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嘉義刑事第五庭審判長三位法官
我想特別爆卦這三位法官的偉大事蹟
看完他們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0年度簡上字第32號判決書
有這種法官司法才有希望
這個案件應該被廣大報導且廣為宣傳
做為警察行使職權與應付精神患者的重要案例
這個案件的由來是109年10月9日被告洪清仁
原本在109年嘉簡字第1459號被判決有期徒刑三個月得易科罰金
到了110年度簡上字第32號翻案無罪
三位審判長張志偉/陳盈螢/郭振杰
裡面對於警察職權行使法與妨礙公務完全依照法律明文規定去裁判
從頭開始講起:
在109年嘉簡字第1459號時法官周欣怡
寫道:
審酌被告不滿員警劉士豪依法執行職務對其盤查
竟對該員警施以強暴行為
徒手毆打員警右臉頰並與之拉扯致其成傷
嚴重妨害警察一般勤務之正常運作
挑戰公權力
藐視國家法秩序之規範
非但危害公務員的公務之執行
亦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之威信
尊嚴造成相當程度之負面影響
所生危害非淺
並考量被告犯後坦承犯行之態度且為身心障礙人士
另兼衡其未婚
自述大學畢業之教育程度
無業
家境勉持之家庭生活狀況
暨其無前科之素行等一切情狀
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以資懲儆
看完這段會覺得就是一個身心障礙人士打警察而已
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到了110年度簡上字第32號判決書變成怎樣?
光是判決書內容就多了很多事實認定的勘驗
被告於下午徒步行走在嘉義市西區中山路、文化路交岔路口處,適於同日下午4時32分許,在該處執行交通整頓勤務之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長竹派出所警員劉士豪見被告,認其疑似為協尋之失智或失蹤人口,欲上前查證身分,被告乃出手毆打警員劉士豪,致警員劉士豪受有前述傷害等情。
這是事實部分
而法官判決無罪的理由是什麼?
--
刑法第135條第1項之罪,以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為要件。所謂依法,指依據法令而言,故公務員所執行者,若非法令內所應為之職務,縱對之施以強暴脅迫,除其程度足以構成他項罪名,得論以他罪外,要難以妨害公務論,有最高法院75年度台上字第3097號判決意旨可參。且「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刑法第12條第1項、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而刑法第135條第1項之妨害公務罪並未設有處罰過失犯之規定,足見刑法所處罰之妨害公務罪,以故意犯為限
--
可見妨礙公務的要件是必須要法令內所為之職務,才可以構成,其他構成他項罪名
要用別的罪名去論,且妨礙公務以故意犯為限
後面又寫道
--
其主觀上也需知悉其行為對象是依法執行職務之公務員而存有蓄意施強暴、脅迫之意思,或可預見其行為對象是依法執行職務之公務員,且縱使其行為對象是依法執行職務之公務員,而對之施強暴、脅迫也不違背本意為必要。
--
也就是說施暴者脅迫必須要先認知到對象是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務員,很重要的
“依法”兩個字,再來還要這是他故意為之,而不是過失
警察劉士豪說道:
--
因為伊之前受理1個失蹤人口的案件,洪清仁跟這個失蹤人很像,伊看洪清仁頭髮散亂、年紀很大、走路恍神失神,另外看到警察感覺在閃躲,覺得是失蹤或失智老人,所以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上前盤查,因為伊認為洪清仁可能是失智老人,無法照顧自己身體、可能吃不飽、造成自己生命危害,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在進行盤查之前需要先表示身分、告知事由、保持距離,伊只是稍微碰洪清仁的肩膀,然後連續3次問洪清仁身分證字號,洪清仁就1拳打過來,在洪清仁揮拳打伊之前,並沒有跡象顯示其會去傷人等語
--
但結果勘驗秘錄器:
--
經本院審理中當庭勘驗警員劉士豪案發時配戴之密錄器錄影檔案,可見員警巡邏時看到被告,出聲呼叫被告,被告未有回應而持續前行,員警乃再加快腳步並輕拍被告肩膀,待被告轉身面向員警,員警連續3次向被告詢問身分證號碼,而後被告即以其右手揮打員警,嗣被告繼續前行,員警上前欲出手拉住被告,被告因此有所抵抗而發生拉扯,隨後被告持續前行,員警則詢問被告「身分證幾號?你打我做什麼?」並跟在被告旁邊持續欲出手拉住被告,被告見狀再以其右手揮打員警,之後員警即將被告壓制在地(見簡上卷第55至59頁)。可知本案發生之經過是確因證人劉士豪懷疑被告為失蹤或失智老人,而過程即如上開密錄器檔案勘驗結果所示,堪予認定。
--
重點來了法官拿出了爭議不斷這幾年發生包括李永得事件、還在審理的詹慧玲事件
--
警察職權行使法就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進行身分查證,以具有
「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
「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
「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
「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處所」
「滯留於應有停(居)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居)留許可」
「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等情狀為限,
且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
此觀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第1項、第6條第1項等規定即明。再參酌警察職權行使法當初是因為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35號解釋而訂定,上開關於警察對人民查證身分之規定,乃是採取陳其邁委員所提出立法草案版本第8條,而其中條文對照表說明欄記載「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為防止犯罪;第三款係為防止具體危害;第四款、第五款是為防止潛在危害;第六款則針對臨檢查察行為之規定…」,堪認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第3款之身分查證係
須有具體危害之發生為前提
--
法官的重點引用的是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
另外還有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第1項警察應穿著制服並告知事由
這裡面還提到高雄市長陳其邁當年是立法委員時警察查證身份以發生
『具體危害』為前提是立法的主要理由
但從李永得、詹慧玲再到洪清仁這個弱勢族群
我們可以看到警察在秘錄器中這段真實的狀況:
-
出聲呼叫被告,被告未有回應而持續前行,員警乃再加快腳步並輕拍被告肩膀,待被
告轉身面向員警,員警連續3次向被告詢問身分證號碼,而後被告即以其右手揮打員警,嗣被告繼續前行,員警上前欲出手拉住被告,被告因此有所抵抗而發生拉扯,隨後被告持續前行,員警則詢問被告「身分證幾號?你打我做什麼?」
-
叫他,沒回應拍他,問他身分證號碼
完全違反了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四條告知事由以及第六條具體危害和必須有事實足認
的立法精神,違背了陳其邁委員當年的立法保障人權的用意
因此法官打臉警察採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第3款的合法性
警員劉士豪繼續提到:
--
被告「頭髮散亂、年紀很大、走路恍神失神,另外看到警察感覺在閃躲」,認為被告是失蹤或失智老人
--
這個理由其實也不足以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的任何一項
頭髮散亂不是第六條可以去查證身份的理由
年紀很大也不是
走路晃神失神也不是
另外看到警察感覺在閃躲或許可能比較接近
於是法官又繼續了打臉之路
--
惟依本院當庭勘驗所得,被告之頭髮雖未疏理整齊,然亦並非可認定已屬散亂之情形,且從密錄器錄影畫面觀察被告步行之步伐、軌跡亦難認有恍神、失神之狀態,至於「被告看到警察感覺在閃躲」,除了員警上前欲查證身分,經被告出手毆打後持續前行,而後員警欲出手拉住被告,被告予以掙脫,並未見在員警輕拍被告肩膀而欲查證身分前,被告有何等閃躲之跡象,則是否確實存有「客觀事實」足以供證人劉士豪合理推測被告為疑似失蹤人口或失智老人,已非無疑。又證人劉士豪雖另認為被告可能是失智老人,無法照顧自己身體、造成自己生命危害,然亦尚未見存有危及被告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情事
--
可以看到法官認為從影片看起來
頭髮沒有凌亂
步伐也沒有恍神
閃躲的部分警察想查證但被打了一下被告繼續往前走
警察想要出手拉住被告
被告掙脫
法官也認為沒有『閃躲』跡象
可見通篇都是警察劉士豪在胡說八道
而且前面已經說道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四條要說明理由
要符合第六條才可以查證身份
表示此時警察劉士豪已經違法盤查
法官又最後一段打臉警察劉士豪說他認為被告是失智老人影片中也沒看到
任何存在危及他生命身體的狀況(就正常走在路上是要怎樣危及生命?)
