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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四叉貓涉《跟騷法》收警局告誡單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快訊/四叉貓涉《跟騷法》收警局告誡單作者
iiifff
(如果)
時間推噓 5 推:14 噓:9 →:22

跟騷法在制定的時候就有很大的爭議

但當初制定時爭議比較大的「性或性別有關」在這個案例中,反而不是最大的爭議

畢竟性或性別有關這個要件

典型義涵指的是行為人對被害人本身出於性或性別有關的目的(在這個案例中明顯沒有)

但法條只規定性或性別有關,也沒說要對被害人有這個意圖才算

所以單純看法條要說四叉貓的行為跟性有關,也沒錯


個人認為問題比較大的可能是警方認定四叉貓的行為符合

「以電話、傳真、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設備,對特定人進行干擾。」

大家應該都看得出來這裡本來應該指的是用這些通訊設備直接騷擾被害人的行為

(如打電話給被害人騷擾等)

但因法條寫得太抽象,反而使打擊範圍太大,造成現在這種結果

本來如果法條定的太抽象或有疏漏,是可以司法體系解釋法律的方式來修正


但此處的問題在於跟騷法的機制是兩階段,先由警方告誡

告誡後再犯才由法院核發保護令,這變成在告誡階段完全是由警方在定義何謂跟騷行為

而且若對告誡處分不服的話,救濟途徑只有向上級警察機關異議一途

眾所皆知,同樣機關的上級要直接的臉下級的臉這機率有多低

看法條內針對告誡一事完全沒有讓司法機關介入審查的餘地

變成一個可以讓行政機關不受司法機關監督的空間

也許當初立法的時候是考量告誡的效力只是後續可以核發保護令而已

就認為沒有司法介入的必要性

但對一般人而言,警方的告誡其實客觀上一定會有影響力

當然像四叉貓這種有膽識有影響力的網紅大可再犯,後續在保護令審核時交給法院來定奪

但有多少人在收到警方告誡時,會有勇氣繼續發聲

跟騷法被這樣拿來誤用限制言論自由,恐怕也是立法時始料未及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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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114.10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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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hsiuwei 11/12 11:05言論自由應該不包括一直亂tag人吧

htc314 11/12 11:05甲甲快滾

spzper 11/12 11:05早就說過這法一定會亂搞XDD

LSW1990 11/12 11:06太厲害了吧!

zz71 11/12 11:064%崩潰

jej 11/12 11:06不符合党意志就是誤用 神邏輯

little96 11/12 11:07告誡單??????

htc314 11/12 11:07果然甲甲的思考就是不一樣,跟騷法就是防

htc314 11/12 11:08止這種人。

waijr 11/12 11:08可以講說要弄死別人是言論自由?

HZDong 11/12 11:08想tag就tag 人怎麼了?為什麼不是言論自由

s8800892000 11/12 11:08民進党搞出來的 畜生受害

HZDong 11/12 11:08?

waijr 11/12 11:08明顯就騷擾講什麼狗屁

lewisk 11/12 11:08綠共又不是第一天吃到自己的時空迴力鏢

tearness 11/12 11:11https://i.imgur.com/cKwVLdF.jpg 爽啦

圖 快訊/四叉貓涉《跟騷法》收警局告誡單

Atwo 11/12 11:11這跟政治有關 一般民眾才沒那麼謹慎處里

scott0104 11/12 11:12警察不理你的話就不會處理了, 現在連

scott0104 11/12 11:12ㄋㄨㄥˋㄙˇ的字眼都出來了,真有問

scott0104 11/12 11:12題你要負責?

joesong 11/12 11:13他有他的言論自由,別人也有不看他言論

joesong 11/12 11:13的自由

maverik 11/12 11:14日本人不要的恐怖情人

lottepudgy 11/12 11:22選舉就是會有一堆人吧,出來蹭熱度

joesong 11/12 11:22重點不是言論內容,而是在他tag的行為

weRfamily 11/12 11:23惡法

richjf 11/12 11:26他發聲要「弄死」人了啊

arabeske 11/12 11:28停止色色,給我去丟石頭

HZDong 11/12 11:30他是tag 助理被告誡 不是發文要弄高虹安

HZDong 11/12 11:30被告誡

sggs 11/12 11:46英粉:警察是不是黨國餘毒?

ocwandu 11/12 11:48跟騷法剛出的時候可是一堆人拍手叫好捏

R3210 11/12 11:51你確定是有guts?說一下你的臉書帳號讓大家

R3210 11/12 11:51tag啊

shadowdio 11/12 11:58每天靠著黨搞人很爽 一被人搞馬上崩潰

laybear 11/12 12:10?????替網軍談言論自由

megaje 11/12 12:16跟騷法防甲甲還行

visviva 11/12 12:17網軍是言論霸凌吧 「丟石頭」

nikewang 11/12 12:46按照這邏輯 公然侮辱罪也該廢除了 限制

nikewang 11/12 12:46言論自由

Alexander31 11/12 15:36主要是tag這個功能騷擾到別人

ted0417 11/12 16:10臭甲行為這麼噁…

iiifff 11/12 17:18/breakingnews/4120830

iiifff 11/12 17:19警方自己說是發文本身就騷擾不是tag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