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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跟騷法上路滿三個月了

看板Boy-Girl標題Re: [討論] 跟騷法上路滿三個月了作者
BoBoLung
(泡泡龍)
時間推噓 3 推:3 噓:0 →:6

※ 引述《ctgplayer ()》之銘言:
: 現在法案上路施行滿三個月了
: 新聞也看到不少噁男、恐怖情人被依法告誡、開罰甚至拘提的案件
: 除此之外,不知道有沒有人身邊親友明明沒有跟騷行為卻無辜受害的?

還是回文好了,不然又要跑出一堆平常根本沒在男女板出沒的帳號,說什麼跟騷法和男女板無關,我發文只是想要帶風向,也真的是很莫名其妙= =

總之,現在是上路五個月啦,然後四叉貓被高虹安助理告跟騷,收到警察告誡單,不知道他算不算是無辜受害?還是他確實是跟騷,被告誡合理,跟騷法沒有被濫用?

(雖然話說回來,就算這是濫用,只是告誡單,好像也不是什麼大問題?)

四叉貓發文挨告觸犯跟騷 信義分局發告誡單理由曝光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1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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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91.11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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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ro17811/12 14:56週遭的人沒有,現實世界中,噁男畢竟沒網路上多,大部份

zoro17811/12 14:56的人都還是正常人的

zoro17811/12 15:04網路上痴男太多

kim11/12 15:16基本上政治人物或政治週邊人物的訴訟就不具什麼代表性了

kim11/12 15:16他們這群人去興訟,大多不是為了自己討公道,而只是選舉期間

kim11/12 15:16的作秀行為

我同意涉及政治就有作秀成分,但是警察局還是寄了告誡單,這應該還是有部分代表性的 吧(畢竟區區助理,應該是不至於有施壓警局的能力?就表示普通人有樣學樣也可以?)

※ 編輯: BoBoLung (1.173.91.113 臺灣), 11/12/2022 15:30:34

supremexiii11/13 11:16噁男就是騷擾

seaman67511/13 11:37認同開告誡單就是具有代表意義。

bbbing11/14 09:05人家跟蹤不是追求,而且這樣很恐同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