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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在PTT上被罵幹你娘可以告嗎?(多個判決案例)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在PTT上被罵幹你娘可以告嗎?(多個判決案例)作者
ejrq5785
(問問哥)
時間推噓 3 推:4 噓:1 →:6

先說本人支持廢除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但因為這條是現行有效的法律,法官依法審判的結果...
建議最好不要隨便嘗試,因為確實有可能會被告成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其實不少實務、學界都認為應廢除或者違憲
司法院院長許宗力大法官也曾在課堂上表態認為應該要違憲
可惜沒有人要去聲請釋憲,之前伯恩想挑戰,可惜一審法院判他無罪...
https://bit.ly/2NCm0mR 害他無法取得聲請釋憲的資格

總之這真的是一個滿看法官心證的罪

很多人無罪,或者直接不起訴我就不貼了,貼一些曾被判有罪或有罪確定的的給各位參考這邊只貼「刑事公然侮辱」,但是要注意即使將來刑法第309條廢除
仍然有民事訴訟人格權侵權行為的問題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0年度易字第450號
https://bit.ly/3qmxrjB

被告在PTT上罵人「臭麻」被判拘役40日
法官說
PTT網站是本國知名的高討論度網路論壇,任何人都能自由點閱文章觀看po文,這種隨時處於「其他不相干特定人士可以點閱觀看」的虛擬場所,法律上當然符合「公然」的要件,因為隨時都有人可能看見告訴人受辱。被告認為他的行為沒有到犯罪的程度,顯然對於刑法的認知存在誤解。他的行為,構成了刑法第309條第1項的公然侮辱罪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10年度上易字第882號
https://bit.ly/31XsFjm
這是之前空服員郭芷嫣被辱罵的案子
一審有兩個被告,一審都被判有罪兩個被告都被處罰罰金5千
其中一個被告有上訴最後二審判無罪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9年度易字第583號
https://bit.ly/3Ftb00y
這個案子是在PTT上面罵郭台銘
被告被起訴之後請了兩個律師,一審判有罪 拘役60日
二審改判無罪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0年度豐簡字第7號
https://bit.ly/3tpkveT
有罪五千 沒有上訴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9年度基簡字第871號
https://bit.ly/3Kbj5KM
因柯P互罵,被告有罪罰金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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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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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gongbar 01/13 20:09謝整理

k945 01/13 20:11坐等打球文

giaour 01/13 20:20鄭弘儀.jpg

lucifiel1618 01/13 20:24你連一例講幹你娘被告成功的都拿不

lucifiel1618 01/13 20:24出手那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sai0613 01/13 20:34不要罵人就好啦,可以用酸的,不要罵髒

sai0613 01/13 20:34話啊

phoenixhong 01/13 20:56https://bit.ly/3I36IyA

phoenixhong 01/13 20:56這條比較恐怖吧…不討論這條嗎!

nikewang 01/13 21:30早該廢除掉了 先進國家只剩台灣還在用刑

nikewang 01/13 21:31法處罰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