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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林秉樞天天半夜掀他被子!看守所室友崩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林秉樞天天半夜掀他被子!看守所室友崩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時間推噓 4 推:4 噓:0 →:5

※ 引述《huabandd (我是阿肥巴你頭)》之銘言:
: ※ 引述 《dragonmester》 之銘言:
: : 如今林秉樞被依7罪判刑2年10個月,因為已經羈押226天,只需要再進入監獄14天、繳納
: : 78萬元易科罰金就能重獲自由。
: 查了一下易科罰金的條件
: https://i.imgur.com/zGaSsrD.png

圖 林秉樞天天半夜掀他被子!看守所室友崩
: 最高刑期有沒有超過五年不知道
: 但是判刑兩年十個月還可以易科罰金?
: 能不能來位懂法的大大解釋一下為啥?
: https://i.imgur.com/GN6i6qI.png
圖 林秉樞天天半夜掀他被子!看守所室友崩
: 然後分期繳納無力償還就從坐牢改勞動
: 這樣算不算是一個漏洞?
: 為什麼不是抓回去坐牢?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440681

新北地院認定林共犯7項罪名、共13罪,罪名分別為傷害、恐嚇、妨害秘密、誹謗、偽造文書、變更他人電磁紀錄、強制」等罪,其中傷害罪判刑8月,不得易科罰金,其他6罪均為6月以下徒刑,合計2年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78萬元。上訴後,高院7月13日判決駁回,可上訴三審。不過,林並未上訴而確定。

傷害罪判刑8個月 刑期超過6個月 不能易科罰金

但是因為羈押226天 可以折抵刑期

(8*30)-226=14 坐牢兩個星期就能出獄


其他各罪雖總共累計26個月 但分別都不超過6個月

依法檢察官可選擇易科罰金 1000折抵1天

26*30*1000 = 780000

沒錢的話 可以易服勞役還是其他替代措施

由檢察官決定

法官只負責判刑 怎麼執行往往還是要看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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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wpool 10/03 16:09感謝列出計算式 不然還真的看不懂

hermanwing 10/03 16:09嘉愉真是不容易

coffee112 10/03 16:17劈你的錘 快要...

binshin 10/03 16:19瞭~所以十四天一定要進去剛

binshin 10/03 16:20剩下二十六月希望執行檢察官看看前案

binshin 10/03 16:21我記得有類似以照片恐嚇單親媽媽案子~科

ihfreud 10/03 16:34我比較好奇到底啥理由讓他羈押這麼多天

max60209 10/03 16:34家裡有法界權威就是能這麼公正 嘻嘻

ihfreud 10/03 16:34上次羈押這麼多天的是共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