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冤獄一天無腦賠5000元合理嗎?
冤獄對受害者及其家屬造成的損害極為深重,遠超過金錢補償所能彌補,具體損害包括:
1. 受害者本人的損害
身體與心理創傷:長期羈押、失去自由,導致嚴重的心理壓力、焦慮、抑鬱,甚至有自殺傾向。例如黃志成案中,受害者曾因無法承受壓力而自殺未遂。
名譽損失:被錯誤指控、判刑,無論最終是否獲判無罪,社會觀感與個人名譽難以恢復。
經濟損失:失去工作、收入來源,出獄後也難以重新就業,未來發展受限。
社會隔離與適應困難:出獄後與社會脫節,科技、產業、社會風氣皆已變化,難以適應新生活。
2. 家屬的損害
經濟困難:冤獄受害者往往是家庭經濟支柱,入獄後家庭收入驟減,造成生活困難。
精神與情感創傷:家屬長期承受親人被羈押的痛苦、思念與無助,有些甚至因壓力過大而罹患精神疾病或出現極端行為。例如蘇建和案中,父親為救援兒子積勞成疾過世。
社會歧視與孤立:家屬常被貼上「罪犯家屬」標籤,遭受周遭異樣眼光,導致自我價值低落、社交圈縮小。
家庭關係破裂:長期分離、壓力與誤解,導致夫妻、親子關係疏離甚至破裂。黃志成案中,妻子獨自撫養女兒多年,母女與受害者之間產生陌生感。
3. 極端案例:家屬自殺
冤獄對家屬的壓力有時會導致極端悲劇,例如配偶因無法承受精神壓力而選擇自殺(如跳樓)。雖然在上述案例中未明確記載有「老婆跳樓」的具體事件,但相關報導中多次提及家屬因冤獄而罹患重病、精神崩潰甚至死亡的情形。這類悲劇反映出冤獄對家庭的毀滅性影響,並非個案。
4. 社會復歸困難
即使最終獲得無罪判決與金錢補償,受害者及其家屬往往難以回歸正常生活。金錢無法彌補失去的青春、親情與健康,社會復歸需要心理、醫療、就業等多方面協助。
「冤獄幾乎埋葬了整個家庭……這麼久的時間,我們已經有了陌生感。」——黃志成案家屬1
「我父親為了救援我而犧牲生命……家人到現在還活在陰影當中。」——蘇建和
總結:冤獄對受害者及其家屬造成的損害涵蓋心理、經濟、社會、家庭等多個層面,極端情況下甚至導致家屬自殺。這些傷害往往是不可逆的,遠非金錢補償所能完全修復。
跟交通問題
直接就把你撞死
比起來
是不是冤獄都是算小事啦
冤獄一天國家現在都只要
無腦賠5000元合理嗎?
有無更好的改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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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合理 因為有些人一天價值遠超五千
冤獄應該要罰檢察官跟法官
不合理 應該用檢察官跟法官的薪水賠
如果冤獄應該讓法官跟檢察官一起蹲 關多久
還多久 就不會有法官檢察官敢亂搞了
雞鴨又不能申請
不合理啊納稅人買單欸
確實不合理,用納稅錢不對
不合理 納稅錢不該為少數人的錯誤負責
太少 ,老實說。哪怕你是個年薪80萬的而
已。這樣還是太少。等於你承受了如此之
多的傷害,補你70萬/年而已。
易科罰金1天1千元
你要羈押避免串證可以,但你羈押延這麼
多次就毫無道理
應該用薪水算
怕串證的事情基本上前兩個月就該處理完
不合理 不是每個人都在乎錢
不在乎錢可以捐出去
5000/24=時薪208.33元,不合理
捐出去然後呢?笑死
故意挑你的結婚大喜之日把你抓去關三
天 然後賠你一萬五 你接受嗎?
