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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任天堂在哥斯大黎加的官司敗訴

看板C_Chat標題Re: [閒聊] 任天堂在哥斯大黎加的官司敗訴作者
KQ12
(飛翔零號)
時間推噓15 推:17 噓:2 →:37

我直接查完了。
這篇新聞英文網站已經有詳細資訊跟講解。

先說結論,這篇新聞半真半假。


真實的地方是,
老任確實有要求哥斯大黎加的國家註冊局不要給該超市承續商標約。


假的地方是,根本不像新聞報得那樣,超市老闆贏得可以大肆宣傳。
老任也不是因為撞名才要對方不準用。

也沒有甚麼官員或法官說任天堂敗訴。
只是一個受僱於哥斯大黎加國家註冊局的“法律顧問”認為任天堂的要求沒有法律根據,
然後給那間超市延續商標了。


電玩網站Polygon有把整件事全數整理出來。
https://reurl.cc/oV6jOV
有興趣的可以去看英文全文。



英翻(機翻+修飾)如下:


位於哥斯大黎加聖拉蒙的Super Mario 雜貨店老闆於 1 月 28 日宣布戰勝任天堂,告知Facebook 追蹤者,這家大型電子遊戲公司試圖阻止他註冊商標的行動已被該國的Registro Nacional(國家註冊局)駁回。這則貼文最早由 ResetEra 論壇的一名用戶發現。

在進行自身報導的過程中,Polygon 收到了Super Mario 老闆何塞·馬里奧·阿爾法羅·
岡薩雷斯(Jose Mario Alfaro González)的律師提供的數份文件,證實了他的說法。
任天堂沒有回應置評請求。



岡薩雷斯最初於 2013 年 12 月申請註冊Super Mario 商標。
然而,直到他在 2024 年 3 月嘗試續約商標,並特別註冊「Super Mario」這個名稱作為canasta básica(當地對基本生活必需品如米、豆類和咖啡的分類)供應商時,任天堂
才首次注意到他。

根據記錄,任天堂美國分公司的一名代理人——其辦公室經常負責處理任天堂在哥斯大黎
加的商標事宜——於 2024 年 7 月向Registro Nacional 提交了對岡薩雷斯商標的正式
反對。

代表任天堂提交的反對意見提出了三個主要問題,聲稱Super Mario 雜貨店銷售的商品並不限於canasta básica,並利用該分類來掩蓋其仿冒行為。

該店曾在 Facebook 上使用《超級瑪利歐》遊戲中的瑪利歐形象來進行宣傳。

此外,該店因販售帶有《超級瑪利歐》角色的產品,顯然對瑪利歐和該遊戲系列已有先前認識。



岡薩雷斯的律師辯稱,”超級瑪利歐雜貨店‘’嚴格按照其選擇,以作為canasta básic
a(任天堂沒有去對該類別進行商標註冊)的供應商規範來營運外,

並且從未推廣過美國任天堂的產品
( Polygon 的粗略搜尋顯示了許多該商店 Facebook 頁面上發布的超級瑪利歐電玩玩具為盜版)。

他還指出,「super」在哥斯達黎加是「超市」的俚語,而不是像超級瑪利歐系列遊戲那樣用作最高級形容詞。

經過審查,國家註冊局的一名法律顧問於 2024 年 11 月得出結論,任天堂美國代表提出的反對意見毫無根據。

一個月後,該機構正式接受了岡薩雷斯的商標續展。任天堂可以對此決定提出上訴,但截至本文撰寫時,尚無跡象表明任天堂已經這樣做或將會這樣做



簡單來說:

老任認為那家超市"Super Mario"在哥國是註冊登記在案賣糧食一類的雜貨店,

這家糧食超市卻在店裡賣了其他東西,還順便賣任天堂的盜版遊戲跟玩具。
(Polygon有上網去搜尋,結果那間超市的FB還放了一堆盜版物在上面宣傳)

同時沒有經過老任許可,在超市FB上拿瑪利歐的影片來宣傳。

所以老任才要求哥國註冊局不要再給這家糧食超市用Super Mario這個商標。

(因為這間超市掛羊頭賣狗肉,應該只能賣糧食一類的生活必須品,結果卻賣了其他東西,連老任的盜版商品一起賣,老任認為該超市不合法。)


