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
幫忙補充一些資料:
※ 引述《winterrain (冬天的雨)》之銘言:
引言恕刪
: 我處理過印象最深刻是這件
: 當時擔任公訴檢察官
: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00525inv002/
: 報導節錄如下:
: 陳女宣稱教授與她獨處時,一直喃喃自語說要跟她發生關係,教授還向法官宣稱「他說會: 讓我很舒服,我就不願意,我在那邊一直掙扎,就是不讓他靠近我,結果他試圖想要脫我: 的塑身衣,可是他發現是連身的,長度大概到大腿,不像一般是上下分開的,沒有辦法脫: ,他就很生氣罵我說你穿那什麼鬼,要怎麼脫。」
: 離譜的是,這段強脫塑身衣的對話根本沒出現在錄音檔中,顯見陳女加油添醋的瞎掰功力: 十足,卻也惹毛院檢雙方耗費大把精力偵審此案,才會害慘她自己,因此吃上誣告罪。: 陳女瞎掰的橋段不只於此,她還宣稱,教授獨處時還對她說「你過來,我有話要跟你說」: ,她說她傻傻地走過去,老師就用雙手抓住她的腰,把她拉過去,然後還用雙手抬起她的: 頭再親她的嘴唇。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107 年度訴字第 655 號刑事判決
https://reurl.cc/oxbq9Q
臺灣高等法院 109 年度上訴字第 1943 號刑事判決
https://reurl.cc/oxbqxv
內容什麼的我就不貼了,只是想表示這案子的「受害者」A女,還是因為誣告案件被判刑並且聲請再審,真實姓名「陳麗娜」才曝光,在那之前的案件統一用A女替代
但被誣告的教授,可是一開始就全名曝光,並且還被不知真相的壹週刊報導過
,直接社會性死亡了。
節錄部份判決書:
再審聲請人為加重誹謗罪之行為人,雖加重誹謗內容為遭陳○○性侵害,然再審聲請人告
訴陳○○性侵害部分業經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05年度偵字第5529號為不起訴處
分,嗣經臺灣高等檢察署106年度上聲議字第7961號處分書駁回再審聲請人之再議而確定,再審聲請人並非性侵害被害人,自無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適用,應依法院組織法第83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於公開之裁判書揭露其姓名,合先敘明。
這陳麗娜顯然有研究過,知道先告人性侵,且找壹週刊記者的時候還再三強調要隱匿
告訴人姓名(也就是自己本名),但這位教授身份卻會真實曝光,
很明顯就是要置這位教授於死地,真的是心腸惡毒至極
上面推文還一堆把法律當遮羞布的雙標仔說什麼 自己沒做錯事就不用怕人誣告
真的令人傻眼。
我國法律即使基本精神是無罪推定,但在性騷擾性侵相關案件,無論最後判決是否有罪
被告姓名就會先被揭露,而「受害人」卻用代號代稱,性侵案被告一開始就被社死了
更別提台灣的嗜血媒體、網路的推波助瀾,檢察官都還沒偵辦完成就已經讓被告
社會性死亡好幾次了,不只這案件,前面也早就發生過好幾次了
比如
台版me too林奕含,讓陳星和他的家人身敗名裂
中姊姊跟騷北大法律系教授
女版阿翰事件 https://disp.cc/b/780-9B3B
藝人馬幼興被誣告事件
…
…
其他還有更多沒上版面,在地檢就直接不起訴的案件更是多不勝數
男方直接被社會性死亡的真的不在少數,但這些濫訴惡質台女依舊過得滋潤
誣告罪可無法懲治這些濫訴台女,更別提心證空間超大的跟騷法
如果把場景移轉到企業,企業如果想避免這種狗屁倒灶的爛事,就乾脆直接
不錄用女性,連正常女性都會受害。
MeToo運動男性求自保 華爾街女性處境反更糟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004203
『如同一位理財顧問所言,現今光是雇用女性,事實上已構成「未知風險」。萬一她將男性對她說的話曲解該如何?