更好笑的是這一萬五還不是我自己的錢
是所有人的納稅錢
賠五千還是你納稅人的錢 更幹
亂判的人還爽領薪水
無腦五萬才合理
恢復原狀或賠償 刑責可另外處理
錢是你們賠 人家都是升官
不爽叫藍白仔修法呀啊
嘻嘻,有權無責就是那麼爽,羨慕吧
滾,人身自由不是這樣估算的
用稅賠不合理,必須是法官狗檢賠才合理
叫法官跟檢察官賠啦
支持關多久也要蹲多久
那也是國家的錢 決定雞鴨的人也沒損失
用綠圾民進黨黨產出
這個不是用檢察官跟法官的薪水ㄛ,是用
你各位的納稅錢來幫DPP擦屁股ㄛ嘻嘻
1天1萬才合理 看看美國是以秒計費
判有罪就好
不過後面還有國賠
亂羈押的人卻沒事那才是真正有問題,現在
已經開始在鋪路不要讓柯出來領冤獄補償了
,垃圾塔綠班
一塊都別想拿啦
不合理
無罪羈押可以申請啊
冤獄當然較檢警法官賠啊,不是這些人犯錯嗎
為什麼要叫稅金賠?
得罪民進黨活該死死
該付的是法官,誰判罪,誰負責
一堆冤獄協會這時候默默的消失
用你的納稅錢搞你,再用你的納稅錢賠
錢也是全民買單 大家稅金幫他出 呵呵
拿你的稅金來關你
賺爛了 黨什麼沒有 錢最多
只會賠有民進黨證的 例如鄭文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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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廢死聯盟的成員有切身之痛的嗎?如題啦 廢死聯盟這麼贊成廢死 覺得人都可教化 但是死掉的人卻沒法在說話 台灣會變現在這樣![[問卦] 廢死聯盟的成員有切身之痛的嗎? [問卦] 廢死聯盟的成員有切身之痛的嗎?](https://i.imgur.com/bb3obxv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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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廢死為何不支持勞動改造?如題 廢死論點: 1.殺人犯也是人 2.死刑不能解決問題 3.應該要給人悔改的機會2
[問卦] 怎麼樣你會支持廢死?我先說,我支持廢死,原因有三個。 1.若社會將殺人視絕對惡,邏輯上不應該支持政府和組織殺人。 2.死刑只是政府與加害人逃避矯正與補償的刑法,受害者家屬得不到實質補償甚至連心理補 償都不一定可以獲得。 3.我國執行死刑是以人道、減少死刑犯痛苦為前提執行,但殺人犯犯罪時可沒有這麼溫柔親6
[問卦] 重刑無法降低犯罪,但是重刑有啥差呢?廢死團體最愛講的是,死刑無法解決問題,犯罪率跟死刑與否無正比關係 所以我們廢除死刑 可是這有個問題點,死刑無法解決問題,可是把犯重大罪的給槍決掉 對台灣也沒什麼損失阿,一顆子彈才多少錢,打下去對受害者家屬是個補償 最好像以前一樣,死刑犯同意捐器官就捐一捐,還可以幫助更多生命8
Re: [問卦] 廢死理論根本超弱 他們在囂張啥?根本的問題是這些參與討論的法官學者 都不是重大刑案的受害者吧 如果他們自己的親人朋友被虐殺 他們還可以反對死刑 笑死5
Re: [討論] 大法官能理解犯人不死 家屬難以平復 但刑罰的目的不在於平復被害人情緒 現代刑罰目的更純粹的是 事前預防犯罪發生 事後避免再犯5
[問卦] 把重點放在死刑是不是搞錯了什麼?最近該不該執行死刑又鬧得沸沸揚揚 大家都把重點放在該不該廢死 但是爭取廢死一方的消息 很少提到該如何讓受害者感受到公平正義與足夠的補償。 支持死刑一方,3
Re: [問卦] 若有人殺您老婆,再把您女兒先姦後殺,放出、教他怎搜尋支持廢死名單、還有怎匿名眾籌集資 這樣更多死者,也就有更多家屬可以了解加害人的成長背景 加害人不用判死刑,因為被害人也就是死者都是同意廢死(基於尊重被害人意志 建議再放,此類案件都有冤獄可能不能羈押,也不服刑 然後,回到第一句
Re: [新聞] 謝龍介要1名大法官認領3個死囚回去輔導反廢死的意義有三點, 第一,對於被害者家屬的補償; 第二,避免犯人再犯的可能性; 第三,重刑達到嚇阻的作用。 支持廢死的基本上兩點,
[問卦] 以前軍審下冤案是志願役還是義務役佔多如題 聽說又要恢復軍事法庭了 大家過去反對的原因不外乎 軍審制度不透明 過去很多軍事法官都是速審速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