Polygon這邊寫得很清楚明白,
老任不是因為商標撞名才不准這家超市用Super Mario。
是這家超市沒經過老任許可賣相關產品,同時賣得還是盜版貨。

老任認為這家店違法了,這才要求哥國注冊局不能再給這家超市繼續使用Super Mario商標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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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4.104.23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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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tt.cc/C_Chat/E.Hp_ma5LTmqTU

GaoLinHua02/02 15:55恰叒翻

jonh080502/02 15:56賣盜版貨有別的處理方式吧,叫人家改名我看不懂

RockZelda02/02 15:56感謝查證,前面資訊真真假假w

gfabbh02/02 15:59也還沒進入司法程序,任天堂只是在該超市商標展期的行政

gfabbh02/02 15:59裁決程序中表達了反對意見,但不被哥國官方接受。

ryoma102/02 15:59都別翻了! https://i.imgur.com/n64KodH.png

圖 任天堂在哥斯大黎加的官司敗訴

eva05s02/02 16:12我幫大家總結一下好了是,老任蟑螂,恰又翻(反串要註明

spfy02/02 16:15所以連告都沒告?

spfy02/02 16:18這麼多模糊錯誤的訊息到底哪來的啊 每個報導都自己猜?

ryoma102/02 16:18沒告的話老任最強法務就沒敗訴問題,那些酸蟑螂魔爪的...

spfy02/02 16:19單純看那間超市的FB 他是真的賣一堆東西 順便的吧

Annulene02/02 16:26多虧了各種捏他 大家都認識這家超市了 (x

shintz02/02 16:42翻車永動機

Polygon在第一段有寫到,他們拿到超市方律師的交給他們的文件。 該文件用於舉證反對任天堂對註冊局提出的三項要求, 所以可信度應該比其他網站高 如果照Polygon的說法,老任是真的沒告 只是在對方超市要續約的期間, 提交材料要求哥國註冊局別讓對方再續用Super Mario這一名字當商標了。 後續感覺像是超市老闆替自己臉上貼金,然後不明真相的網紅跟媒體就跟著起舞了。

※ 編輯: KQ12 (42.74.104.236 臺灣), 02/02/2025 16:51:34

fan1717302/02 16:44這是第幾翻了

kenu101802/02 16:55我懂了 任天堂發售的不是超級瑪莉歐 是超市瑪莉歐

htps076302/02 16:59你為啥要一直洗地啊,老任有要求比他老的人不能續商標

htps076302/02 16:59就很噁了

htps076302/02 17:00說別人貼金也太怪,人家就合理續商標,老任行為就很噁

KQ1202/02 17:08樓上的,對方賣盜版怎麼不講?然後對方是2013年才通過法律程

KQ1202/02 17:08序正式提出申請將Super Mario作為自家超市的商標,而不是在5

KQ1202/02 17:082年前就申請出來用了。

yo052902/02 17:10翻來翻去的,要一直道歉很麻煩欸

rockmanx5202/02 17:26就是人家有賣過盜版商品老任才不爽 如果還繼續賣接下

rockmanx5202/02 17:26來這家超市被告到改名甚至關門大吉的機率非常高好不好

rockmanx5202/02 17:26...

rockmanx5202/02 17:28也就是說現階段還只是任天堂發警告的程度 還沒真的上

rockmanx5202/02 17:28法庭 真的進法律戰輸贏就難說了

andy358002/02 17:35超商賣盜版有什麼了不起的嗎,台灣一堆雜貨店也賣啊

抱歉,這邊插一個題外話。 請問有懂法律的版友嗎?我剛剛有去看了一下歐美那邊討論區對任天堂此事的看法。 扣掉持正反兩方意見的討論, 有幾個有關商標的討論我覺得很有意思。 有人以法律層面表示說, 老任這次提出對那超市的商標有異議是很正常的。 因為商標法裡面有一個叫”商標棄用‘’的風險。 這也是所有大企業一旦遇到此類問題,都一定要下場去打官司表示自己沒有放棄這個商標。 如果任天堂沒有提出意見, 未來在哥國當地有可能會被認定是對Super Mario這個商標捨棄了。 之後如果要在當地販售Super Mario名字的商品除非改名,不然就是付費購買該商標使用 費。 另外也有討論提到, 商標法也有所謂”正當使用‘與‘’商標混淆’這個兩個要素需要考慮。 如果哥國當局認為該超市是正當使用, 那老任的要求不被受理就很正常。 有人也提出說針對該超市販售盜版與宣傳一事, 老任可以對該超市發出侵權通知,但商標認定跟著作權法是兩套法律。 老任還是得再面對商標官司的問題。