彭博指出,華爾街男性採取這些爭議性策略帶來的副作用,造成女性處境甚至更加艱難』
一旦男主管減少與女性同事或下屬的面對機會,女性想要在工作上升遷或獲得錄取勢必
更為困難,到時女權仔是不是又要靠北薪資不平等 女性被歧視?
主張性別平等是對的,但女權往往把方向帶到糟糕的境地,me too如此,濫訴也是如此
--
沒做錯事 還真被誣告了 女權自助餐仇男老阿姨繼續無視中XD
這杯噁水因為跟騷法而崩潰~
台女老阿姨繼續無視
板上阿嬤:仇女噁男閉嘴
推好文
推 這是性侵誣告案把被害人當加害人 加害人當被害人
的不合理現場
讚讚讚
唉呦,不起訴就沒事了啦
這你要怪那個週刊,而且教授藝人都是靠人設吃飯的,
利益在哪風險就在哪,所以要更愛惜羽毛找好公關和律
師
你貼的判決書明明兩邊都打碼
晨星的確是廊施
晨星就沒有法律證明啊 樓上還在小說辦案
寫一本小說就可以把一個人弄到社會死哦 現在要毀掉一
個人也太簡單了吧
人家女生都自殺了,你怎麼可以懷疑
真的欸 都弄到人家自殺了 一定是司法不公 右肩啦 感情
大於法律
問題大家都講很多了,你認為什麼對策比較好呢?既可
以保護被害人,又能防止濫訴?
6
很多人在說沒有被濫用的案例.. 這剛出來當然沒有 不過法律被濫用不是每天都在上演嗎 甚至有人誣告親爸親媽了 訂定這種很看法官自由心證的法條只會增長這種事情的發生6
大家動不動就上法院輸贏 ptt果然是特別不同 笑死 對一般人來說 重點在可以報警15
這兩派還有個地方完全沒交集。 支持先行跟騷法版本的人, 想的是就算提告進到法庭審理, 要舉證對方跟騷行為很困難, 所以就算被對方誣賴,也很難被定罪,X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這個教授被污衊性侵確實很可憐, 但如果他自己嚴守分際, 不隨便和女學生曖昧糾纏,甚至發生性關係, 請問女學生有辦法誣告他嗎?78
這件事我也有跟我女友初步討論 我提她原因是 1.她是法院內的人,法界人士 2.她外型姣好,是一時有名的法院之花,追求者眾 3.她是女性X
: : 騷擾行為定義為「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 : 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下列行為之一,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 : 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 八大跟騷樣態,分別是:監視、觀察、跟蹤特定人行蹤;以盯梢、守候、尾隨X
我10年前曾經去中國,那時候讓我感覺中國人好冷漠,當時讓我覺得中國人怎麼這樣子? 可能我已經習慣台灣的熱情。你看早期的影片就知道了,我舉例,車禍就發生在你旁邊, 他們會當成跟他們無關,不會過去急救,冷血的走過去,類似這樣,因為他們怕惹禍上身 ! 民情就是這樣! 還有很多讓人感覺冷漠的狀況,父母也是這樣教小孩,因為當時我有親耳
爆
[情報] 慟!湯家維恐嚇方耀慶老師 有罪!最近朋友分享一位方耀慶老師 覺得不錯 搜尋發現 老師竟然曾被一位 湯家維 恐嚇! 判決有罪! 當個不動產老師而已 風險這麼大 提醒各位不動產業者、老師、大師 務必小心! 這位 湯家維 有憂鬱症 研究所肄業 無業 無收入 名下無不動產爆
Re: [閒聊] 日本和韓國遊戲廠商被SJW影響的程度如何之前看過相關討論..... 韓國那邊的女權也差不多挫敗了。主因是她們太偏激了,韓國一偏激起來都蠻誇張的。 誇強到什麼程度?己經到了性別戰爭的程度了,鼓吹墮胎,墮掉男嬰,這樣就能減少一位 未來迫害女性的存在。又或著是趁老爸睡覺時拿把刀指著他拍照上網這類活動。 過度偏激的結果就是引起反動。40
