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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為什麼中國不會強迫藝人當兵?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為什麼中國不會強迫藝人當兵?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1

※ 引述《OPPAISuki (OPPAISuki)》之銘言:
: 為什麼中國 不會強迫藝人名人要去當兵啊?
: 成龍有當兵嗎?
: 中國 日本 香港 美國 也都不用當義務役阿
: 木村拓哉 金城武都不用當兵了
: 香港藝人 四大天王都沒當兵
: 一堆NBA球星有當兵嗎?
: 台灣藝人 是不是很衰阿?
: "民主國家"為什麼要強迫男人當兵啊? 這不是違反民主自由人權嗎?
: 一堆逃兵 根本沒幾個人願意當兵阿 都是被強迫的
: 讓想當兵的自己去當 才叫自由 人權吧?
: 只有南韓跟台灣一樣要服義務役當兵吧?
: 台灣是不是跟南韓一樣沒人權啊?
: 有沒有八卦?

簡單研究了中國《兵役法》關係條文: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以志願兵役為主體的志願兵役與義務兵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

理論上,這是施行了四十餘年的法律

而從現實上的執行狀況來說,除非有急迫需要而須強制服役外,在天下太平的時期,多採「自願」模式來處理。



其他法理包括:

第十五條第一項:「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按照兵役機關的安排在當年進行初次兵役登記。」

第十六條:「經過初次兵役登記的未服現役的公民,符合預備役條件的,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可以根據需要,對其進行預備役登記。」

第二十條:「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徵集的,在二十二周歲以前仍可以被徵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徵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四周歲,研究生的徵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六周歲。」;「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項規定徵集女性公民服現役。」;「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可以徵集年滿十七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服現役。」



其中須留意的是:

一、中國全境幅員遼闊,有相同姓名的人口實非罕見之事(如同在台灣,「蔡英文」可以 指前總統,也可以指已故學者等一樣),因此為避免混淆,才會分批、分散處理

二、法律不是死板的,當前的現況未必代表一切已成定局,有得隨時調整的空間



至於成龍等香港藝人,則是因為當地沒有兵役制度

在香港駐軍的人員,都是來自中國大陸(內地),澳門方面也是一樣,因此根本不存在「逃兵役」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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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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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shiringo 05/16 07:38!!!!!!!!!!!!

yoshilin 05/16 08:19男性公民

※ 編輯: laptic (180.74.217.72 馬來西亞), 05/16/2025 08:3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