從前面我們可以看到他的動作是拍他違法問他身分證字號
而不是關心他
最後法官給出結論:
--
雖然證人劉士豪是出於關懷之立場,因認被告疑為失蹤人口或失智老人,欲上前確認被告之人別,以防止後續可能存在之危害或危險,然均難認證人劉士豪所為身分查證行為確實具備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第3款之要件。此外,復無其他證據足認證人劉士豪對被告所為身分查證行為,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所列各款之要件
--
簡單說就是你這就是違法盤查
--
雖證人劉士豪於案發時身著員警制服而為公務員,本案客觀上仍不足認定證人劉士豪對被告查證身分之舉是依法執行職務之行為。則縱使被告於證人劉士豪當場詢問其身分證統一編號後,當場施以出手毆打之強暴行為,亦難與刑法第135條第1項之妨害公務罪構成要件相符。從而,辯護人為被告所為之主張應屬可採。
--
可以看到前面說過了,妨礙公務要是故意犯、再來法官又再一次打臉
你這就是違法盤查所以根本不是“依法”執行職務
所以當然不構成妨礙公務罪的要件
再來是打人的部分
--
又姑且不論證人劉士豪所為身分查證行為是否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所規定之要件,然本案客觀上,證人劉士豪並未及向被告告以詢問身分證統一編號之事由,被告已出手毆打,又證人劉士豪遭被告毆打後,被告持續離去,證人劉士豪上前跟在被告身旁,仍始終未向被告告知查證身分之事由,佐以被告於警詢中供稱:因為當時現場有很多人,為何警員只問伊1個人的身分證號碼等語(見警卷第2頁),堪認被告於本案行為時,主觀上亦非知悉或可預見證人劉士豪是欲依法執行何等職務行為。則被告當場出手毆打證人劉士豪,縱使可能成立傷害罪嫌,亦難認被告主觀上即具有妨害公務之犯罪故意。
--
法官再次打臉警察沒有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四條告知事由,
被告完全不知道他是做了什麼,警察要執行什麼勤務?
所以法官認為這有可能成立傷害罪,但不成立妨礙公務罪
這段也是非常精彩的地方
罪名告錯了這個案件無罪 傷害罪可能是有罪的
警察可以去告他傷害罪才對
不要動不動亂拿妨礙公務來辦人
妨礙公務以“依法”行政為前提
最後法官提到:
--
綜上所述,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所列證據,均難使本院對被告所為構成刑法第135條第1項之妨害公務罪形成毫無合理懷疑之確信心證,因認不能證明被告此部分犯罪,基於「罪證有疑,唯利被告」之原則,自應為被告無罪之諭知。原審未究明上情,就被告被訴妨害公務罪嫌遽予論罪科刑,尚有未合,自應由本院將原判決撤銷,另自為第一審判決而為無罪之諭知,以昭審慎。
--
意思就是嗆了一下檢察官
你的證據根本沒有達到可以辦他
上一審法官周欣怡也被酸了
原審未究明上情,就被告被訴妨害公
務罪嫌遽予論罪科刑,尚有未合,自應由本院將原判決撤銷
最後判決無罪
這三位法官之所以很了不起是因為他們沒有因為被告是一個弱勢族群
就隨便判一判
而是很認真的看了秘錄器內容明察秋毫打臉警察
甚至毫不留情打臉檢察官和原審法官
洪清仁是這個社會精神狀況有問題的人的一個範例
他的妹妹在判決書中法院聯繫時也說過:
--
被告精神狀況有問題,如果強迫其意願,情緒會失控,被告狀況真的不佳,無法出庭(見簡上卷第41、45頁),又於審理時陳稱:無法強迫洪清仁到庭,如果請警察去帶人,洪清仁會動粗
--
一個正常人的反應被盤查應該是像前客委會主委李永得與詹慧玲老師那樣
生氣、但不會一拳給警察,顯然這個人真的精神有問題
而法官依據法律明文規定直接打臉警察違法濫權查證身份非常精彩
在美國濫權違憲的搜索與查證以佛洛伊德案最有名
這類案件在美國動輒就是市長道歉 賠償數百萬和數千萬和開除警察
在台灣卻像是小事一樣隨隨便便
佛洛伊德案警察被判刑22年6個月
四名警察全數解僱
最後是政府給出2700萬美金的賠償和解還給了一個雕像和道歉
捍衛正義與維護治安是警察的工作
但這個前提是“合法”
否則就會像李永得與詹慧玲一樣都成為濫權下的受害者
警察不是流氓 是需要依法行政的公務員
特別是很多案件中這個被違法對待的都是中下階層
在美國甚至可以對警察直接爆髒話無罪
原因是因為如美國最高法院休斯頓市訴希爾案
第一修正案保護了大量針對警察的口頭批評與挑戰
我們一再廢除那些賦予警方善用自由裁量權的法條避免警察
可以僅憑惹惱或冒犯到他們的言行而逮捕民眾
時間是1987年
整整30多年前
白話一點就是說警察執法過程中常會故意惹惱你就可以施行逮捕
而美國把這些言詞全部讓民眾可以罵
甚至美國警察要訓練被辱罵不反映的教育
就是避免被人民惹怒反過來攻擊
從這裡就看得出美國人民有多大 台灣人民有多小
美國人權有多大 台灣人權有多小
2008年
南達科州訴蘇恩案
蘇恩對警察巡邏車喊出:
操你媽的警察,狗屎
你們這些該死的警察爛透了,警察就是一群混蛋
州最高法院判決書寫道:
僅僅因為某人可能被蘇恩的話冒犯、惹惱、甚至激怒
並不意味這些話就是暴力字眼
2013年
聯邦上訴法院裁定,比中指
“並不能確信發生了違反行為不檢的合理理由”
(意思就是可以比中指不是行為不檢的一種)
2015年
德州布朗訴威爾森案
布朗開車經過威爾森警官時,堅定的比出中指.
法院判決適用第一修正案權利保證(言論自由)
並駁回景觀提出的有條件豁免權主張
(意思就是保障人民對警察比中指是一種言論自由的範圍不可豁免例外)
2019年
聯邦第六巡迴法庭做出了有利於一名女子的裁決
女子控告警官給出罰單後,她對警察比中指被加重罰單嚴重性(加重處罰)
6月份第八巡迴法庭,一名男子控告警官因為自己對他大喊侮辱言語而強行逮捕
在這兩起案件,裁定原告的第一修正案(言論自由)受到侵犯
駁回警官提出的有條件豁免權主張
=======
從美國案例可以看到
他們立法精神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的程度已經到了可以直接用中指 對警察罵髒話
避免警察動用自由裁量權隨意逮捕民眾
這是人民人權至上的象徵
給三位偉大的法官爆卦
希望未來的警察依法行政 勿隨意違法濫權盤查
也希望法官與檢察官仔細勘驗證據
不要因為是弱勢民眾精神有問題就隨便辦一辦
這三位偉大的審判長看完他們的判決書真的很感人
充分發揮當初立法宗旨與保護了弱勢民眾的人權
亦不忘說明依然違反傷害罪
充分發揮法治精神而非人治精神
真的非常感人
--
Every man for himself and God against them all.
--
ㄜ 看不懂
可不可以給個結論 太長
太長
老太太的裹腳布
稍微認真看了一下~這在台灣少見公正
警察盤查精神病人 被揍 不爽 妨礙公務
不錯喔 您摘要得很精細 這是好法官!
三位法官:沒事不要亂告妨礙公務
真心給推
八卦清流 凌晨好文
我覺得比較正確的註解是: 三位法官: 沒有"依法"行政 不要來靠北別人妨礙公務 檢察官要"好好"看證據 原審法官"你在幹嘛"? 他們三個有一句一句好好審酌警察的話 發現全是謊言 如果沒有他們三個 這個弱勢民眾就這樣白白被判了三個月易科罰金要9萬 就因為警察違法濫權的盤查 我看完的時候真的非常感動 台灣要是都都這種法官 司法絕對是捍衛人民權益的前鋒
在美國對警察比中指可能是玩命行為XD
先推
在美國跟警察fuk來fuk去警察不能怎樣
推 所以台灣警察第一次在違法盤查輸了嗎
在台灣幹譙警察算妨害公務超蠢,被罵就
不能執行公務?
希望警察丟包的案件也能給這些法官判
警察丟包要嘛妨礙自由,要嘛縱放人犯
真的太長… 你最好給個懶人包在最後面
懶人包放前面比較好吧
推個 懶人包 不要以為自己是警察就屌
大任意盤查 盤查不到就隨便安個妨礙公
所以疑似失蹤的精神病患不要盤查,讓他
務就要辦人
繼續失蹤就好?
上面A真的完全搞錯重點...
7:不然叫立委修法,精神病患不適用警職法?
爽 鴿子貼到鐵板
就問沒嫌疑,疑似失智失蹤人如何處置?
不要扯其他的
推
太好了 以後民眾報案路上有走失老人通
通不能盤查身分 放生就對了
你們想必沒看原文,法官看了密錄器完全看
不出那是失智老人。
好了啦,以後台灣警察都在辦公室泡茶
難得的認真法官 給推
別巡邏了,死人再出來收屍就好了啦
沒人說警察不能盤查,請「合法」盤查很難
寫得好 謝謝分享
說真的,你把最後美國人對警察飆的髒
哈 不看內文的鴿子想洗風向ㄛ
推
就問今天遇到一個看起來很像的,可是他
嗎?
話對象轉換成黑人,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沒違法,就可以盤查他?
