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新聞] 民法刪父母懲戒權 專家籲推配套提醒家長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民法刪父母懲戒權 專家籲推配套提醒家長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時間推噓 推:4 噓:4 →:5

※ 引述《tklisstory (苗栗小五郎)》之銘言:
: 聯合報/ 記者林則澄/台北即時報導
: 民法規範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子女,為避免遭誤用或作為暴力行為藉口,行政院會今: 天拍板修正民法1085條,刪除懲戒兩字。專家呼籲,政府應祭出配套措施與宣導活動,引: 導民眾,家長也進行「正向管教」,防止不當的情緒與過當的行為。

這理論上是要擴展「獎懲並重」的精神,但主要待解癥結在於,將《民法》修成禁止「懲戒」行為後,使用了「正向管教」後,反而會變成寵壞孩子、使他們進入叛逆期的開端,這已經不符合《兒童權利公約》下的原則了吧...

而如果要在「合理」範圍之內,為正當的管教措施,前提是要讓家長瞭解所必備的條件、正確的方式,以免被反咬一口、形成非必要的傷害,這相信擬案的法務部應該很清楚,且不可能不清楚其後果。



無論如何,教養這事是件大工程,要培育成未來棟樑,須先費一番心思,不能草率行事,否則形同縱容不當行為,只會使制定單位難堪而已。

如今只能期望配套措施能妥適到位,且能反映民情、避免落差過大的負面觀感。

--

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8.5 (馬來西亞)
PTT 網址

su4vu6 11/29 19:00反正是民法 又不是刑法==

Powerplayer 11/29 19:02甚麼叫反正是民法?一樓你目無法紀嗎?

saladbread 11/29 19:02一堆沒小孩的在當官員,養小孩用想的

bill9128 11/29 19:04霸凌下屬的衛福部,修法父母不能體罰小

bill9128 11/29 19:04

qaz223gy 11/29 19:05官能欺壓百姓 但是不讓父母管教小孩

Hyouri 11/29 19:24講什麼公約精神就背書用而已

hosen 11/29 19:37公約沒有說家長不能懲罰

lawstone 11/29 19:54教不動也不能管!這下更沒有人願意生小

lawstone 11/29 19:54孩了。少子化大成功!

simon9331 11/29 20:51功德院那些智障官猿還沒進化成人類,

simon9331 11/29 20:51看不懂你的論點啦!

cities516 11/30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