Re: [爆卦] 總統頒布特赦令這個案子 最高法院判決是 最高法院刑事判 110年度台上字第2177號 高等法院 第二審是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判決 108年度軍上訴字第2號 地方法院 第一審是32
[問卦] 強拍女官員裸照逼放水的營造公司背景?是這樣的啦 有看到兩個判決書內容 裁判字號:最高法院 110 年度台上字第 5220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0 年 10 月 07 日27
Re: [閒聊] 漫威蜘蛛人PC 版「移除彩虹旗」模組引爭其實近幾年蠻多人開始反思,甚至LGBTQ+族群也有不少聲音 "我們要的是什麼?" 事實上,多數LGBTQ+族群的人只希望就是被當一個普通人看待 希望有一天不管男男還是女女還是男(女)女(男)或任何排列組合在公開場合 就像和你在路上看到的異性戀情侶一樣自然18
Re: [新聞] 勞基法禁止女性夜間工作 大法官宣告違憲附上釋字 807 內容,供各位參考: 解釋爭點 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規定,限制女性勞工於夜間工作,是否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 等之意旨? 解釋文14
Re: [新聞] 快訊/精液塗在女排長牙刷上判無罪 邱國正表態「贊成恢恕刪 呃...媒體的東西 看看就好 也不是無罪拉 但是起訴法條也很怪 毀損罪11
Re: [新聞] 雲林某國小夜光天使竟是狼 竟偷拍猥褻女這位劉姓男子,名叫劉瑞榮 劉瑞榮 劉瑞榮 請大家廣為記住,還劉姓男子咧,這種社會垃圾, 根本就不用給重來的機會. 判決書裡有寫,還有陰莖插入的圖片, 最好是只有偷拍啦3
Re: [問卦] 在PTT上被罵幹你娘可以告嗎?(多個判決案例)先說本人支持廢除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但因為這條是現行有效的法律,法官依法審判的結果... 建議最好不要隨便嘗試,因為確實有可能會被告成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其實不少實務、學界都認為應廢除或者違憲 司法院院長許宗力大法官也曾在課堂上表態認為應該要違憲1
Re: [新聞] 吹哨者稱握有高虹安助理費案新祕帳 黃珊最奇妙的是 高虹安犯罪事實這麼明確的話,這些受害者兼吹哨者組成的聯盟,居然不是去找調查局跟檢調還有所在地勞工局,而是把資料給一個出來參選地方首長的平民老百姓,然後這個平民老百姓還辜負這些受害者兼吹哨者的所托,不但不把資料給北機調查局跟北檢,反而還開記者會說這個犯罪嫌疑人是好人,我不告了 ※ 引述《breaststroke (Breaststroke)》之銘言: : 簡單總結一下我看到的結論: : 1. 高虹安的助理都有實際勞動,
爆
Re: [討論] 這個時代娶越南女生才是王道吧!?42
Re: [討論] 這個時代娶越南女生才是王道吧!?36
[求助] 女生「重視幸福感經營」是加分優點嗎?24
Re: [討論] 說娶越南是王道的人在害人吧?26
[討論] 說娶越南是王道的人在害人吧?12
[討論] 怎樣算有恐男X
[求助] 認真!我的前女友變成了我的繼母11
[心情]交往之後才知道男友有很沒邊界的異性朋友8
Re: [討論] 說娶越南是王道的人在害人吧?6
Re: [討論] 這個時代娶越南女生才是王道吧!?1
Re: [討論] 這個時代娶越南女生才是王道吧!?X
[討論] 男生不主動就只能一直單身嗎?1
Re: [討論] 為什麼女生有辦法「他對我好」就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