,如果對一個族群能構成冒犯,那對另
被酸又不會少塊肉 檢察官 一審法官還是
一個族群也該是相同的
爽過
像不像怎認定,先打電話問法官?不能盤
查阿
可惜 被打臉的 是你們這群支持塔綠
有認真的法官就要推
中據政權的賤民
看完了,法官判的好,你寫的也很好
不要跳針啦,今天一個疑似智能障礙的失
你要上色啦
蹤者在路上,如果他沒違法,警察可以盤
查他嗎?
起訴法條錯誤
長的像共匪的一律擊斃再由外省人滅證
好了啦 不要在凹了 判決書寫的很清楚了
不看在那邊嘴砲 你根本對不起認真的法官
課本有寫拉
樓上完全展現什麼叫超譯
用偉大事蹟 很像反諷 用詞要小心
要不要先給一個大標題 再細講
唉 沒辦法回答 只會跳針扣人帽子
講句白點的 在無明顯客觀違法或侵害他
人疑慮的狀況下 民眾本來就有權拒絕盤
東扯西扯 就是不解答疑問
查
所以我問的智能障礙失蹤沒可疑就只能任
他繼續失蹤對吧
原po就回過了,管你抓重犯還是失蹤人口,都
人民是要這樣的結果 我也認同
要符合警職法,除非你把警職法刪掉
內文有寫密錄器都被勘驗過了
法官裁判正確,給推
連google都有的東西 請自己先查查好嗎
不要為了擁護自己的論點假裝只是有疑
問
真的白...警察可以盤查 人民可以拒絕
盤查 警察不能亂安妨礙公務 懂嗎
這裡不能討論?不要回答你可以跳過,繼
續你的扣帽子
不是直接就是警察不能盤查 你這就叫超
不過我想檢察官應該只是形式上起訴罷
譯
了,畢竟跟警察關係不能壞
回某A你可以盤查他,他也可以依你盤查
程序違法拒絕你的盤查,這樣回答可以嗎
好文,順著看下去才知道好法官依據什
麼來判刑
我只是問我舉的例子,你回答不出來可以
不用理
確認智能障礙一定要先問出身分證字號?
你都假設他智能障礙了還想問出什麼?
可惜的是,這樣查案這三位法官一個月
能判幾件案件? 月底會有幾件未結
問不出來就直接壓制,一開始就想找碴吧
所以就是任他繼續失蹤對吧?lin大
考績會怎麼樣,是不是一輩子待地院
給樓上 其實有這種先例出來 其他案例
就很好使用了 最難是沒有先例的案例
媒體如果帶個風向,鄉民又會怎麼評價
他都可以清醒的拒絕你了,他自主意識想
跟家人斷聯,你憑什麼要她一定要回家
難得法院有清流
審這麼仔細真的難得,好奇他們的案件數
為什麼還有人可以繼續跳針 社工 社會
安全網還有其他機制 為什麼以為警察盤
查可以作所有事情 嚮往警察國家?
台灣警察現在面對陳抗者 就是挑釁到
你失控辱罵 然後就用妨礙公務抓人
失智者、智能障礙有些認知不清走失,不
可惜的是 台灣執法過當 被究責的太少了
見得是自主意識與家人斷絕
提告了 官官相護 根本不幫你調查
那你就得舉證出他明顯神智不清 胡言亂
語的部分呀
被壓制在地上 還要被司法追殺
運氣好換來不起訴 或者無罪
但是又有多少比例能要執法者付出代價?
警察職權行使法
妨礙公務
你舉的例子要疑似失智失蹤者,又要看起
來沒有嫌疑,那他這個看起來沒有嫌疑的
敗訴 二審
當下自主意識到底是什麼情況不如你先設
定一下
推
給法官推 但因為自己家中也有長輩生病 偶爾
推
會趁家裡人不注意時跑出家門 很多時候也只
能請警察幫忙協尋 好奇這時候警察到底該怎
麼幫忙找
lin大 我是覺得人生不用浪費在__身上
又不是看不懂 只是一種只能自己認知是
對的態度 所舉的例子有太多可以處理的
方式 而不是拿來護航警察可以肆意盤查
的論點
回X大,其實這案件主要問題在於警察是
失智、智能障礙有些無自主意識,只是漫
“盤查”,一般情況下警察還是可以用“
無目的遊走,這不常見?
關心”的溫和手段哦
違反盤查被打剛好
推
推
X的例子 警察可以透過家人提供的長相
特徵去找 只是如果找到了 需要確認身
太長 可不可以先講結論
分 對方不肯接受盤查 那合理的處理方
式是通知家人來確認 而不是強迫盤查還
壓制
全台失蹤有多少人?靠照片對的完?
表面民主人權,心裡嚮往威權社會
說真的也不用浪費時間跟他戰
有點邏輯都知道手段不是只有盤查跟壓制
退
他跳針模糊焦點說不定是在釣魚呢
換個方向講 假設今天國家沒有賦予民眾
我大概了解你的問題了,你的疑問是這情
拒絕接受盤查的權力 那我是警察 我可
況怎辦,我們討論的是對方拒絕盤查怎辦
以不斷盤問一個正妹 她跟男朋友約會
,不在一個點上
我不爽就一直過去盤問 拒絕就妨礙公務
推
直到她接受跟我約會 這樣的狀況是正
常的嗎? 但如果無限上綱盤查權力 這
樣的狀況是合乎權力行使的阿
照你這樣講美國開庭罵法官髒話也無罪
?
哦
lin大謝謝你看懂我的點,拒絕警察違法盤
查我支持的,只是我的疑問是另一面,你
開庭罵髒話那是另一個議題 叫藐視法庭
上面回答很有助益,以前報過家人失蹤,
不要混在一起
感受良多
同樣的道理,我阿嬤以前失智偶爾會騷擾
鄰居,我也不希望他一言不合就被壓制在
地上,希望可以互相理解
推
了解,這我同意
好 幫你高調
紅幹需朗,當沒看到的好,縱使是比較有
可能發生意外甚至身亡的可能性,還是無
視就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認真看完了 給推 但建議原po寫個白話
版摘要
太長
推
推 警察和檢察官請加油
結論 判ㄉ好 脫離警察國家的一步
有懶人包嗎
幫推,台灣有的警察根本法盲
蠻屌的 respect
CYDM,109,嘉簡,1459,20201231,1:
推,已對台灣司法失去信心
警察一堆人品根本有問題,佔勢欺人的很多
CYDM,110,簡上,32,20210831,1:
以後看到有可疑性沒危險性的不要盤查
以上是相關兩則裁判書,接下來看檢方是否
還會上訴惹
媽的講重點
推認真的法官
樓上有本事就去法院嗆法官講重點,如何?
推 不知不覺看完了
如果是失蹤人口的家屬,應該不會希望被
警察通知找到了的時候發現家人因為神智
不清回答不出身分證字號被警察壓制在地
一頓胖揍,被罰款九萬加一條妨礙公務前
科吧。失蹤人口不是犯罪嫌疑人,一言不
合就動手動腳那叫流氓,不叫警察
水啦,警察還是回歸本職吧,幹嘛幫忙找失
蹤人口、失智老人,家屬不會自己花錢請人
找嗎?
喔 失智老人無犯罪嫌疑無法查證身分 知
道了
又讓我想起基隆的警察罪犯張發仁的劣跡:
讚喔 希望有天台灣治安變跟美國一樣「好
」
https://bit.ly/3lbv0vn 還不得上訴唷
這三位很認真 但八卦版鄉民看不懂啦 要是
你沒出來解釋就被罵了
https://bit.ly/36jUqAJ 對不起是這個
https://bit.ly/30oFXAN 被降級改敘
容易情緒失控還放出來,不就未爆彈
記得femlro以前是Soft_Job板主,真意外
看完了 謝謝你的案例分享
什麼時候才會發現警察獨自抓未戴口罩
是違法的
推推
基隆警察罪犯張發仁的其他劣跡還有:
http://bit.ly/3kzKybe 硬塞酒測器入嘴
就仇警咖啊 有本事出去抓壞人啊 呵呵
http://bit.ly/38RN2PP 毆打交通違規者
字太多,沒有懶人包,失敗
讚!以後酸民不要靠北警察不作為
仇警兩個字無敵唷?要不要廢掉司法院,
成立警政院,仇警者唯一死刑當街槍斃呀?
