全體股東難以回復的損害。
: 關於商標權及車輛所有權
: 本公司在2020年進行「眾量級」商標登記,當時因應王崇睿先生與張家寧女士雙方共同討論
: 品牌發展與周邊商品(如帽子等)之商業規劃,基於保護品牌權益的考量進行註冊。然而,
: 商標最初並未以公司名義註冊,而是以個人名義完成登記。本公司理解此舉可能引發誤解,
: 日後雙方可協調商標權利歸屬。
: 針對參與拍片比賽所獲得的獎品車輛,王崇睿先生與張家寧女士雙方在實際看車後,並一起
: 決定以額外補差價的方式更換其他車款,因此贈獎單位建議以個人名義辦理購買手續,當時
: 便依此方式進行登記,實際上作為公務車使用。本公司已規劃未來將該車輛轉移至公司名下
: ,納入公司資產管理,以確保資產運用的透明性與合規性。
智財局已經表示:
「商標註冊採『先申請、先註冊』原則,但若已使用的名稱具知名度,且註冊可能導致公 眾混淆,則可能違反商標法第三十條規定。……若對商標歸屬有異議,須在公告後五年
內申請評定,以維護商標權的安定性。」
同時須留意,最高行政法院九十六年度判字第二零六號行政判決意旨:
「撤銷審定處分後,於行政救濟中,其據以異議之事由,因情事變更而不存在者,如依異 議審定時(舊)商標法第三十七條第十一款異議成立,但於行政救濟程序中,據以異議之 法人名稱不應繼續使用者,原處分即屬無依憑,自應予撤銷,是就商標異議之事實狀態 判斷基準時,應以行政法院事實審終結前之時點為準,始合乎程序經濟原則。」
並依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一一三年度行商訴字第十四號行政判決見解:
「商標評定案於行政救濟程序中,如有發生評定當時所未能預料之情事,法院得依當事人 申請,變更原法律效果之處分或判決,而有情事變更原則之適用,故此時事實狀態審酌 之時點為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本件雖為商標異議案件,惟其與商標評定同係商標法規 定第三人對於商標專責機關核准商標註冊之處分,得表明不服,以輔助商標審查不足之 制度,本院就關於商標評定之上開法理自得參酌。」
要爭議頻道商標的問題,理論上尚不算太晚
只要爭議審定的事尚未結束,還有時間取回「眾量級」商標的控制權,但動作也要快。
: 關於法律程序
: 針對王崇睿之存證信函,本公司依法回應,並對任何不實指控保留法律追訴權。本公司對於
: 不實指控及任何損害本公司聲譽之行為,將採取必要法律行動,以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之權
: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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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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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是在圓個人名義註冊商標….
這部分可能涉及背信……
這些都可以看出後續訴訟攻防方向
毫無疑問….以公司名義較為合理
讓他私人拿這商標,他還可以要求公司付
授權費給他,再扒公司一層皮
爆
首Po群海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聲明稿全文 茲針對近日王崇睿(Andy)先生對本公司負責人曾淑惠女士及本公司旗下藝人張家寧女士之 間的紛擾,群海娛樂股份有限公司特此聲明如下,以釐清事實,避免大眾誤解: 關於公司設立與薪資發放 王崇睿先生與張家寧女士於2016年共同經營「眾量級」頻道,後期雙方協議由本公司統籌管10
因為字太多了== 直接去問OpenAI 該聲明並未直接解釋為何王崇睿的月薪只有 55,000 元,儘管「眾量級」頻道年收入上千 萬。 聲明中涉及薪資的部分: 固定薪資制度:![Re: [問卦] 家寧反殺了 群海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聲明 Re: [問卦] 家寧反殺了 群海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聲明](https://i.imgur.com/gswdPZ2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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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翻譯看看: 1. 這個年輕人雖然那幾年已經成長到接了15隻業配,但害怕收入不穩定,所以找曾淑惠來當自己老闆,希望老闆能給他3萬塊月薪(後來加薪到5萬) 2. 找曾淑惠是想藉由她來確保YT頻道的專業性和營運發展。 3. 獎金沒有很微薄,但也沒告訴大家有多少。 4. 車子沒說在誰名下,但既然你有意見之後會再找時間轉到公司名下。
