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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跟騷法上路滿三個月了

看板Boy-Girl標題Re: [討論] 跟騷法上路滿三個月了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時間推噓 6 推:6 噓:0 →:18

說這麼多問題是出在受濫訴救濟,

還有對濫訴者要有一定的懲戒。

台灣法律對濫訴沒有有效懲處,

要誣告成立也相當不容易,

而且被濫訴者名譽的復原也相當困難。


不然要說性侵,

定義比跟騷法明確許多,

還不是照樣一堆人被告被起訴上法庭,

昨天才一個性侵案二審逆轉被判無罪。

※ 引述《ManaBear (瑪那熊)》之銘言:
: 去年三讀通過時,我就跟律師朋友聊過這個
: 如果就法條來看,要搞到觸犯跟騷法被判刑,對一般人來說沒那麼容易
: (但對噁男噁女來說的確滿有可能)
: 先來看跟蹤騷擾行為的定義是什麼?
: 1. 反覆持續:
: 你不斷重複某個追求行為,例如一直約對方、一直要求對方跟你互動、一直送禮物。
: 如果你路上跟對方搭訕,被打槍後就摸摸鼻子閃人 ==> 因為沒有重複行為,故沒有違

: 如果你跟對方搭訕,一直跟她要電話 ==> 可能觸法
: 類似影片裡那位男生,就可能被吉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gFZhGT26w
: 2. 違反意願:
: 對方有表達她不希望你做這件事(邀約、送禮、跟蹤、傳訊等),但你還是照做
: 範例路線一:
: 「嘿我覺得妳很有氣質,可以跟妳認識一下嗎?」
: 『呃,不用,我有男友了』
: 「沒關係啊就認識一下,交個朋友嘛又沒什麼」(擋住對方去路)
: 『真的不用,我不想』
: 「唉呀幹嘛這樣,多交朋友沒差吧,有機會可以約吃飯啊」
: 進入結局A
: https://imgur.com/nH0Bqf5
: 範例路線二:
: 「嘿我覺得妳很有氣質,可以跟妳認識一下嗎?」
: 『呃,不用,我有男友了』
: 「好喔謝謝」(轉身離去)
: 不會被告,並觸發支線劇情,遇到另一位對象。
: 3. 與性或性別有關:
: 簡單來說,就是跟「追求」有關的行為,才會用《跟騷法》處理。
: 如果是為了討債而去騷擾對方,則適用其他法律。
: 4. 心生畏怖,足以影響日常或社會活動:
: 你的行為讓對方怕爆,讓對方的生活因此受到影響,例如不敢出門、無法去上班。
: 例如前陣子的新聞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604/2265714.htm
: 「持續一年多」
: 「覺得不舒服」
: 「曾言語告誡對方不要這樣做」
: 又或是這新聞
: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20623edi023/
: 「頻繁留言」
: 「結帳時摸對方的手、大聲喊出520」
: 這兩個案例的主角,除了讓對方覺得不舒服外,也影響對方正常上班工作
: 那又有哪些「行為」可能違反跟騷法呢?
: 法條列舉了八種:
: 1. 跟蹤、監視:
: 即使你與女生保持距離(物理上),
: 但不斷偷偷地觀察、想瞭解對方的住處、行程、活動路線等,還是可能觸法。
: 2. 守候、尾行:
: 特地跑到對方的公司、住處或常出入的地方等待,
: 或搭訕被拒後在對方身後跟隨,這些也很危險。
: 是的,邱澤在電影「當男人戀愛時」裡的行為,觸法機率很高
: 3. 威脅、辱罵、歧視等言語或動作:
: 有些人在被打槍後,會見笑轉生氣變成仇女仇男份子,
: 透過言語、文字甚至肢體來攻擊對方,這自然也會違法。
: 4. 電話、傳真或網路方式騷擾:
: 簡單說就是一直傳訊息給對方(邀約、展現意圖、告白等)。
: 至於「肉搜」會否觸法?
: 如果你肉搜對方FB或IG,自己看看倒沒啥問題(因為對方不知道,你沒影響到她)。
: 但若是硬要加好友、追蹤,那就會有風險。
: 然而,有sense的人都知道,自己肉搜到女生的帳號然後送好友邀請,
: 這是非常爛的招式,不論有無違反跟騷法,你根本就不該做這件事。
: 5. 要求約會、聯絡或其他追求行為
: 這項定義比較寬廣,畢竟「追求行為」有很多種。
: 除了常見的送禮、請客、硬要聊天、曖昧訊息外,
: 的確有可能出現「女生覺得你在追她,但你覺得沒有」的行為。
: 不過大家也不用擔心,別忘了有無符合騷擾,得再次回到上述的四個定義。
: 單一次的追求行為,例如只傳一個訊問要不要吃飯,
: 很難被對方用《跟騷法》告成功(因為不符合第一點「反覆持續」)。
: 6. 寄送或展示文字、圖畫、聲音、影像
: 這點因應現在是多媒體時代,騷擾別人未必只用文字,也可能是圖像、影片或聲音。
: 且不限於你寄給對方,如果一直在公眾場所(網路論壇、對方公司、居住社區)
: 展現你的意圖,也可能違法。
: 7. 告知或出示有害名譽的訊息物品
: 也屬於「見笑轉生氣」或是「威脅」的一種手段。
: 把對方的隱私(不論真實或虛構)攤在公眾場所,也可能被告。
: 然而正常人根本不會做這件事啊……
: 8. 濫用資料訂貨或服務
: 同樣是「見笑轉生氣」或「報復」行為,用對方的名義訂購東西,造成對方困擾。
: 但這同樣是正常人不會幹的事情。
: 一路看下來,你會發現大部分《跟騷法》所認定的違法行為,一般正常人根本不會去做