建議你寫過懶人包
然後要放在最前面
推,希望多點好法官
警察是執法者 要執法者守法懂法叫做
法治 不是仇警
大概在stloqa的世界警察是高等人不能仇,
所以警察白被打?還提美國類 在美國就被一
槍打死了吧
所以不存在仇民刁警只存在仇警刁民吧?那
沒當警察的警察親屬呢?XD
凌晨看到這麼優質的文 心情真好
(接下來看吳忻穎前檢會不會發現這篇惹)
太長
事實就是警察濫用盤查
檢察官和大部分法官還會護航
你的意思其實不夠精確 法官自由心證
是在反串嗎…
以前很多人都討論過這題 無解 法庭本來就
看誰會演
太長
推,一審根本亂判
不是可疑份子不能查 是秘錄器中被告
看起來像正常人 跟警察說的是可疑份
子有出入 不是可疑份子才被認定非
法盤查 沒辦法告妨礙公務 真的要告
去個傷害罪 不要隨便就拿妨礙公務辦
人
刑事之外 簡易庭法官書記官素質爛到不
行 狗屁倒灶搞一堆再給上級法院去擦屁
股 簡易庭那種垃圾法官書記官簡直是司
法亂源中的亂源
推個
推
給推
好長 看不懂
有些警察還會拿妨礙公務來威脅人呢
推 這篇不錯
推推
請長話短說 個人寧可看斷章取義
你法律系嗎 怎麼整理得出這麼多
如果半路有人莫名其妙糾纏我也會想揍人
我差點以為你在反串
推 全文看完,這三個法官很不錯,沒無腦聽
stloqa有冇看過警專版最近這篇呀:
鴿子濫權再先反而告人民妨礙公務
讚讚讚
精神有問題在路上走 誰遇到誰危險XD
推 台人總是笑香港黑警多 台灣明明自
己也是一堆
這裡是臺灣不是美國 ^^b
推
還有很多人對多年前歷史的教訓完全無感,
促成釋字535的英雄李榮富本身也精障:
http://bit.ly/2QXYUcE 來自總統府網站
釋字535的警察罪犯之一宋昆圜後來還因
世界怎麼跟得上台灣
高調
酒駕被公懲會降級改敘:
推
複習HLDM,109,秩抗,1,20201104,1,搶手機
推,太多低能鴿子
的警察彭冠傑吉妨害公務不成,反被法官
推 確實一堆警察明明是執法者卻連基礎的
法律都不懂 連警職法都不懂 完全沒有淘汰
機制
推
我覺得盤查標準是很難達到,實務都採超寬
鬆標準,要真的嚴格執行幾乎不用做
推
看完 推 依法判案的法官
推
以上在下給的諸網址,有錯歡迎告知,感謝
推了
推
所以強烈建議警察擺爛不要做事
鴿子最近是否有點黑
其實違法盤查,也抓不到真正有計畫的犯罪
如果以執法人員違法為代價 只能抓臨時起
按照台灣目前觀念,法官願意朝這方
面思考還是好事,只是需要更多交詰
才有共識吧…
意的部份犯罪,是否值得,這有待商榷
意思是遇到條子,就是要直接背他們的工作
守則(法條)來告知他的權限?
重點?
我個人認為警察做事不要太認真啦!動
態違規不要追車、違規停車鳴笛勸導駛
離就好、酒後駕車得過且過放行離開、
推,黑警滾
通緝犯跑掉就算了反正還沒逮捕宣讀權
利、逃逸外勞又不是警察業務、查詢到
毒品前科不用追問避免違法搜索、民事
就是法官有認真看證據,打臉警察
糾紛自行調解不介入、打架互毆在旁邊
謝謝你
看戲就好反正都是垃圾要提告再處理就
推
警察是公權力的第一線,應恪守法規才是
好千萬不要開槍、夫妻情侶同居人家暴
樓上facebookig是否對對護理師與空服員有
找社工師即可、三寶車禍慢慢處理不然
又要再接下一件、拾得物你沒留姓名電
話(貼姓名貼)要我怎麼聯絡失主、馬路
塞車趕快轉入巷子避免指揮交通、路倒
一律通知消防隊背書一起浪費社會醫療
緊急資源、未戴口罩勸導就好避免被砍
職業歧視呢?要不要翻出您在警專板的推
被罵無情,任何緊急案件根本不需要你
警察做得多被靠腰 不做事也被靠腰 哈哈
警察冒險去趕,不要闖紅燈!不要開槍
是違法攔檢 但報個身份證字號就能打發掉
哈哈
!不要追車!國家給你的薪水及社會氛
圍不值得你去冒這個風險!切記,出事
警察本來就不用做那麼多事
太長
雖然很長但還是看完了,感謝整理!
的永遠都是那些菜鳥,警察做事不用太
難得有腦袋正常的法官
認真啦!這樣人民才會感到幸福感到小
確幸,才不會勞民傷財!因為警察做太
多不僅民眾責難、網友霸凌、地方人士
台灣人很不清楚交給專業的來的分界
關說、民代施壓、長官不挺、媒體批判
以文害義和防範未然一線之間,等小孩被
、民嘴謾罵、檢察官起訴、法官判刑、
政黨告發、屁孩提告、家屬開記者會,
最後賠錢當義警永遠抬不起頭被看不起
,開單認真又得不到民眾認同只會顧人
放心 只要下次殺人犯沒判死刑又黑了
怨批搶錢、執法認真只會遭民眾挑釁謾
有的警察連刑事法都還給警專老師好不
罵批執法過當、追車認真出事自己塗牛
警察告錯罪、檢察官隨便起訴、一審隨便
割頭在來修補XX安全網吧
好
屎賠錢當義警、執勤認真又有民代出面
判
施壓關說、加強可疑人車盤查嗆人權我
最大罵刁難、設路檢攔查酒測說違反憲
推,清流
法侵犯人權、趕現場鳴笛警示燈闖紅燈
被撞死、處理糾紛被神經病拿刀捅死還
判無罪、地方政府不設性產業專區只會
抓無辜色情工作者、調閱民間監視器屢
犯法就犯法,因為身分警察變執法過當喔?
次遭刁難討公文,造就現在警察的職責
就是「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如不做
。」,反正刑事案件一律受理不吃案,
會不會破案不知道,配槍只是裝飾品裝
備檢查用,開了槍報告打一堆、加班加
到死、接受疲勞轟炸調查,打中嫌犯說
不定執法過當還被告賠錢留前科,打到
善良民眾準備道歉賠錢當義警,不管打
警政高層與媒體餵春藥就以為全國最好都
到誰都準備賠錢纏訟多年官司,盤查拿
證件問證號好像世界末日、查獲毒品都
高調
是用騙用掰誘導式要你簽同意搜索、酒
駕績效都是埋伏等候時機上前攔查,績
廢掉司法院法務部,警察=執法喔?
效破獲率好聽是為了治安為了社會為了
國家,難聽是主管升官週休二日見紅就
放在家享受天倫之樂,基層員警血汗做
刀筆吏的基本功,也值得"偉大"稱頌嗎?
到死做到中風、洗腎、糖尿病、心血管
疾病一大堆,根本沒人管你,酒駕法官
還要看有沒有對社會遭受危害,值勤被
刀捅死還判無罪,開槍打死通緝犯賠錢
可惜大部分的法官和檢察官,處理小案的態
到死,到時候治安動盪、出大事、街頭
這態度只會被叫有牌流氓
械鬥拜託不要怪警察沒有作為,這就是
這是立法的問題 想要限制警察權限證明
度都很不耐煩
終於有正常的法官了,希望警察跟檢察官能
只能證明上級審的推事時間真的比較多
我們是人權國家 結果又定的模擬兩可
現在臺灣社會的氛圍,警察這麼認真執
變成要上法院讓法官判[合理懷疑]是不
法幹嘛啊?堅持不闖紅燈、不開槍、不
是真的合理 這案是法官認為不合理
追車、不吃案、不主動盤查、不主動搜
一審法官認為合理 法律定的讓法官自
法院怎麼判除了當事人沒人在乎,下警察
雖然看得完,但是太長
由心證太多 人民就只能祈禱遇到挺你的
次在碰到類似情境一樣辦妨害公眾送給法
法官
院。
正常一點
不好意思facebookig如果長官無理要求,
是要學警工會向長官持續爭取,還是不得罪
警察故意惹人生氣再抓妨礙公務已經是常態
了
水啊 以後鴿子等到事情發生在處理就好
,這樣才有警職法適用
長官,把氣出在可得罪的刁民身上呀?
建議你直接寫結論,結論是由判決書哪
精神病無敵就對了 殺人也沒關係對吧
這幾個警察違法,都不用懲處,反而繼續吸納
一案歸一案 這案你敢說合法嗎
段帶出來的後續補充就好
稅人的血,繼續領薪水跟之後近一億的退休俸
,有夠扯
下次密錄器就會剛好沒電
其實心證只是:小事情判無罪沒關係啦
要最精簡的結論不就在裁判書主文嗎?還是
以後精神病不用等警察問 一拳就可以過去了
看不懂可以問人吧?更何況司法院的系統
對某些名詞點下去還會冒出解釋耶!
這樣就沒事了喔 ^.<
推,文很長但值得一看
推
反正你各位"正常人"陳述都是"殊不足採"
精神病殺人在台灣好像真的沒關係耶
推推推!
隨便 但是廢死就噓
自稱"神經病"做啥法官都會其情可憫的
以後遇到精神病都不能盤查就對了嗎
推一個!