※ 編輯: KQ12 (42.74.104.236 臺灣), 02/02/2025 17:56:44

rockmanx5202/02 17:42那是因為台灣那些賣盜版的商店沒有用瑪利歐或類似名

rockmanx5202/02 17:42稱啊 30幾年前有幾家在版權時代來臨後全都關門了

jckim02/02 17:45就一般小案子的行政程序吧,各方處理的人數看來都很少

jckim02/02 17:46一邊是每天盯著各式申請的商標,找出關聯案件提異議

jckim02/02 17:46審的當每日工作審並駁回,駁回結果對雙方也不少見

jckim02/02 17:47除非後續有提上訴,過程中也不會有什麼王牌律師吧

icq15022002/02 18:23翻了又翻,一翻再翻

icq15022002/02 18:25台灣雜貨店也有賣盜版物不是值得拿出來護航的8

sakungen02/02 18:27這篇h版友前面就有貼了吧

sakungen02/02 18:30他那篇也有貼上老闆以前賣的盜版物,但應該都很久以前

sakungen02/02 18:30的東西了,我從FB找近期的照片沒看到,那家店就什麼都

sakungen02/02 18:30有賣,類似古早雜貨店+超市那樣,真的是家小店

sakungen02/02 18:32看了一下圖有些是2023的,也不算很久

KQ1202/02 18:40如果有重覆貼文先說聲抱歉。應該就是超市老闆說的東西下架並

KQ1202/02 18:40尊重版權吧,所以其實那間超市有侵權(賣盜版)的行為。但商

KQ1202/02 18:40標法跟著作權法是兩套不同法律,歐美討論區說法是不能拿賣盜

KQ1202/02 18:40版這件事要求對方不使用該商標,得由商標法來定奪。

avans02/02 18:57

WinDeity02/02 19:21好,換123回合

poke00102/02 20:16所以有上法院嗎? 都還沒開始告前面講的怎麼很像都宣判了

johnny1272802/02 21:16很堅持欸 所以我問你任天堂告的是不是商標嘛

johnny1272802/02 21:16那商標部分是不是根本亂告嘛

老任還沒告,但老任如果要上法院是能告的。 第一個是商標申請取得時間, 老任在1985年開始就走法律程序替Super Mario申請為商標。 哥國那間超市是在2013年才第一次申請用Super Mario為商標。 以法律申請商標時間順序上,那間超市遠晚於任天堂。 這是為何超市律師要特別說”Super”意思跟任天堂的不同外;並說任天堂沒在生活必需品這一類註冊Super Mario為商標。 再來因為我不知道哥斯大黎加的商標法怎麼規定的,因此不多講。 (商標法是屬地主義,各國有各自解釋與規定) 但假設這件事發生在台灣, 我查了一下台灣的商標法規定,那間超市其所作所為就是商標侵權了。 (賣盜版物這個直接出局) 唯一能例外就是善意先使用制度。 但這前題要建立在不知道該商標已經被別人申請走,而且不能有攀附他人已經建立起來商譽的舉動。 這點才能成立不違法。

yo052902/02 21:22如果這篇屬實的話,那根本還沒進入告的環節,所以樓上的

yo052902/02 21:22問題還無法回答

poke00102/02 21:42這篇如果資訊正確 那就只是有人要續商標 有相關的可以提

poke00102/02 21:43出反對 老任就照規定提出反對 沒有告的部分

icq15022002/02 22:23我以為看過文章就知道任天堂有沒有告了

※ 編輯: KQ12 (42.74.104.236 臺灣), 02/02/2025 22:34:16

allenvenus02/03 11:17謝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