: 最有可能踩線的是跟蹤、守候、尾行,
: 但通常在對方告知「請不要再這麼做」之後,
: 多數人也會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反效果,而主動煞車。
: 也就是說,要被《跟騷法》成功提告,
: 大概已經是「噁男」「噁女」程度,明顯且嚴重騷擾對方這樣。
: 真的不用整天幻想那杯裝一半的水會用跟騷法告你,或是那杯水要迫害你。
: 而且若對方報警處理,警察會先調查,若覺得的確有跟蹤騷擾,會先發函警告
: 你收到後可在十日內表示異議,讓警方再次調查確認。
: 所以也不是女生說你跟騷就跟騷,警方會依照法條的定義來評估,
: 而且你也有為自己辯駁的機會。
: 簡單來說,跟騷法可以去除掉一些真的很雷的噁男噁女
: 對大家脫單是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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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一起斬斷父權!
父權!父父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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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oliaoliao08/31 19:06所以現在有幾個人是被「跟騷法」濫訴害到的?你沒指

liaoliaoliao08/31 19:06出來欸!如果沒有的話,那這還會是問題嗎?

firstlead08/31 20:54樓上跟騷粉哈哈哈哈哈哈

yakummi08/31 21:49你太認真了,那些人只是想嘴台男而已

PECVD09/01 08:08一樓真的可笑

hikari2209/01 09:10等到有被害到的要改就來不及了好嗎

lovemost09/01 10:01同意

iamkim09/01 10:14https://i.imgur.com/WOy8sRY.jpg

圖https://i.imgur.com/WOy8sRY.jpg?e=1667550105&s=Z8-mHfHgnpWJQ0dqb3tQrA, 跟騷法上路滿三個月了

iamkim09/01 10:14https://i.imgur.com/JMDilgL.jpg

圖https://i.imgur.com/JMDilgL.jpg?e=1667539445&s=BurhMOY2UZNQO1qw94VJqg, 跟騷法上路滿三個月了

liaoliaoliao09/01 10:54這個法基本上要被提告就已經很難了,除非是明顯且嚴

liaoliaoliao09/01 10:54重(看前一篇寫得很清楚啊)

liaoliaoliao09/01 10:54另外,如果因為一個人被誣告/濫訴,就覺得這個法是

liaoliaoliao09/01 10:54惡法、不需存在,那所有的法律都可以廢掉了吧?這樣

liaoliaoliao09/01 10:54有很合理嗎XD

Veronicajin09/01 12:59要處理濫訴是ok啦,但你知道性騷跟跟騷的不起訴率排

Veronicajin09/01 12:59不上前十名ㄇ

PECVD09/01 16:48笑死, 這個法是不是惡法跟是不是容易被提告一點關係都沒有

PECVD09/01 16:48好嗎 !

PECVD09/01 16:49然後一個兩性專家說很難被提告結果就相信 ?

PECVD09/01 16:49話說性侵說起來也很難被提告啊 ! 哈哈 !

PECVD09/01 16:50你集會遊行法也很難被提告啊 ! 笑死 !

ManaBear09/01 22:52那它是惡法的理由是什麼啊?真心想知道。

newstyle09/21 22:16https://reurl.cc/eOo8VL 類安柏的例子可不少,重點是

newstyle09/21 22:16男的也投入感情之下,也不會收集證據防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