閱
推
facebookig感覺在台灣過太爽,在公權力
明知其精神狀態有問題還讓他在路上晃
被限制的國家卻不滿意。在這你被捅還能
找警察,在公權力無限擴張的國家,捅你
的可能就是國家,屆時我也不知道你還能
找誰,呵呵。
認真分析,台灣還是有許多有理念堅持的人
台灣人民的心中都有小警總啦
美國警察:你需要幫忙嗎?台灣:身份證幾號
太長
看完推
推,判決正確
重點是警察沒依法辦事 還對精障提告
就是有這些法官的存在,人才變得越來越
冷漠、越怕事、想要敷衍了事。以後真的
不要怪警察沒有認真幫你找失蹤人口耶
警察亂查人身分 被打剛好 是嗎
你到底想講什麼? 敘事能力可以強一點嗎?
在下不可否認facebookig提到很多委屈內容
與臉書上兩個靠北警察論壇的遭遇類似,
最後美國的例子有點誇張 其餘的非常合
理 不要再自恃身份爛訴啦
據理分析
但委屈是要力爭改善還是改針對弱勢?
警察的主觀認定太強烈無視法律
一堆人一天到晚噴法官 結果連判決都不願
推
沒有說不能盤查啊 是你要「依法訂程序
意看嫌太長(這還只是節錄呢)
」來盤查
做出一個判決遠比新聞寫得要困難的多了
本來以為是來爆料法官的惡行
好嗎
我竟然看完了,感謝整理分享
從來沒人說警察不能盤查 是這案件的
警察訓練不足非法盤查 警察還做偽證
不依法盤查就可以打警察無罪?
亂起訴妨礙公務 被法官打臉濫用職權
法官判決文清楚明白,倒是原po的文筆文意
應該起訴傷害罪不是妨礙公務 結果還
也太不通順了吧…
有人要無腦挺警察 台灣警察素質差全
是刁民養出來的
看到舉李永得事件來說明就知道是白目
台灣之所以在法制上限制警察權力 不
法律人了,我一度以為這篇在反串
就因為以前警察都濫權?
9.2+文西:在美國早被打死了(?
推
謝謝分享 U文
感謝分享
看完了,推
偉大的鬼島
推
其實不只警察濫權啊,只要外勤機關 (比
方說某環保稽查重案組就是一個實例
聯想到火車上被捅的警察,大意了沒有閃
推
不是因為他沒確實表明身分嗎??
記者快來抄啊
推
今天就是那個警察剛好非法盤查到精
神病患 惹到人家失控被打啊 妨礙公
務無罪是因為那警察不是依法執行公
務 何來妨礙公務之說?法官也有叫他
們去告傷害罪可能告得贏 不要動不動
就拿妨礙公務告人
看你的標題和第一段 還以為你要講恐龍法官
整篇看完後 發現你是要稱讚這法官判決仔
細不偏頗
好 我信了 支持
台灣老人都是支持違法盤查的 你敢在這p
o還比較勇敢
對啦 然後民眾報案有流浪漢躺在地上一樣
詐騙集團最喜歡的文章
可以沒有正當理由可以盤查身份啦 因為沒有
感謝分享。有好官難得
立即或即將發生危害 躺在地上沒什麼大不了
的嘛
這類案件再發生幾次,慢慢的警察就只剩開
單的功能了
很長但寫得很好,辛苦了,謝謝分享
照這判決警察到底還有多少違法盤查之情事
可能要探討
推
太長 不過寫得很好 感謝分享
推
好啦 整天打口水仗就飽了 警察都別
推
法官是神
警方不滿就去說服立委訂妨礙警務的法啊
建議原po放個懶人包,並且說明警察這時應
如何做,才是依法盤查。
執勤了 我只知道我不違法 我從來不
推
妨害公務目前已經最高五年惹,只是很多人
你寫太多沒人要看,你回推文的放在最前
面
光看五年的法律效果以為爽到,卻連最基本
怕警察 要臨檢我也配合 我不用做賊
認真的法官
感謝分享
優文
心虛也不會身上有屎 建議警察整天散
要不要比較一下美國警察跟台灣警察對民眾
台灣司法多一些這種明事理的法官 就
比中指會有什麼下場? 台灣司法就是好笑 判
有救了
警察真的不能惡搞
例看看就好 下次換個法官又會有不同見解
推
構成要件沒搞清楚……
好文給推 這種才是人民需要的法官
司法是人解釋的懂嗎?可惜台灣法官沒有實
務經驗 坐在室內打打嘴砲就行 看看殺警案
怎麼判的好嗎?
步就好 神經病會自保 警察也該自保
感謝分享
讓我想到之前被目幹警察說我闖紅燈,我不
爽跟他大聲講話,他叫我注意一下態度。
他可能要我跪著跟警察大人講話吧
這案件簡單說就是妨害公務部分不起訴 不代
難怪一堆警察不幹事,就是有你這種人呵呵
表這傢伙動手就對好嗎?
條子不意外
幸好八卦有法治觀念的鄉民還是佔多數
果然有智缺看不懂內文呵呵呵
很有心,但是太長,所以給個結論好嗎
,不然無從判斷是否真的稱讚還是反諷
希望臺灣人民都像大大這麼具有法學素養,
人權王國!讚!歡迎來臺灣!
只可惜百分之八十的民眾都是智障、媽寶、
刁民
你簽結辦意見後再發一篇
警察以後都別做事 路上搶匪也只是朋
台灣鴿就是墮落
友在玩大隊接力
妨“害”公務
這篇一堆鴿子躲在推文崩潰XDDD
只看到一群仇警智障刁民出水高潮了
看來是難得的公正
推
在下剛好這兩天都窩在警專板,怎麼有些
難得有法官認真辦案 有嘉獎嗎
交作業?
推文者幻想自己當警察喔?XD
這篇換給記者寫 一定又是不一樣的劇碼
警察挑釁 跟 百姓挑釁 是不一樣的 立
不過難得鄉民會看完 而不是發揮創作
足點不一樣 權力越大的本來限制就應該
比較多
推
噓的人想一下好嗎 多一點這種案子判
無罪才可以鞭策警察教育改變 杜絕非
法盤查跟濫用職權的情況 提升警察素
推
質 今天這警察運氣好 那個被告精神
推
病患身上沒有武器 不然這警察就不是
只有被揍這麼簡單了 這案件最終是能
台灣警察素質真的比美國差不知道幾百倍
夠幫到警察跟公民的好嗎
推 少見這種講道理衡酌法理與精神的法官
台灣還是有好的法官
竟然在八卦被推爆
太長
推 好法官
推 清流好文
不過這例子也用錯了 我們台灣是大陸法系
美國是海洋法系 如果找同是大陸法系的國家
當例子 比較沒問題
今天那警察態度好一點 不要這麼有侵
略性的盤查 就不會惹到精神病患失控
推
推
了
精神病患有刀警察就變英雄了
唉,警察以後大概要被開槍才能反擊
太長==
推
我就問 鴿子敢盤查黑道嘛?只會欺負老百
姓而已
能摘要重點嗎
推法官
美國警民互不信任嚴重,希望我們不會走到那
一步
有懶人包嗎?先推
白文有深意,正讚實私貶,甭
懶人就等自己被侵害了再看吧。
有話不明說,反串欲公審,孬
難得給推
依法行政,違法濫權,毒樹果要分清楚啊!
還有 美國普遍擁槍 警察執法較凶暴是因為
Po在這邊實在浪費,推噓文更顯示公民
素養
鴿子只敢盤查弱勢而已 你看趙介佑走在
路上有人會問他身分證字號嗎
噓文的是被戳到痛點是不是 笑死
寫的真好,法白教材
真的都不要盤查就好,讓通緝犯過比你
給個重點標示吧
還爽okok
小題大作
還有 美國普遍擁槍 警察執法較凶暴是因為
請問kirorolove是在自詡自推文高素養嗎?
哪天突然被盤查人士開槍就完了 佛洛依德案
早被證實是左派扭曲事實 是對象用毒過量暴
斃而非警察執法過當
竟然有法官認真判警察違法盤查,感動
少拿米國說嘴,台灣炒股都不用納合理稅
很多警察喜歡無限上綱盤查權
了,有這種判決對於民主善良風氣有大障
礙
問警專 警大怎麼教的
最近違法盤查的案件層出不窮,有些連
警察自己看了都會搖頭
警大教授是像葉毓蘭那種嗎?
推
警察想搞事隨便都有理由
清流給推
盤查當然要合法
長知識了,推,也推法官
佛案就死個拉基結果一堆左膠瘋狂
打人就是不對
清流!!!!!!!!
欺善怕惡吧 8+9敢上去盤查?
文組誤國,法官無能,殺人詐欺都不敢重
推!謝謝原Po分享
塔綠班法官不意外
罰
這篇可以 M,以後大家遇到時可參考
這是警方訓練不足大意了吧?都預測不
是正常人了還直接摸肩膀萬一對方有兇
器怎麼辦?
原來不止我看不完..
台犯罪成本還真低,真他媽愛人權
警工會?有這種東西?