台灣人就是太過善良又健忘,才會有人一次次挑戰社會價值觀,大家只會網路譴責而已,所以炎上之後避風頭兩天又有更大新聞來救援 之前五億高中生遇害案,若不是劇情太過扯淡高中生死得太快,網路爆夠大讓政府不能打馬虎眼,現在早就讓歹徒得逞了。 沒人想要道德敗壞的台灣,Do something ! 引述《waymayday (不要問)》之銘言: : 群海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聲明稿全文48
: : 群海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聲明稿全文 : 茲針對近日王崇睿(Andy)先生對本公司負責人曾淑惠女士及本公司旗下藝人張家寧女士之 : 間的紛擾,群海娛樂股份有限公司特此聲明如下,以釐清事實,避免大眾誤解: : 關於公司設立與薪資發放13
收入與分潤 Andy:多年來 只領固定薪水,沒合理分潤,公開部分薪資紀錄。 公司:有 獎金和收益分配,但沒公開數據。 Andy 佔優勢(因為他有薪資證據,公司沒數據支撐) 頻道與帳號管理權12
第一點薪資就證明andy說的啊,鬼扯什麼怕他亂花 實際就是你在亂花, 帳目公佈出來啦 第二頻道擁有權不是帳戶登入,實際收益誰拿走才是重點 跑車變公務車,你就繼續扯3
薪資 : Andy確實只領固定薪資及微薄年終 不符合他百萬ytr該有的收入 股權 : 不讓他查帳 分手近半年還遲遲不結算 Andy出完影片才說差不多了 家寧他們家75% Andy也說年少不懂事簽約只佔25%他也認了 只想拿回他的25%該有的權益 商標 : 確實註冊在 家寧他媽的 名下19
原文吃光 你各位有發現,把內文的「本公司」置換成 「我們家」 會很直白理解這篇聲明嗎? 反正坦白說以前Andy只佔25%,其餘75%全都家寧一家人![Re: [問卦] 家寧反殺了 群海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聲明 Re: [問卦] 家寧反殺了 群海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聲明](https://i.imgur.com/9yfkJmY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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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崇睿先生除每月固定薪資外,亦透過績效獎金及其他收益分配獲得相應報酬,與王先生之指控不符,金額差距甚大。 差距甚大你倒是說說多大啊 不是說都算完了 差距多大 說出來才能反殺啊 不然我看完整篇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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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ゆっくり商標登錄可能違反使用規範東方的二次創作規範有提到不能用來營利 商標登錄本身可能沒有違反使用規範 但因為商標登錄之後開始要求收錢,就是營利 因此他自己投稿的ゆっくり茶番動畫可能變成營利目的而違反使用規範![[閒聊] ゆっくり商標登錄可能違反使用規範 [閒聊] ゆっくり商標登錄可能違反使用規範](https://img.youtube.com/vi/60PbL3YSkTk/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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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任天堂在哥斯大黎加的官司敗訴我直接查完了。 這篇新聞英文網站已經有詳細資訊跟講解。 先說結論,這篇新聞半真半假。 真實的地方是, 老任確實有要求哥斯大黎加的國家註冊局不要給該超市承續商標約。![Re: [閒聊] 任天堂在哥斯大黎加的官司敗訴 Re: [閒聊] 任天堂在哥斯大黎加的官司敗訴](https://platform.polygon.com/wp-content/uploads/sites/2/2025/01/supermario-grocery-logo.png?quality=90&strip=all&crop=0%2C3.4613147178592%2C100%2C93.077370564282&w=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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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軟體開發需要申請商標嗎?嗨MasterDoggo 我是創業板資深商標事務所鄉民 現在已經成為商標代理人 讓我來協助解答您的問題 智慧財產權中的「商標權」是採先註冊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