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
這兩派還有個地方完全沒交集。
支持先行跟騷法版本的人,
想的是就算提告進到法庭審理,
要舉證對方跟騷行為很困難,
所以就算被對方誣賴,也很難被定罪,
就算被定罪一開始也只是收到告誡書,
怕被誣賴的人只要那時候避免就好了。
然而質疑現行跟騷法版本的人,
想的是光要跑法庭就已經超麻煩了,
如果被週邊的人知道自己被以跟騷法提告,
會收到異樣眼光,甚至是失去工作,
就算事後無罪,也已經接近社會性死亡了,
避免也沒用,遇到就是要告的瘋子就是悲劇。
不要跟我說什麼舉證很難或只有告誡,
我連莫名其妙被送到法院都不想啦。
※ 引述《DarkerWu (糊塗)》之銘言:
: 這件事我也有跟我女友初步討論
: 我提她原因是
: 1.她是法院內的人,法界人士
: 2.她外型姣好,是一時有名的法院之花,追求者眾
: 3.她是女性
: 她對跟騷法也是頗有微詞
: 讓我感受到
: 似乎法界對這個法律的看法都相對負面
: (但其實不能這麼說
: 任何議題在法界也還是會有不同派別的看法)
: 跟騷法的問題在於
: 1.它直接違反了法律最基本精神「無罪推定」
: 2.雖然說有些法條反而不能立的太過於明白
: 那反而會讓有心人士鑽法律漏洞
: 但即使如此
: 跟騷法也實在過於心證了
: 這對我女友或是我引用的w大來說
: 這代表著法律客觀與中立性的被侵害
: 當過度傾斜於主觀時
: 法律的公正性就會被限制發揮
: 偏偏這又讓誣告的成本大幅降低
: 你等於就是讓法律不但難以發揮效果
: 還會必須更加頻繁的把問題再送上法庭
: 更別說其中更容易夾雜著其實並不成立的問題
: 看看前面的回文
: 當一邊哭訴著被誣告怎麼辦?社會性死亡會殺死一個人!
: 另一邊也同時泣喊被性騷怎麼辦?心靈創傷會殺死一個人!
: 這議題就注定是兩條不會交會的平行線
: 所以既然從兩方受害者的角度上討論不出結果
: 只能擱置這裡
: 從其他方面來看待
: 而我前面試圖從法律的基本精神下手
: 從這塊來說的話
: 跟騷法對我來說是十足十的惡法
: 不是甚麼只有噁男才怕跟騷
: 而是跟騷法本身是一個完全不成熟而且違背法律精神的法條
--
被告出庭可是國民義務,不管有沒有跟騷法都一樣
一樓的回文就是兩方沒有交集的證明
履行國民義務不算是受害喲
XDDD
謝謝1F示範
不管什麼法只要被告跑法院都很麻煩啊針對跟騷法是為
何 撿錢包去警局都可能被告侵佔了
意思大概就是踩地雷,原本只有10個地雷,現在1000個
1F意思是踩到就是要去醫院,不支持的是認為地雷不該
變多
要讓你跑法院的法條不會只有跟騷法啊,社維法也可以
,而且社維法的定義更模糊,你要舉證更麻煩好嗎
本版X男自動帶入加害者角色最可笑 怎麼知道自己不是受
害者
你以前沒擔心過有人用社維法搞你,現在擔心更嚴格定
義的跟騷法會害你法院跑不完?
嚴格定義 嘻嘻
這杯水因為跟騷法而崩潰
這杯水可以讓我不斷濫訴 讚啦
民進黨執政後的確要擔心跟騷法 又不像某些吃飽太閒的台女
啊不就平常警察會用社維法搞你 ?
現在警察的角色變成女性, 最好是不用擔心啦 !
我就說政大拍違規停車的, 會不會被告 ?
最好是跟我說政大的那位女權患者不會告啦 !
左膠告訴你,檢警不是白癡,你沒犯罪就會不起訴,等於沒事
依照我的經驗檢警9成白痴,法官9成垃圾無誤
說風涼話的自己一年是沒事被法院傳幾次過?沒遇過
就少嘴
要是誣告變得容易了 那些沒錢請律師的怎辦?
沒錢就謹言慎行不要做出會被誤會的行為,很簡單吧
做人本來就要謹言慎行 不要做出被誤會的行為
社違法的跟追是:不管有沒有持續,也不管是否與性別相關
,那麼鬆的規定你都不怕了,怕跟騷法?