臺灣鴿不就過太爽,建議看看YT 美警日常
2.0
簡略版:沒有合法盤查就不算妨礙公務
垃圾鴿子去把法學常識學好再來執法
好精采 這才是正義
謝謝法官們 謝謝原po分享
推,幫補血,底下很多內文不看直接開酸
有個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在幫警
太長了 要先說結論
查爭取組工會的權利
不看內文的真滴棒棒
好文,可惜會認真看完的人不多
優文!
不願看判決噴法官 認真寫出判決理由
嫌太長 依法判決抱怨法官死腦筋 看
到精神障礙心智缺陷先酸一頓 不懂為
還在那邊法官、文組、重罰,看來不想
什麼總是有這樣的言論 推好文
懂的人不用奢求太多
警察沒頭沒尾摸人肩膀就很怪,神經病給一
拳還好,如果是兇手來一刀怎麼辦
感謝分享,台灣需要願意深入了解案情
的司法人員
看完推整理
推一個!
認同警察訓練要更完備保障警察的同
某些推文一直說別人仇警 自己才是仇
時也保護人民
法官吧
推這篇
我覺得太長了 不是每個人都有時間
酷
總之警察被打,三好加一好。反正又不干
我的事
小菸司改就是想改成這樣啊
既然不想人治,就要清楚法治國家的
運作,條例都沒看清楚,怎麼依法行
政
本來以為是反串罵法官看了些覺得沒有問
題啊,原來真的是要稱讚法官XD
這麼清楚明確的分享也有人看不懂
就知道台灣為什麼那麼多法盲
腦補第一名真的笑死
幫推,這才是依法判決的法官
推
推 優質法官!
謝分享
審判長只會有一位 其他是受命跟陪席
推
太長 不過還是推
警察被扁 有罪應該 無罪活該 end
推
沒配槍?
推
推,還是有認真的好法官的
太長end
勇者
整理得很好耶 推
看完了 推~
台灣警察九成人渣
最爛的就檢察官 整體跟鴿子一起欺負平民
垃圾廢井常常自己解釋警職法啊
推
推
不要做事就沒事,真傻
認真看完了,不因為被告的身分就草草
了事,仍認真的檢視各項細節做出判定
,推好法官,台灣司法還有希望
幫人民Qq
推
推
看到一堆噓文的邏輯跟障礙一樣就知道為
啥台灣法治這麼落後了呵呵
看完,覺得值得給推
台灣社會理盲濫情 我覺得他們會說警察是對
的 精神病患應該全部抓去關 你這是恐龍法
官
很棒 讚讚
檢察官、警察:法官!我們不是自己人
嗎?
推推
葉毓蘭都反對警察組工會了。。。
沒讀書當警察
有讀書當法官
等殺人強暴犯到台灣鯛的時候,再來靠盃
推法官注意違法盤查
兩者素質本就差很多
鴿子吃案
推
推
幫推
有多少犯罪都是在盤查過程中跟對方
交談才偵查出來的,其實如果真的要
警察素質不意外
照警職法的規定,要件構成才能盤查
鴿子只對黑道唯唯諾諾 對老百姓就暴言
活該啦
的話酒駕跟毒品破獲數大概會少一半以
上,這對社會真的是好的嗎?不可否認
幫推
的確很多警察會濫權,但也很多警察是
推
真的很認真的在路上巡邏觀察可疑人
車,警察真的大可什麼都不做一切等發
生了再處理就好,反正薪水又不會變
少。
如果你要說這案子違法盤查那失智老人永遠
不用回家了
真長,看不完,不過那種殘酷殺人犯不死刑
的法官比較讓人厭惡
難得好法官,依法判
太長說重點很難嗎
但很明顯此案的警察明顯有他的問題,既
然有立法有既定程序就該遵守,不然立法
幹嘛,台灣看起來好像是法治社會但一堆
推
根本還停留在人治階段
辦案方式可以更細膩,但是警察很多都
是直接粗暴、言語挑釁
推 雖然有點長
好文,同時為台灣人的閱讀能力感到憂心
不知道為啥都會直接導向「所以乾脆什麼
都不做比較好嗎」,一堆根本連理由都莫
名其妙的到底為啥能夠支持,不就因為不
是當事人沒有被騷擾所以無感
太長 但還是推一個
推好文
嗯嗯 好了啦
好用心ㄉ解釋
鴿子的邏輯就是合法盤查太麻煩所以要
有看有推
合法就不做事了
沒屁用,台灣可能1000個法官檢察官只
推 其他法官好好學學吧
小菸司法改革大勝利
有1個有這種sense,你只能祈禱你碰到
推
的是千分之一的可能
推 不必超譯拉 就跟要逮捕人也要宣讀其權
鴿子素質就是差
利一樣
推認真的好法官!一堆不看內容直接噓的
,祝你們好好走在路上突然被隨便壓制
有好的啦...但大多數..
高調
太長了
意思就是警察不要隨便亂盤查,等有殺人傷
害的時候再來處理就對了
推 法官清流!
寫得好棒,給推,借問2015年案例裡面是
看完推
不是「警官」
看完,給推
推
太長,認真給推
真的一堆閱讀看起來很有障礙呵呵,這人
盤查都未盡自己的義務以為亮牌就能為所
欲為還能推
我一直覺得不能罵警察根本不合理
太長
推
太長了
在講程序正義一直在那扯殺人真的笑死,
看不懂就多動一下僅剩的大腦
全篇看完了,這法官很不錯,走在路
上莫名奇妙被盤查
讚
推 但有些邏輯論證的重點和小結建議上色
不然八卦很多不太有耐心和邏輯的朋友,很
法院一群垃圾。
推
警察違法盤查 只是不告的人太多 自己吞下
推
反串泥
正義回來了
警察要幫助別人一開口是問身分證字
號?想一想好不好
檢警 都一樣有牌的
你可以告看看傷害罪啊,非法盤查還
吵歐
推這篇跟法官
當警察不要太認真
王5566 警方違法盤查在先,你有看完文嗎
法官只能辦這種小案
本來以為是反串,原來是真的認真審視證物
?
的優秀法官!
血流成河
推!!
靠么我一直以為你的稱讚是反諷
感謝分享
認真推
當警察關懷個屁民眾 很容易侵權的
解釋清楚給推
清流優文
員警不是時鐘 當然鋯不贏
屌!!
推
台灣大學畢業就能考法曹而且合格率高
只覺得警察可憐
的嚇人啊呵呵
有牌的流氓被打臉 看了舒服
大善
今天不是出拳而是出刀子要怎麼判呢
推
推 優秀法官
一堆人不看內文的喔 還是看不懂?
沒想到現在盤查那麼困難 難怪是犯罪天堂
講給那些看臉查人的警察聽的啦
幫高調。 @ffooxx @q347 @ubcs @wuyiulin
你們四個板「主」,有哪一個敢把這篇彰顯
言論自由,這項基本人權重要性的優文,
不論風向,推清流
給紮紮實實地 M 起來,收錄到精華區呢? ☺
先預告強迫出庭會動粗 真屌耶
看完內文才知道台灣就是需要這樣的法
推
推
其實不能說法官離譜。適用法條和立法精
推原po用心梳理脈絡
神都會影響心證,看起來反而是比較比較
用心的。基本就是限縮公權力的出發點
推個
那些性好箝制公民言論自由的跤數,看到真.
民主國家美國,所表現出來的真.民主作風
了嗎?他媽的給我學著點啊~☺
哇噻,好長一篇
推
早上起來花個半小時閱讀好文 神清氣爽
看完了 寫的很詳細 感想推
感謝推
推
2021年, edc3 也仿效著美國前賢,對著那隻
垃圾蔡英文所屬的,在 PTT 內外上竄下跳的
垃圾民盡擋(aka民進黨)喊出:「操你媽的
民進黨,狗屎!你們這些該死的民進黨爛透
噓的哪天不要被違法盤查再來哭
了,民進黨就是一群混蛋!」,並堅定地朝著
民進黨,比了一個大大的中指 ☺
以後警察詢問sop:我是誰,我要對你做什
麼,我要帶你去哪裡
寫得很清楚,臺灣的警察就是太自以為是了
推推
看了好久@@
爽啦 終於看到有牌流氓吃癟
再說一次:那些性好箝制言論自由的跤數,
有病又不想給醫生看的話,就給我滾去路邊
給狗幹一幹吧~幹好幹滿幹到脫肛 ☺ ☺ ☺
八卦版素質真的很差嗎?看完內文再來
優質法官
看完了 推
說嘴有這麼困難一樣,一堆人不是太長
這篇另個意思-台灣無真正言論自由,果然
垃圾民進黨禍國殃民。
不看直接嘴跟文盲一樣
是小島
推警察是執法人員該依法行事
先推
高
推,士豪出來打球啊
Wang5566這麼愛警還被警專板禁言幾天:
推
懶人包啦
給推
推。一堆人整天說自己問警察是要問個
太長
讚
鳥
遇到失蹤人口或失智老人一樣可以上去詢問
只是不能算是盤查,因為沒有疑似違法事宜
台灣警察,呵呵
好文啦
被打的話應該是告傷害罪而不是妨礙公務
佛洛依德有死人 跟這個揍一拳的比…
讚,感恩原 Po 整理給法盲開開眼界
我跟我國小同學打架要不要也立一個戰
爭紀念碑?
