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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隨機殺人不算「情節重大」 姦殺女師凶嫌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隨機殺人不算「情節重大」 姦殺女師凶嫌作者
los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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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ahe0526 (慕村拓哉)》之銘言:
: 更四審逆轉關鍵在於聯合國兩公約規定,「非犯情節最重大之罪,不得科處死刑」。合: 議庭認為,劉與陳女不認識,當時是隨機萌生強盜犯意,進而殺害女教師,行為屬於隨: 機、偶發性犯行,非計畫性,不合公政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401266

『更四審逆轉關鍵在於聯合國兩公約規定,「非犯情節最重大之罪,不得科處死刑」。』

所以問題就在兩公約啊, 當初立法院三讀通過施行法,

國民黨民進黨都有份, 通過之後法官也只能照判,

現在就都裝死啦, 故意只吵廢死不廢死,

死一些臺灣人對他們也沒差,

反正他們家人小孩不是在國外就是保護得好好的.


藍綠白畜牲沒事演演戲,

在立法院打到頭破血流, 隔天一起吃芭樂加梅粉,

吵架吵到拍桌, 隔天一起吃麥當勞外送,

只有死忠的還在街頭、網路一頭熱力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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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211.5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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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pen2002 12/03 22:23我們又不是聯合國成員

你是脫離台灣多久啦 跟是不是聯合國成員無關啦, 這是臺灣法律, 經過立法院三讀通過 2009年3月31日立法院方三讀通過兩公約並制定兩公約施行法

※ 編輯: losel (111.240.211.56 臺灣), 12/03/2024 22:25:56

leeyeah 12/03 22:25情節重大是綠共大法狗定義的 別牽拖

大法官之前就一堆照這判刑案件了啦

tmacor1 12/03 22:25廢死不敢判少在那扯 那鄭傑是被判什麼?

死刑啊, 那你也可以去問藍綠白有沒有一個要修兩公約施行法的啊?

※ 編輯: losel (111.240.211.56 臺灣), 12/03/2024 22:28:28

kobeyo 12/03 22:28牽拖

ㄏ 你先去搜尋判決相關新聞吧

kerorokuzo 12/03 22:31綠的這麼挺國民黨哦

※ 編輯: losel (111.240.211.56 臺灣), 12/03/2024 22:3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