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恐嚇11檢察官「血債血還」收押禁見
我他媽笑死
一堆直接寄信附刀片的
到你家噴漆的
告恐嚇都不一定起訴
現在他媽幾張照片貼在一起
還是什麼怪力亂神的命債命還
就能定罪恐嚇了?
這是提前體驗中国共产党式的自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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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家一定是無惡意啦!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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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會不會跟相關人串供有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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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恐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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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做賊心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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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鳥會跟你說我敢罵總統 你敢嗎?
噓
不要恐嚇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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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以為恐不恐嚇是你們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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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立委小孩抓不到
噓
綠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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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要得罪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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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笑話也不是一天兩天 但越來越難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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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擺明了要壓制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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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再不反抗,以後的自由會越來越少
2X
曾幾何時,網軍側翼這種角色,在八卦板上根本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不是因為他已經做了什麼「特別可惡」的事,而是他本質上就是「職業化帶風向者」 你不用等他犯法,只要一開口、就足夠讓全板鄉民一人一口水,噴到他窒息。 那是一種共識,一種風氣,也是八卦鄉民對抗體制側翼的「本能怒火」。 結果現在![Re: [新聞] 恐嚇11檢察官「血債血還」收押禁見 Re: [新聞] 恐嚇11檢察官「血債血還」收押禁見](https://i.imgur.com/44SGvu4b.jpeg)
爆
先說結論 這是我國罪刑法定與比例原則的崩壞 更是民主解嚴以來最嚴重的言論入罪侵權事件 此案中,檢方主張該圖涉嫌「恐嚇罪」與違反「個資法」,但兩者構成要件明確: 恐嚇需有使人心生畏懼的具體行為,個資法保護的是未經授權之「非公開個人資訊」。本![Re: [新聞] 恐嚇11檢察官「血債血還」收押禁見 Re: [新聞] 恐嚇11檢察官「血債血還」收押禁見](https://i.imgur.com/yNhfc3o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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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0-1 條 投棄、放流、排出、放逸或以他法使毒物或其他有害健康之物污染空氣、土壤、河川或其 他水體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大家都很討厭有人公共場所放屁, 但有一天,檢察官突然經過小草聚集地, 聞到一股很濃屁味,然後發現用這條可能符合構成要件,
爆
Re: [新聞] 恐嚇北檢11檢察官!台中女「加工血跡」遭羈押 北院4大: : 二、本件到案被告間彼此供述不一,有事實足認被告有串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 : 三、又有事實足認被告有短期內再犯同種類犯罪之虞。 :![Re: [新聞] 恐嚇北檢11檢察官!台中女「加工血跡」遭羈押 北院4大 Re: [新聞] 恐嚇北檢11檢察官!台中女「加工血跡」遭羈押 北院4大](https://i.imgur.com/Z1wHaZA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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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恐嚇11檢察官「血債血還」收押禁見 高院這種事情 就是一個肥宅基於義憤PO的一張圖 你要辦他,了不起就社維法罰錢,要不真的恐嚇判他個三個月易科罰金也行 但真的有必要到「羈押」?這手段太粗暴了 在台灣真的去打老婆動手的,也沒看到被羈押的阿 肥宅工程師被罰被判都認了,但這種這麼輕微的東西弄到羈押![Re: [新聞] 恐嚇11檢察官「血債血還」收押禁見 高院 Re: [新聞] 恐嚇11檢察官「血債血還」收押禁見 高院](https://i.imgur.com/thUxO1v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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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恐嚇11檢察官「血債血還」收押禁見 高院在網路恐嚇 本來就應該要辦沒錯 不過現在網路恐嚇案應該也不少 但是有幾個人被收押禁見? 就算之前有些政治人物被恐嚇 雖然馬上被查到 但是好像也沒有聽過幾件有收押的![Re: [新聞] 恐嚇11檢察官「血債血還」收押禁見 高院 Re: [新聞] 恐嚇11檢察官「血債血還」收押禁見 高院](https://i.imgur.com/Cx99kTp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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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恐嚇11檢察官「血債血還」收押禁見 高院過去不會因為偽造文書羈押 現在會,只要以後也會 時間一久,人民習慣就不會覺得是特例 過去網路作圖嘲諷恐嚇不會被羈押 現在會,只要以後也會8
Re: [問卦] 脆:不要恐嚇就不會被羈押 如何反駁不是啊 不要恐嚇就不會被羈押 可是戴姓工程師被羈押了啊 照片不是他加工的 何來恐嚇之有?5
Re: [問卦] 第二位恐嚇北檢的也被羈押了 代表什麼代表檢察官比立委大 中國熊被恐嚇 抓了好久只抓到空氣 檢察官被恐嚇馬上押了兩個人 要馬中國熊被民進黨放生3
[討論] 黃國昌說檢察官恐嚇誘導 檢察官怎不告他?黃國昌啦 勘驗出來一直說 他在裡面聽 說檢察官就是恐嚇引誘式的訊問 我就在想5
Re: [新聞] 恐嚇11檢察官「血債血還」收押禁見 高院早就說 這是殺雞儆猴的手段 懷疑串供 懷疑滅證 先關你兩個月到一年![Re: [新聞] 恐嚇11檢察官「血債血還」收押禁見 高院 Re: [新聞] 恐嚇11檢察官「血債血還」收押禁見 高院](https://i.imgur.com/OrkktJZ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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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肇逃男寄信給起訴檢察官「注意行車安全」付 : 國庫1萬元,汪男事後寄2封信給檢察官「注意行車安全」,抱怨「吃乎死,會有報應」 , : 汪被控恐嚇,但他辯稱只是要抒發情緒而已,高雄地院判他40天拘役。 : 判決書指出,被告汪男曾於2021年間,因涉嫌肇事逃逸被緩檢訴,並繳交1萬元入國庫X
Re: [新聞] 恐嚇11檢察官「血債血還」收押禁見 高院所以你看看 跟著黨多好啊!吃香喝辣升官發財,現在連人身安全都有了保障 連當黨個狗都這麼有保障 你大家還不跟姆咪一樣心動動嗎? 黨真的好棒啊~~贏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