台灣的警察會被說是合法流氓你以為是亂
一堆小警員不知道在囂張什麼的 垃圾
叫的嗎?
深度好文
推薦這篇文章,支持用心的司法人員
這篇真的讚,除了深度分析還剛好可以
把一堆不會思考的文盲黑單
有很多比這種還不具體的理由糞警都敢違法盤
查了
看看中國,能罵警察嗎
too long
推!!
看完給推
好認真整理,推
周欣怡法官真的是神人,而且本人很正
推推
全部看完了 難得的不是恐龍法官
樓上有看文嗎周是判錯的...
Q_Q
推
支持三位法官啊,警方要拿「保護失
109年的判決搞笑 110年度簡上字第32號才對
智老人」當藉口,自己要證明,不然
周是109年的判決耶0219你看錯了吧
隨便攔人要身分證,的確是違法盤查
應該是要去追究警校系統裡教法學的都在教
希望上訴審可以支持啦,不然很多都是
反觀台灣講人舔美賣台還能被判刑
什麼吧,怎麼會訓練出不知道自己在違法的
媒體帶風向罵一罵,二審屈就民意就廢
警察?
棄判決,或是二審還沒準備接受新的看
明察秋毫,給推
法一樣廢棄原審判決。
警察就法盲啊,自以為代表公權力然後無
讚讚 有明確危害再來處理
限上綱
推好文
全看完了!推用心認真法官!為民伸張正義
你們要不要私訊法官臉書爭論?
看了這篇才確切知道法官的優劣影響有多
大
太長 給結論,不是每個人都能看法律相關
推
原來是要戰警察 還以為是要戰法官
奴性重的人才會支持違反盤查吧
所以那些覺得本篇警察對的人,到底有沒有
希望台灣是法治社會啊?
推 低水準警察
先推
推 好險你有解釋 法律文子真的很難懂
我覺得妨礙公務自助餐的深遠後果就是警權
清流文章推
無限上綱,畢竟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化。
謝謝原PO的優文,藉機會讓版友可以在留言
結論是警察太菜做事半套被打活該囉
區互相討論(謾罵?)台灣的法治。
警察就嘻嘻
推
清流法官,阿條子會不會以後秘錄器都
不小心壞掉啊
推 解析的很認真
「因認被告疑為失蹤人口或失智老人」
~》覺得 老人走在路上 無端被騷擾
那盤查是不是失蹤人口要用什麼法 純好
奇
為什麼可以騷擾民眾呢?
這樣警察還敢找失蹤人口嗎
太長了
推
失蹤人口不見得帶身分證且記得起字號
所以打警察是傷害罪不是妨礙公務罪
因為這一次警察執行公務有疑慮?
華山分屍案判無期怎麼不來分析一篇,
寫的太好了,感謝分享
PTT仇警也不是一兩天,呵呵
噓文的其心可議
你媽啦
看完了,真的覺得該推廣出去,讓大家更
結論就是終於有法官糾正警察了。隨便
盤查就不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既然不符
合職權行使就沒有妨害公務的問題(但
不代表被告沒有傷害罪的問題)
推一個依法行政
我同意警察不能濫權 但精神病患除外
這樣看確實是好法官
你沒有貼這些東西出來 新聞可能就是報
:離譜!警察遭民眾襲擊法官卻判決無罪
台灣鴿子就一副屌樣 真以為穿警察制服
然後大家就高潮了
你整理的很棒 也很方便閱讀理解
就是台灣隊長
證明警察判斷沒錯啊,這個人確實有問題
查他合理啊
大法師
張志偉/陳盈螢/郭振杰 棒棒
看完 綠共也差不多 動不動就告人
台灣警察素質就是爛到以為自己可以凌
推!
很詳細給推
駕法律!
希望多點正常法官 台灣才有希望
推專業文 推認真好法官
好法官耶
可以評論一下警察取締口罩的法源依據嗎?
是否也是警察濫權?
台灣警察
閱
謝謝。台灣有你們而更好。
給個讚
少見的公平正義!
推 感謝解說
張志偉/陳盈螢/郭振杰 Good job!!
希望塔綠班的濫訴也能都有好法官主持正義
。
看完了 原PO文筆也很好
優文 不推不行…
太長
推
推
...
感謝分享 這幾年警察拿著雞毛當令箭,對
付的卻是一般小老百姓的事太多了,希望
這樣的判例能成為其他警察引以為戒的一
案
但檢察官很有問題!!!這種案子沒有擋掉???
推
好法官!樓主快努力爬上終審法官吧
奉勸各位警察不要多管閒事,少一事是一事
太長
還有一堆腦殘噓文
推
感動淚推
條子就那個樣子
還有一堆腦弱護航仔
推!台灣需要這種法官,看到就講恐龍
的酸民閃一邊去
推,原審法官檢察官都想動用公權力壓住
問題出在警察沒依法行政
支持正確的改革,但希望大家可以想想
有多少機制是建立在「違法」上,就像
八卦是陳其邁提案的法條XD
太長ㄌ
上面有人說到倒在路邊的人,如果今天
是躺在你家門口卻又沒任何犯罪跡象,
警察到場只告知沒辦法趕走因為他沒違
法,又有多少人不會去找議員立委檢舉
警察呢?還是希望能建立正確的機制,
保障人民權利的同時也讓警察不用每次
都重新猜要怎麼做才是正確的
照你說的,警察都不要臨檢了,操
以為是反串說法官爛,仔細看內文真的是
認真的法官們,但你這樣寫會讓沒時間看
推 除了原文也有放白話翻譯 用心
的人摸不著頭腦啦哈哈
看完 推
警察臨檢要於法有據,否則不就是鄉民最
喜歡嗆的有牌流氓?
有暖男耶
以後你們在工作大家揪團去你旁邊罵你
垃圾警察沒依法行政,檢察官胡亂起訴
看完了 推
國文不重要 文長看不懂
21世紀新文盲
這要判就是要警察以後都不要做事了?
臺灣那些警專生 10個有9個是廢物 誰要
推一個,不過可以放懶人包在後面嗎?
尊重啊
警察很愛違法無限擴權,噓文順民最愛這
味
推認真的好法官
推三個好法官,推你整理宣傳
就檢方起訴條文有問題啊
小題大作 根本沒有所謂的打臉檢察官
你是判決書看太少是不是?檢察官公訴
被否就叫打臉嗎?這不過就是個有爭議
來了來了,有事找警察沒事幹警察
的案件 法官偏向弱勢而已
推!
這案子就是警察亂來,路人外顯正常,
頂多不回應你,警察的正確作為不是直
接查身份證,是關切民眾,沒關切怎麼
知道路人正不正常,標準程序不做都學
到偷吃步,還只學一半。
不過有人天生M 權利被侵害還要幫護航
可以貼給林智群看 他很愛嗆法官XD
推一個
純噓一堆文盲。最重要的是你要告知攔
查的理由,而不是你不能攔查。龜山法
讚!就是要這樣,雖然未來改革路長,但沒
學派沒教好嗎?
法律知識的垃圾鴿子真的不該隨意自由心證
擴權,一定要廢掉侮辱公署罪、社維法等來
治治這些白癡
警察素質不意外 有牌流氓 一堆垃圾
謝謝您用心書寫優質好文分享給大家,感恩
不盡
我認真看完了 這三位法官值得尊敬
遇到失蹤人口或是失智老人可以上前詢問
還關切勒,還是那句老話啦,不要多管閒事
認真看完 謝謝法官 警察別以為穿了制服
就是神
請問是詢問什麼 你是失智老人嗎(?
不用說什麼社會安全網啦,制式的問候得到的
回應都不相同,有些比較敏感的聽到第一句就
不爽,接下來的互動只會變得更糟,所以不要
多管閒事才是正解
推
推 法官公正有理
推,執法人員本身法治觀念不足該反
09/10 10:27
重點在於未「依法」執行公務所以不算「妨
害公務」,傷害罪則另議
給樓上跳針警察:可以盤查,但要「合法」
推推推這三個法官讚啦!!!
推
結論由於違法盤查所以不構成妨礙公務 要告
推
就告傷害
太長了,最上面可以放個懶人包嗎?
推
推
另文中也針對為何「非依法」說明,對警察
權利執行法提供好的見解,不是警察主觀懷
疑就可以盤查,還應有客觀證據證明,包含
8卦文盲多
之前的老師被摔事件還有李永得拒絕盤查事
件看來都是有利於民眾的
推
要扛多少同儕、檢警壓力才判得下去... 辛苦
好長 有簡易版嗎?
