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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

看板Boy-Girl標題Re: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時間推噓 1 推:4 噓:3 →:8

我倒認為你看到跟騷的例子,

就認為這部法律三讀通過普天同慶,

是錯誤邏輯。


犯罪終究是「人」造成的,

如果教育做得好,這世界上根本不該存在犯罪,

如果出現「跟騷」等等荒謬的行為,

那你應該要改進的是整個教育方向,

而不是用嚴刑峻法來避免犯罪的發生。


然後等改革完,

那些受害人的正常生活也回不來了,

制度再怎麼完美,人永遠是不完美,

#MeToo出現時,一開始女權們也是普天同慶,

直到自己人被#MeToo時才驚覺,

自己造出來的怪物也有可能咬向自己。


※ 引述《kim (@@@@@@@)》之銘言:
: 我倒認為你因為看到濫訴和誣告的例子,
: 就認為這部法律三讀通過不值得高興,
: 是錯誤的邏輯。
: 法律定義的是違法的行為態樣,
: 但是調查和審判的機制,則是由人執行,
: 這些人是檢方和法院。
: 如果台灣嚴重存在恐龍判決、
: 冗長的訴訟與調查過程、
: 濫訴者可以為所欲為等等荒謬情形,
: 那你應該要改進的是整個司法的運作,
: 而不是說法律不應該這樣定義犯罪行為。
: 再說一次,不是法律的定義造成台灣司法不被信任,
: 是這群把持司法資源的人們運作模式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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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yee11/22 10:03看來是儒家思想推行者

acblily11/22 10:14教育也要做 法律也要訂啊

bettybuy11/22 10:25沒聽過犯罪先天論?

LWEN11/22 10:28???那刑法通通廢掉,反正把大家教好不犯罪就好

cp12042011/22 10:34我相信那位律師的女狂粉肯定是受過教育的….不然她就不

cp12042011/22 10:34會遊走在法律邊緣進行所有的騷擾行為,別忘了她可是那

cp12042011/22 10:34位律師的補習班學生,是要考司法的人,你要說她不懂嗎?

cp12042011/22 10:34她可能比你還清楚。

adolf11111/22 10:36跟騷法要制定特別誣告罪作衡平 普通刑法誣告罪門檻太高

adolf11111/22 10:36 既然跟騷法構成要件過於寬鬆 特別誣告罪也要一併寬鬆

VVizZ11/22 10:55好 其實把特別誣告寫進跟騷法就好了

VVizZ11/22 10:56以誣告方式行追求之實也跟性與性別有關

VVizZ11/22 10:56想見你 就告你

adolf11111/22 11:55笑死人 你亂告誣告罪 檢察官直接不起訴 還傳喚勒

bbbing11/22 11:58往前一步,還有很多被律師勸退的可以算進去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