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
其實就是在講訴訟法上的羈押標準是什麼而已
簡單的說
有事實可以相信柯文哲可能犯罪
雖然還沒達到判決的確信程度
為了保全證據可以羈押
這沒什麼問題 法律確實是這樣規定的
但我比較有問題的是
鍾文智沒有事實可信為犯罪嗎嗎?
為什麼鍾文智不用羈押,然後棄保潛逃了?
郭再添沒有可信為犯罪的事實嗎?
為什麼郭再添不用羈押,然後也棄保潛逃了?
柯文哲的犯罪證據那麼薄弱
結果要把柯文哲羈押起來
一度還讓柯文哲交保金提高到7000萬 還要戴電子腳鐐
對比之下
真他媽的多重標準
話都給你們說就好了
台灣司法
我呸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拎北 鐵劍五五六六,乃天命之所歸,特從天降,拯救凡人。
拎北以元始天尊之尊,下凡普渡眾生。凡我信眾,務須三步一跪,九步一拜,
向拎北宣誓效忠。欽此,快叩謝拎北!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92.134 (臺灣)
※ PTT 網址
推
反正民進黨想幹麻就幹麻
→
北檢北院 : 我就ㄊㄇ雙標怎麼了嗎
推
面子 那兩個不棄保潛逃根本沒啥人認識
→
但柯這麼有名 如果他棄保潛逃 會被罵死
→
有賴清德保護跟惹到賴清德的差別^^
推
犬官是被罵後才會高升啊 不然主人怎麼看
→
得到
推
證據喔,就是我先懷疑,你先坐牢慢慢找
推
國際大笑話啊
噓
因為你嘴臭阿,爽啦
→
你都講了為了保全證據
→
那為什麼非得羈押柯才能保全證據
推
等中國接手台灣那些人肯定會死得大快人
→
心
推
修法統一標準呀
→
沒有任何證據,一句懷疑就可押人,那以
→
後都不用證據了,任何清白的人,都先押
→
起來,再慢慢找證據。
→
反正冤案就用國庫裡納稅人的血汗錢來賠
→
狗司法 看顏色做事 操
推
立法強制法律系改成二類組
→
一類組智商太低了啦
→
台灣司法是踩在地下的垃圾
推
推
綠色私法
推
鄭文燦也不用羈押 笑死
→
基本上審判中羈押都是擔心對方逃亡因素為大
→
起訴後本來檢方的蒐證就該鞏固好了
→
都有筆錄證人詰問 還擔心串證
推
說個笑話:台灣司法
噓
中國不都是先壓人直接給你罪名 只能說
→
同文同種
→
你繼續罵,他們繼續升官
49
這樣玩也挺好的 有前例可循 賴清德下台之後 就可以馬上動用司法羈押禁見了 隨便弄一條可能貪汙的重罪 加上又是卸任元首具有高度逃跑的可能 輕輕鬆鬆羈押你三五年 到時候也可以慢慢找證據 --![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 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https://i.imgur.com/Tt9j9dsb.jpeg)
15
其實有的時候我真的聽不懂法官的邏輯 我當然理解是否成立犯罪,是要具體判斷的問題 但是你告訴我怕犯人串供而延押與犯罪無"必然"關係 這我就不認同了 邏輯很單純27
羈押的理由不外乎兩個:一是怕逃亡,二是怕串證。 第一,關於逃亡風險。 如果只是擔心逃跑,難道不能考慮戴上電子腳鐐等替代措施嗎? 近期我們看到不少已經判刑確定的人都能成功逃亡,反而是那些尚未判刑確定、仍屬於無 罪推定階段的人,卻被長期羈押,甚至可能押到判決確定為止,這是否有違比例原則?![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 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https://i.imgur.com/NTy779rb.jpg)
26
慶 : 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4人,6月2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月,引發批評與非議,承審的法官 們 : 特地公開裁定書,並用粗黑字體強調「被告是否成立犯罪,屬本案實體應予判斷問題, 與爆
柯文哲有沒有罪,我這裡不討論。 我覺得整件事最大的問題在於如果最後無罪,要賠償這個人是全民出錢,然後法官跟檢查官 毫無責任。就算有甚麼行政處分,出社會的人都知道根本不痛不癢。 台灣歷史上就有不少冤獄的案子,最後都國庫出錢,也就是納稅人出錢。我身為納稅人蠻有 意見的,怎麼會由我們納稅人為審判過程犯錯的檢察官跟法官買單?![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 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https://i.imgur.com/FfrMQ7tb.jpg)
6
整個司法被玩到這種程度 建議立法 "重大政治爭議案件特別條例" 1經過立法院提案表決多數通過 2再由全國律師,現職及退休司法官,法學碩博士9
各位法官律師們 如果最後判無罪 羈押回有補償金嗎? 還是就是自己雖小? 如果現在角色互換 柯是總統 被羈押是賴 青鳥們會怎說? 以下開放作答5
沈 : : 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4人,6月2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月,引發批評與非議,承審的法 官 : : 特地公開裁定書,並用粗黑字體強調「被告是否成立犯罪,屬本案實體應予判斷問題 ,![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 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https://i.imgur.com/zt0pS0lb.gif)
2
大家辛苦了 法律人不愛說人話 大家一定讀的很辛苦。 白話就是: 要不要押,跟有沒有罪沒關係;![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 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https://i.imgur.com/f6BXLn8b.jpeg)
爆
法官講這麼多 只要跟全民解釋 同樣的貪瀆圖利案件 鄭文燦等人為何不用羈押 在柯案就需要羈押不就好了 鄭文燦就不會有跟證人串供滅證、逃亡 , 柯文哲就會 鄭文燦還有證人突然翻供 柯文哲如果在外面就實質影響證人的能力 鄭文燦就沒有 笑死![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 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https://img.youtube.com/vi/s8twHWlD9Wo/mqdefault.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