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法律人為何反而想輕判罪犯?
※ 引述《ansfan (piggymama)》之銘言:
: 如題啦
: 我朋友阿綱
: 當年義憤填膺
: 說要逞奸除惡
: 考了法律系
: 考上律師
: 現在反而覺得沒必要
: 動不動就死刑
: 無期徒刑
: 教化跟感化教育很重要
: 還有要讓罪犯重返社會
: 怎麼會有這樣的轉變
: 有沒有卦
法律人的收益來源是啥? 一個沒有人犯罪 或犯罪率極低的國家 怎麼養一堆律師
持續不斷的犯罪 源源不斷的收益來源 即使罪犯不付錢 政府也付
政府會為特定條件的被告提供辯護律師,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公設辯護人或義務辯護律師等方式。 對於符合條件的被告,政府會提供免費或部分補助的律師費用。
記得有個前政府發言人就是用政府錢打自己的官司
也許先不要談道德
案件數直接影響收入時 這是產業鏈 跟制度綁在一起的產業鏈
當然犯罪到法律人頭上時 處理方式可能不太一樣
法律人參與犯罪那又是另一階段的產業發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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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得舒服 笑著離開
永言配命 自求多福 人終有一死
吃好 睡飽 多動 少勞 五穀雜糧加蔬菜 運動加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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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動機
罪犯就是法律人衣食父母
跟手錶維修師傅有87%像
還有就是判的越輕表示自己越會跟法官凹吧
表示自己很厲害?
還是一個原因是他們認為刑法不是懲罰罪犯
樓上害我想起某個喊緩刑=無罪的XDDD
,而是犯罪後面對法律文字遊戲,討價還價
的一場交易。
才有錢跟生意呀
社會人人安份守己,那法律系就餓死一堆
所以讓法律系修這方面法規是請鬼拿藥單
,法律系的利益是跟一般人民有衝突的
律師來源也有民商事紛爭好嗎== 而且
報酬比刑案還優渥吧
如果光民事就能養活台灣那麼多律師,那
就不會有律師要靠法扶活了,況且能有多
少民事案件可以比詐騙集團好賺?光涉詐
的陪偵就賺飽了
無限循環 為虎作倀 圖口飯吃
民商事的紛爭 只是不走刑事 不算刑法的罪而已 一堆是找律師搞鬼的啊 不弄花樣 哪來那麼多紛爭 就想借法律坑人
※ 編輯: opm (118.232.112.150 臺灣), 07/08/2025 14:22:0275
首Po如題啦 我朋友阿綱 當年義憤填膺 說要逞奸除惡 考了法律系![[問卦] 法律人為何反而想輕判罪犯? [問卦] 法律人為何反而想輕判罪犯?](https://i.imgur.com/FvwuU7Jb.jpeg)
其實沒有 這幾年實例證明國民法官判的比職業法官還輕 法官每個月案件一大堆早就變成冷血動物 反而是國民法官更容易受到自身情感或價值觀影響 --3
回答心藍: 你這是錯覺,事實上最近幾個案子,國民法官都判到最重刑期, 比方說保母就被判無期、前面還有虐童被判十八年的,都很重。 事實上,那些法界蛀蟲很怕國民法官,因為國民法官不吃可教化這套, 更重要的是,國民法官不受"一致決"的狗屁規定限制,
阿檢查官 法官升職的要件是什麼? 破案數 破案率 定罪數 定案率啊 這樣說你懂了嗎? 他那裡在乎你民眾過得好不好 你賤民死一死關他們什麼事?1
絕大部份法律人認為刑法不是按照公道的代價懲罰罪犯,而是有人犯罪後面對法律文字遊 戲,進行討價還價的一場交易。 一般平民百姓認為如果有人當街殺了2個人,那你就該被判死刑,這就是公道價。法律人 則站在這個人的角度想,如何在現有法律的框架下,讓他如何不被判死刑,如何判最低刑 期。
X
[黑特] 台灣法律是用來欺負老實人的?有犯罪的沒事 不然就是輕判 沒犯罪卻被當成罪犯一樣在審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個屁 沒有證據確鑿就可以把老實人當罪犯在對待![[黑特] 台灣法律是用來欺負老實人的? [黑特] 台灣法律是用來欺負老實人的?](https://i.imgur.com/n4Jeq6e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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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法律的本質是什麼?小時候以為法律是維護人民權利、替人民伸張正義的工具 後來發現法律並不存在伸張正義的功能 許多犯罪後應負的成本遠低於罪犯對受害者及家屬造成的傷害 後來這幾年又看到一種說法是: 「法律本來就不是拿來伸張正義的,是為了遏止報復」![[問卦] 法律的本質是什麼? [問卦] 法律的本質是什麼?](https://i.imgur.com/dRDFShY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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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台灣是不是有些人不希望治安太好?抓到輕判輕放 犯罪成本低得可憐 再犯率高,持續都有人犯罪,律師才有案件可以接,法官才有案件可以審 相反地,如果判得太重,隨隨便便就幾十年或終身監禁,這個罪犯的利用價值就沒了。 輕判美其名是希望罪犯改過自新,實際上把它回社會再犯,法律人才有生意。2
Re: [問卦] 台灣變成詐騙、犯罪島是法律太輕?其實這個有點自作自受啊 首先要認清一個問題 台灣就是窮 你看你各位三天兩頭22K買不起房子 就不用在那邊自我膨脹覺得台灣如何超英趕美3
[問卦] 為什麼酒駕致重傷或致死才能沒收車?法務部說修法方向是初次酒駕致重傷或致死才沒入車輛,然而政府明知酒駕就已經是違法, 就算是初犯,政府卻放任高機率會再犯的人擁有犯罪工具,這是怎樣的無腦政府? 莫名其妙的為犯罪者著想,民進黨政府對犯罪者真貼心 --X
Re: [問卦] 幫殺人犯請律師編15億?廢死真是門好生意15億是用在法律扶助基金會,法律扶助用在最多是在原住民上面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31條,原住民犯罪必須由國家補助讓他請免費法扶律師 原住民最常發生就是酒駕被告,國家就得花錢幫原住民請律師打官司,一個案子是三萬塊 花東南投有一些律師就是靠這個來賺錢 我一直認為這條規定有問題,為什麼原住民犯罪可以免費律師幫忙打官司![Re: [問卦] 幫殺人犯請律師編15億?廢死真是門好生意 Re: [問卦] 幫殺人犯請律師編15億?廢死真是門好生意](https://i.imgur.com/54PZ1lj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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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李貴敏:法扶協助被告遠多於害人法扶協助被告比較多,是因為法律規定, 在特定類型的刑事案件,強制被告要請律師辯護, 請不起律師,或者死不請律師的被告,最後還是會有律師。 至於律師的來源有: 法院的公設辯護人(國家的律師,公務員)1
Re: [新聞] 辯護「剴剴案」事務所留一星負評 2公會得先探討的是: 在「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一一三年度國審訴字第一號」系列刑事案件中,揭露的告訴人、被 告資訊如下: 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劉彩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