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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BMW醉駕撞1家4口母親慘死 肇事者脫產!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BMW醉駕撞1家4口母親慘死 肇事者脫產!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時間推噓 1 推:4 噓:3 →:14

※ 引述《vestal (小狗汪汪叫~)》之銘言:
: BMW醉駕撞1家4口母親慘死 肇事者脫產!慈父:這2年像活在地獄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1208/2639164.htm
: 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 高雄38歲男子黃子洋2021年12月26日酒後開BMW,高速撞上林姓男子一家4口,造成林妻死: 亡,林與2名女兒重傷,震驚社會。事發將滿2年,林爸爸今(8)日出面痛揭,就算打贏: 官司獲賠3500萬,至今卻只拿到債權憑證,酒駕犯不僅沒有任何賠償,還試圖脫產,他哽: 咽說:「死的人上天堂,活的人卻在地獄」,要求推動酒駕加重修法,以及酒駕罰款專款: 專用。
今天酒駕撞到別人成這樣, 大家都很生氣...但..如果不是酒駕呢?
被害者就比較不痛苦嗎?
被害者家屬就會起來鼓掌說原來不是酒駕那沒關係了..會這樣嗎?

個人認為應該修法造成被害者"重傷害以上"視為"故意" ,不應該再視為過失
不然無法對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交代

重傷害以上都是要醫生認定的,不是被害者說了算?

你今天把人撞死了判你故意殺人,就算判死刑..會很過份嗎?
一命賠一命啊..
今天就是交通刑罰太低才會這麼多人違規,

至於民事賠償就更簡單了, 捉起來強制工作把薪水賠給被害人
直到賠完被害人為止...

毀了被害者一生,甚至整個家庭..用個"過失" 隨便判個幾年..呵呵.

今天交通法規不禮讓行人重罰 現在變的很禮讓, 現在只要法規改成造成
被害人重傷害以上視為 "故意重傷害"和"故意殺人"保證交通會改善非常非常多
大家都會非常非常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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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4.11.14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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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87a16 12/08 23:43誰執政?哭三小

sa87a16 12/08 23:44都能違建了酒駕還好吧

dender 12/08 23:44脫產就判無期徒刑吧~

sa87a16 12/08 23:44不然你要發言人面子往那邊擺、酒駕黨發

sa87a16 12/08 23:44言人

lesbian5566T 12/08 23:46感覺中東以牙還牙法律有其道理

Tattoo 12/08 23:46酒駕黨下台

ivorysoap 12/08 23:48法盲

ivorysoap 12/08 23:49過失就是過失怎麼可以因為情節嚴重就

ivorysoap 12/08 23:49當成故意

pojohn 12/08 23:51樓上啊..難道酒駕是故意喝酒來撞人嗎?

pojohn 12/08 23:52你不"故意"交通違規怎麼會撞到人

ivorysoap 12/08 23:53故意酒駕跟故意撞人是兩回事

pojohn 12/08 23:53你堅持要用"過失"的名義也行, 只是刑責比

pojohn 12/08 23:53照故意就好了

pojohn 12/08 23:55酒駕是要加重其刑的, 為什麼要加重

pojohn 12/08 23:56照你的說法酒駕比照一般的過失就好了啊..

onstar 12/09 00:03強制工作好像違反兩公約

onstar 12/09 00:04但你可以因為物價自願幫資方工作12小時/天

shiing 12/09 00:30

darkMood 12/09 01:25廢文比賽已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