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跟騷法上路滿三個月了
阿不就還好他人在國外,
檢方才覺得連傳喚的必要都沒有,
要是他人在國內還有可能被傳喚說明,
損失的時間和損耗的精神永遠都回不來,
弄不好說不定還被週遭的人指指點點,
駐板女權只要拍拍屁股說「沒被起訴就好啦」。
這就好像對陌生人實施CPR,
總是會有大師說事後被告也很難定罪啦,
但一般人連被告都不想耶,不是每個人都很閒,
最簡單的方式就是不要對陌生人實施CPR。
※ 引述《pauljet (拜登哥不要)》之銘言:
: [新聞] 女告10年前打工同事跟騷 檢察官傻眼:對方早就出國
: 2022-09-20 16:53
: 一名女子向10年前打工的同事方姓男子提告,認為方男跟蹤、騷擾她,影響她的生活;但
: 方調查後發現,女子稱她在今年6月1日被方男跟蹤騷擾,但方男早在今年2月就出國至今?
: 難以憑女子指認,就認定方男有跟騷行為,予以不起訴處分。
: 女子提告,稱方男去年11月16日下午,先是在台北市微風南京百貨地下一樓賣場,站在櫃
: 位外盯著她看,又在今年5月20日下午,趁著女子到土城醫院看診時,在醫院候診區等候
: 她,同月23日又尾隨她進入超市;6月1日晚間,方男駕車行經土城中央路,見她在路上餵
: 貓,迴轉後將車停在女子附近,坐在車上盯著她。
: 女子認為,方男舉動有反覆且持續實施,已使她心生畏怖、影響她的日常生活,向他提告
: 跟蹤騷擾防治法。
: 檢方認為,跟蹤騷擾防治法今年6月1日才開始實施,女子稱方男對她騷擾的舉動,僅有最
: 後一次犯罪時間符合,但方男早在今年2月就出境,且至今未歸國,不可能如女子所稱在
: 跟騷法實施當天對她跟蹤騷擾,認為沒有傳喚方男到案的必要,便予以不起訴處分。
: 女子提告方男涉嫌4度跟蹤騷擾,檢方認為方男涉嫌犯案時間,僅有一次在跟騷法施行之
: 後,但方男早在今年6月就出國,不可能對女子跟蹤騷擾,予以不起訴處分。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626816
: 又一個
: 幸好男方早已出國
: 不然怎麼解釋?
: 當然女方是用不著付出什麼代價的
: 她說有就有
: 男方回國後還不是隨便她講
:
--
就濫用啊
任何人也都可以拿個壞掉的東西告你毀損啊,想誣告何患
無詞?毀損罪不必要嗎?你也可以告正妹跟騷你啊,告跟
騷不是女生專屬耶
好心同學背玻璃娃娃摔死 被重判
男性比較沒有三杯水的症狀 整天在那邊有的沒的
被起訴:跟騷法果然有用。不被起訴:證明起訴很難,跟騷法一樣
有用。女權自助餐老阿姨真的什麼鬼話都能講,猶如川劇變臉自
圓其說(翻白眼)
這新聞證明了真的有台女會濫訴
而不是「這杯水想告我」
證據這裡還不明確
對啊,你男生可以試試看告跟騷,看你會吃仇女還是吃恐同
講得好像台男不會遇到跟騷一樣
要濫訴不會只有跟騷能用 看看之前才被放出來的濫訴達
人 什麼都能告
跟騷法可以告女性,又不是只有女性告男性
這法會被有些被害妄想症的人濫用
一堆台女真的病得不輕
女的就寫女子 男的就寫方男 受害者是男的耶
會濫訴的一堆法條都會用,又不只跟騷法
濫訴是有,但在濫訴後還公道前後所造成的傷害,跟騷法根
本狂超其他法律
反正垃圾左派只會說保護我大於一切啦,別人家名聲壞掉是
他家的事
隨便妨害名譽罪濫訴情況爛大街 都不見台男這麼積極
男的就算無罪,期間被停職,甚至失業的錢,女的又不用賠
,這麼好ㄎ一ㄤ到錢的手段,當然告好告滿
怎麼又有人來資格論 ?
是不是要妨礙名譽什麼的都抗議一輪了, 才能來靠北跟騷法?
濫訴就濫訴, 還怕別人講喔 ?
就濫訴啦
被濫訴毀損和被濫訴跟騷兩者根本完全不同 後者根本
直接社死
那樓上你可以開始啦?看誰不爽就告誰,男生可以告女生
也可以告男生啊,告一告看誰先社死
哪一條法沒有被濫訴的可能性?要濫訴性騷防治法更容易
那性騷防治法要不要也廢一廢算了?