三位法官... RESPECT
台灣警察濫權某方面來說蠻嚴重的 很多
垃圾鴿子太多
當久了也都有大頭症 沒吃過鱉就繼續大
頭症
看完了大推法官判決的用心與原po分享
坐辦公室的不會跟流氓應對過 鄉民也是
認真 推
結論,有人沒認真辦案??
一堆文盲根本沒看全文,在靠腰以後精神
病不能盤查
推
判決本身精彩 你敘事也很精彩 大推
對方打人 但你違法盤查在先 所以不是妨
推
礙公務
大哥 很專業沒錯 但有沒有懶人包
你怎麼會給一堆法盲看判決書 一堆人
完整看完~推
連刑法能定罪的構成要件都不懂了 我
認為台灣大部分法官都是依法判決啦
結果一堆罵恐龍法官的不去檢討立法
者 檢討法官恐龍 真的笑死
說恐龍法官的人根本不會查判決書啊
這就是搞笑的地方啊 一堆人連判決書
都看不懂然後說恐龍法官 而且可怕的
是這種人在台灣還不是少數 就知道台
灣法治教育多爛了
必須推爆
有些人覺得依法行政很瞎 法律自助餐
好文推推
重點是這種有病的不能盤查他,也不能送醫
懶人包:警察因執行公務流程不當,所以
民眾妨害公務無罪。民眾打警察的部分應
隨便就出手打警察,哪天隨便拿刀砍人呢?
使用傷害罪進行訴訟
就像前面說的也許法條告錯,但有攻擊性的神
經病不能強制送醫?那警察怎麼防止危害?
全部看完了 這三位法官真的很棒
台灣警察水準不意外啦哈哈哈哈
法官邏輯清楚,推
台灣法官寫的判決書就是如此枯燥而且樸實
無華, 如果只看判決書 你會認為原審和上
訴審的法官都沒有寫錯, 所以這個案子的
關鍵就是那個錄影檔, 但是我們現在法律
的規定 ,居然只公開判決書,卻不公開關
鍵證物這就是司法最糟糕的地方
台灣警察沒有那麼爛 需要違法盤查才能
破案 上面的版友這樣講也太看不起人
某些警察最讓人詬病的就是情緒辦案 自助
餐辦案 捉小放大 選擇性執法 搞臭自己的
名聲
推
推,好法官
推推
推
有夠長的...
推
高調
推
推這篇,台灣警察毫無法治觀念,常常激
怒人然後拿妨礙公務辦你,簡直垃圾。
認真推
先推
推
很認真 你棒棒
怕
三位好法官加油
難得的好法官 推
推
如果今天警察被插了1刀而死了,法官說
是因為他違法盤查而造成,我看鄉民立場
這篇是用來釣法盲+文盲的嗎
風向是不是又要變了?總之支持警察用傷
害罪告死那個流浪漢
有影片再說,只有文字記錄實在很廢
...
爽,給那些自以為是的鴿子一個教訓
少在那裡屁合法啦 一堆不確定法律概念 合不
合法還不是垃圾法官說了算 騙騙沒讀過法律
的還行啦 一群垃圾 操
學法律真的會讓人自以為是 操 首過荼毒
真的建議警察不要多管閒事了 穩穩等退休啦
對臨檢有疑問的可以去看釋字535,這
解釋對警察臨檢之限制有說明
以後都不要判查啊反正每次都說違法盤查
,抓不到嫌犯也無所謂
三位法官讚,不然警察整天亂搞根本回到警
察國家,台灣對於警察懲戒及違法行使職權
賠償還須加強,不然此類惡警不痛不癢繼續
侵害人民
推 你願意科普也給推
有認真給推
那個說殺人的 就算是違法盤查 也不影響
殺人罪責好嗎 這一件是警察不願提傷害
認真推 但我看新聞汽機車盤到毒品和槍
推
good
推
幫高調給推
認真文推
所以警察以後愈消極愈閃躲愈佳對吧?
高端的弟弟高調
推認真原po和認真法官
優文 但這麼長一堆人不會看喇
整篇看完了 謝謝三位法官和原po
在美國是可以對警察Fuxk來Fuxk去的
警察就愛用妨礙公務恐嚇人民
太長
貪婪奴隸
廢物違法濫權警察滾回學校啦
推
準備被最高院撤銷發回吧
看完 推個
教師大外割黑道叫大哥,法官有良知給推
respect
好文詳細推 簡單易懂
謝謝分享
你以為你正義,結果使得好警察變成了懶
警察,這樣好嗎?
知法犯法叫罪犯,樓上的好警察是中國的?
引用錯誤,也搞錯方向,可惜,請位
GJ
台灣的警察應該違法盤查習慣了 根本
不覺得有問題 民眾還會鄉愿地說 你沒
做壞事被查一下又不會怎樣 無掃索票
也能搜索 無拘票也能拘捕 就是會怎樣
太長
我如果是你老師一定當了你
凌晨打好文是怎麼樣XD
推 優文 可惜八卦鄉民都不看長文的
推
推 好文
推
推好法官
警察可以用任意手段關心老人、可以告對
對傷害,但不能違法盤查。
三位法官好仔細喔,看完後確實合法合理
執法者的法律素養,呵呵
推
這篇讚 爛鴿子都只會盤查無辜人不取締違規
進化
推
推
的確有部分警察在值勤過程沒依法
不過我覺得這案子警察只是告個交代而已
不然被告方也可能告妨害自由、強制罪
時至今日,自由平等之人權仍是急需爭取追求
之目標
神精病可以隨便打人 筆記 看誰不爽就說自
己病了
誰說「可以用任意手段」的?
犯罪都不用預防哪天這種神經病又砍人?
真巧啊~又双叒被我發現停在99推了 ☺
持續幫高調 ☺ ☺ ☺
看懂了 以後警察路邊看到精神病閃遠點
推 真的是很重要 也很棒的判決
警察加油 多數警察很認真 但更要依法執勤
有救了,心智正常的判決不是要欺負警察,
是要督促警察充分了解自己法律上的權力
10
原文太長..... 這裡講重點、大家也最關心的: 1.法官並沒有說那個打警察的被盤查者「各方面都無罪」啊! 原文已轉述寫了法官說被告可能(因為法官習慣不把話事先說死)有罪!刑事實體法上: 嫌犯(如果在練習題裡面)構成傷害罪啊!可是為什麼該嫌犯沒有因此被判有罪?X
你不必推崇這三個法官 好險洪清仁身上剛好沒刀 如果有 這警察可能就是另一個李承翰 洪清仁身上沒刀,警察被打1
簡單講就是告訴警察"以後遇到有可疑性、但沒有危險性 的人,你不要盤查" 我相信單純的台灣人都可以接受這論點 如果有人要說警察使用暴力的問題,我建議這樣來看: 警察A覺得民眾B怪怪的故上前盤查,B不理往前走1
警察給我的觀感 就是為了方便辦案 懂一點法律的皮毛 就恐嚇不懂法律的公民 常常喜歡便宜行事
爆
[問卦] 新竹物價太感人了吧78
[問卦] 不讀書會變低收入戶這句話要怎麼反駁78
[問卦] 有沒有全世界只有台灣房價不會跌的八卦73
Re: [新聞] 京華城3疑點 柯市府勝訴仍送容獎72
[問卦] 請問洗碗機是必要的家電嗎?爆
[問卦] 北師美術館展出的台灣街頭縮小模型還蠻屌57
[問卦] 陳淑樺今天66歲生日,祝她生日快樂44
[問卦] 陳進興活在現在的台灣的話 會被判死刑嗎?爆
Re: [新聞] 林國成投票挺藍「竟擋自家法案」 林楚46
[問卦] 冷氣行說就算變頻冷氣 也最好15年就換一台 真假?53
[問卦] 英國找不到工作的咖小 回台灣拿20萬!?46
[問卦] 橋頭除了糖廠還有什麼?45
[問卦] 新三國為何那麼好看35
[問卦] 出大事了 統一豆漿漲價了?!20漲到25爆
[問卦] 月薪9萬變成20萬的故事告訴我們什麼道理34
[問卦] 乾隆別亂搞,清朝可以多少年?爆
[問卦] 為了20萬,你願意放棄自己的人格,當31
[問卦] 月薪多少可以讓你出賣尊嚴打自己臉23
[問卦] 為何北北基不合併31
[問卦] 紅豆餅好吃的關鍵是什麼???22
[問卦] 經濟學是不是該燒掉了?爆
Re: [新聞] 林飛帆接國安會副秘!薪水9萬變20萬 網24
[問卦] 女高中對於35穩重大叔會有什麼想法嗎?43
[問卦] 領20萬的,是怎樣看待當年頭被打破的戰友23
[問卦] 楊丞琳到底想證明什麼?25
[問卦] 為什麼黃巾是亂,魏蜀吳不是亂22
[問卦] 暗黑破壞神4 怎麼過氣那麼快?21
[問卦] 八年級女生是不是一堆隆乳兼整形的??25
Re: [問卦] 蘇東坡的綜合實力能排中國文壇第一嗎48
[問卦] 為啥垃圾車不能定時定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