也對啦,有人就是錢多不怕罰3000
對啦全世界就你最聰明,法官白痴,檢警智障,ㄏ
全台灣的女生等著吉你一波賺年終,ㄏㄏ
呵呵 全台灣都白癡 三讀通過跟騷法 嘻嘻
ptt跟現實太脫節 社會現實就是三讀通過了 就是民意啊
政大女什麼證據都沒有只憑腦補
就po文社死男方了
樓上不就顯示要讓人無辜社死無須跟騷法?被質疑騷擾者若被
告跟騷法,當作維護自身權益、法院認證清白的途徑不是很好
?事實上這種不明確條文判決應相對嚴格,若曖昧不明的很難
認證有罪,但卻能真的保護到被騷擾行為嚴重但目前無法可管
的受害人,當然若使用人多可能佔用司法資源是另一個問題
其實對我來說,政大女這樣在告發一個男性,她也是會被我社
會性死亡
她好像修學了
休
那是男方剛好還拿得出證據 拿不出證據不就換他休/退學
同理,法律過了就是民意,民意就是想吃添加物囉
我好奇的是對策?究竟要如何,才能避免無辜的人被告
,又能保護真正的被害人?
6
很多人在說沒有被濫用的案例.. 這剛出來當然沒有 不過法律被濫用不是每天都在上演嗎 甚至有人誣告親爸親媽了 訂定這種很看法官自由心證的法條只會增長這種事情的發生6
大家動不動就上法院輸贏 ptt果然是特別不同 笑死 對一般人來說 重點在可以報警4
幫忙補充一些資料: ※ 引述《winterrain (冬天的雨)》之銘言: 引言恕刪 : 我處理過印象最深刻是這件 : 當時擔任公訴檢察官X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這個教授被污衊性侵確實很可憐, 但如果他自己嚴守分際, 不隨便和女學生曖昧糾纏,甚至發生性關係, 請問女學生有辦法誣告他嗎?78
這件事我也有跟我女友初步討論 我提她原因是 1.她是法院內的人,法界人士 2.她外型姣好,是一時有名的法院之花,追求者眾 3.她是女性X
: : 騷擾行為定義為「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 : 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下列行為之一,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 : 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 八大跟騷樣態,分別是:監視、觀察、跟蹤特定人行蹤;以盯梢、守候、尾隨X
我10年前曾經去中國,那時候讓我感覺中國人好冷漠,當時讓我覺得中國人怎麼這樣子? 可能我已經習慣台灣的熱情。你看早期的影片就知道了,我舉例,車禍就發生在你旁邊, 他們會當成跟他們無關,不會過去急救,冷血的走過去,類似這樣,因為他們怕惹禍上身 ! 民情就是這樣! 還有很多讓人感覺冷漠的狀況,父母也是這樣教小孩,因為當時我有親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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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大家整天擔心男生被誣告, 但卻沒有從另一面看, 被傷害卻隱忍的女性可是多更多。 比如現有的「性騷擾」, 定義這麼明確,投訴管道這麼完整,10
Re: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大家整天擔心女生被跟騷, : 但卻沒有從另一面看, 但卻沒有從另一面看, : 被傷害卻隱忍的女性可是多更多。 被誣賴卻無法辯解的男性可是也很多,1
Re: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我倒認為你看到跟騷的例子, 就認為這部法律三讀通過普天同慶, 是錯誤邏輯。 犯罪終究是「人」造成的, 如果教育做得好,這世界上根本不該存在犯罪,- 如題 有人因為跟騷法立法通過 開始普天同慶 完全不懂為什麼要這麼開心 而且好像都是女的
1X
Re: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那我反過來請教這位律師: 如果這個女的反過來,指稱是律師您 "愛慕她,不停追求她,讓她不勝其擾、心生畏懼", 然後不斷提起告訴,那您要怎麼辦? 沒錯,如果沒有跟騷法會遭遇您這樣的狀況,X
Re: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你是故意超譯我的話吧! 我什麼時候說過被告的人, 就是確切噁男噁女了? 我在這一系列的文章, 都是認同誣告、恐龍判決是可能存在的。3
Re: [討論] 跟騷法上路滿三個月了還是回文好了,不然又要跑出一堆平常根本沒在男女板出沒的帳號,說什麼跟騷法和男女 板無關,我發文只是想要帶風向,也真的是很莫名其妙= = 總之,現在是上路五個月啦,然後四叉貓被高虹安助理告跟騷,收到警察告誡單,不知道 他算不算是無辜受害?還是他確實是跟騷,被告誡合理,跟騷法沒有被濫用? (雖然話說回來,就算這是濫用,只是告誡單,好像也不是什麼大問題?)2
Re: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這位板友剛好講出了絕大多數視跟騷法為毒蛇猛獸的盲點 來,再看一次法條 「指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 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下列行為之一, 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前面也有人舉例說,只要每天同一時間倒垃圾就有可能被告, 這是不是合理呢? 不過你也說到一個重點,到底此法的舉證責任在誰? 照理說應該是告訴人要舉證,但是這個法令一下來, 變成被告要自證清白;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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