濫訴沒配套措施啊 應該要罰錢之類的
付出代價 任何濫訴都一樣
像這種這麼誇張的惡意提告就要罰吧,除非她精神有問題
以前不懂事 現在強烈反對任何保障女性的法條
13
[新聞] 女告10年前打工同事跟騷 檢察官傻眼:對方早就出國 2022-09-20 16:53 一名女子向10年前打工的同事方姓男子提告,認為方男跟蹤、騷擾她,影響她的生活;但檢 方調查後發現,女子稱她在今年6月1日被方男跟蹤騷擾,但方男早在今年2月就出國至今, 難以憑女子指認,就認定方男有跟騷行為,予以不起訴處分。5
不是預設很多女生喜歡提跟騷 是怕法規被有心人士拿來獲取不當利益 基本上跟騷法和性侵法條有點像 都是所謂的霸王條款 是專門為了女性所設的惡法 講到這一定會有人說哪有 這法規男女都適用 跟女性有啥關係 沒錯 表面上是男女都適用 但實務上是啥狀況 大家心裡有數12
我比較好奇的是, 為什麼要預設這法立了之後 「就會有很多女生喜歡、熱愛提跟騷?」 既然你也知道,報案、檢察官傳喚很麻煩 那對女方而言也是阿5
我比較好奇的是, 為什麼濫訴發生了才來改標準? 跟騷法上路的時候你們跟我們說沒人想濫訴, 才剛剛冒出一個新聞又說濫訴很少啦, 不起訴之後又說你看明明就很難定罪,4
今天又爆出不小心肘擊奶子被裁罰的案件, 裡面有寫到一些很有趣的理由: 「惟按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2款規定性騷擾之構成要件,既包括「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 「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等主觀因素,則有關「性騷擾」行為之認 定,即應考量被害人之主觀感受及認知,至於行為人是否有性騷擾意圖則非所問。」1
有一位女性 短短一分鐘被檢舉達人檢舉兩次違規 這位女性的父親 合理懷疑檢舉達人跟騷他女兒因此報案 這樣算是另類的受害者嗎?2
首Po還記得當初立法的新聞出來的時候 板上不少人把此法視為毒蛇猛獸 幻想了各種情境說這個法條會被濫用 什麼每天倒垃圾打招呯會被告 長太醜跟女生下班走同一條路會被告6
說這麼多問題是出在受濫訴救濟, 還有對濫訴者要有一定的懲戒。 台灣法律對濫訴沒有有效懲處, 要誣告成立也相當不容易, 而且被濫訴者名譽的復原也相當困難。58
去年三讀通過時,我就跟律師朋友聊過這個 如果就法條來看,要搞到觸犯跟騷法被判刑,對一般人來說沒那麼容易 (但對噁男噁女來說的確滿有可能) 先來看跟蹤騷擾行為的定義是什麼? 1. 反覆持續:3
還是回文好了,不然又要跑出一堆平常根本沒在男女板出沒的帳號,說什麼跟騷法和男女 板無關,我發文只是想要帶風向,也真的是很莫名其妙= = 總之,現在是上路五個月啦,然後四叉貓被高虹安助理告跟騷,收到警察告誡單,不知道 他算不算是無辜受害?還是他確實是跟騷,被告誡合理,跟騷法沒有被濫用? (雖然話說回來,就算這是濫用,只是告誡單,好像也不是什麼大問題?)
爆
[爆卦] 我不起訴啦話說按最近標準 可以敦請 吳秉叡委員朗讀不起訴書嗎? 嘻嘻 好奇怪 有人問我有沒有請律師 沒有啊 幹嘛花這個錢 這件事怎麼看都是憲法保障的自由啊 三月開庭我當庭講 檢查官覺得我違法就起訴 沒有就不起訴 請不要一直拖下去爆
Re: [爆卦] 我不起訴啦這件事情大概是發生在去年過年左右吧= = 忽然有幾個鄉民跟我說他被告 吳大委員就告了十個網友鄉民,其中大概有三個鄉民站內我, 後來還有追加再告兩個,共計12人。 fb和line的部分我比較不清楚,但是PTT的三位鄉民,幾乎都是和goldsingle大一樣61
[閒聊] 五條的爺爺為什麼不介意多個陌生人吃飯海夢到後期 每天都來蹭飯 就算多煮一個人的份不是甚麼麻煩事 可是每天都來 五條的爺爺總會覺得煩吧?51
[問題] 關於陌生人的香水味其實我想問的是在外面逛街或路上遇到 擦身而過的陌生人, 如果飄過的香味吸引了自己, 各位會不會上前去詢問呢? 大約兩週前我在高雄九如路的Uniqlo試衣間,36
[問卦] 一直收到陌生人確診的簡訊啦!是這樣的 魯廢宅我明天報告難產 衛生局又一直傳陌生人確診的簡訊給我 還是一個零歲的妹子34
[創作] 最熟悉的陌生人還記得嗎 窗外那被貨櫃塞滿的海洋 妳還記得嗎 運價讓彼此獲利點亮 為何後來我們 用不甘取代期盼 曾經耀眼三雄 漸漸陰霾11
[問題] 室友帶陌生人進房間想問問大家會怎麼做... 宿舍有規定不能帶陌生人進房間,因為工作的關係,我基本上不會遇到我新室友,放假我也 都出去不在,回來的時候室友都睡了 今天意外撞見室友跟陌生人在宿舍,但因為我急著出門也法說什麼,現在回家室友也睡了, 又不能叫他起床問話10
[問卦] 宏宏說的陌生人截圖,不就是在約嗎?宏宏貼了這張截圖,字很小要很努力看 但仔細一看,宏宏說蕾神稱呼他”陌生人” 明明就是一個開玩笑的口氣 hello stranger!long time!I’m in Taipei right 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