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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爆「某週刊」記者自由出入北檢辦公室 民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爆「某週刊」記者自由出入北檢辦公室 民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時間推噓 6 推:6 噓:0 →:4

※ 引述《st210113 (會飛的豬不稀奇)》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風傳媒
: 2.記者署名:
: 鍾秉哲
: 3.完整新聞標題:
: 爆「某週刊」記者自由出入北檢辦公室 民眾黨立委揭黨媒檢三位一體黑幕
: 4.完整新聞內文:
: 《鏡電視》成立至今爭議頻傳,包括與《鏡週刊》共用人力、時任董事長裴偉關說施壓等: ,還一度傳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有意強行闖關讓《鏡電視》上架有: 線電視,引發在野黨猛批。民眾黨立委陳琬惠7日於臉書發文感嘆,某週刊本來在台灣算: 是有揭弊精神的媒體,但從籌設電視以來,因為需要「層峰」的關愛與支持,使某週刊: 逐漸成為黨媒的形狀。
: 擺明就是不想動,把整個案卷放在桌上,不辦就是不辦;她接獲檢舉,甚至有接獲告發的: 調查員,報請北檢偵辦、要求檢察官開始行動,但承辦檢察官依舊不為所動。這一種觀高: 層上意辦事、不敢得罪特定媒體集團的醜陋行徑,早已被很多基層同仁感嘆為北檢的沉淪: 。
以前看過一部日本漫畫
內容是一個法醫講如何完美的犯罪

他是這樣說的
大意
法醫是最容易完美的犯罪職業
假設有個命案 只要不是當場抓現行或太離譜一目了然的那種
收買法醫 說死因是意外或自殺 就可以讓一個凶殺案被結掉。
完全進不了司法程序 就構成了完美犯罪.

而台灣現在就是如此
只是改成檢查官而己 只要控制檢查官 要嘛不必去查(台南性招待案)
要嘛通通自殺(浮屍) 要嘛簽結(不是不起訴 而是我就是不辦 你咬我?)
要嘛擺爛進度接近0(機場偷電線案)

台灣正在示範只要你有背景 超完美犯罪簡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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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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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5566 06/08 09:37待會犀利法匠fb公審你 酸你法盲看a片

abc2910549 06/08 09:38沒背景的通通去死

q123212 06/08 09:42球證旁證裁判觀眾都是我的人 你怎麼..

flavorBZ 06/08 09:43反正就是民進黨政府沒可信度

Zoro777 06/08 09:50有五億可分 隨便撥個幾千萬就買到啦

Zoro777 06/08 09:51幾千萬買一個法醫人格 還自嘲自己是盤子

pippen2002 06/08 10:34hiphopmei: 多虧817腦殘☺

steelheart3 06/08 11:59你說的這些 發生在今年某公司高管 違

steelheart3 06/08 11:59規撞死保全身上 現在 當作沒這回事

steelheart3 06/08 11:59 真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