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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歷審一致決」死刑超嚴格! 只要1個法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歷審一致決」死刑超嚴格! 只要1個法作者
lwt501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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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黃資真/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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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歷審一致決」死刑超嚴格! 只要1個法
: ▲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合憲限縮」。(圖/翻攝司法院YouTube)
: 記者黃資真/台北報導
: 憲法法庭今(20日)針對37名死囚聲請的死刑存廢釋憲案,做出合憲、有條件限縮的判決,其
: 中有條件的限縮便包括了「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也就是說,未來若要判處死刑,
: 必須要歷審的所有法官全都認同有罪,若有1人認為不該判死刑,就不能將被告判處死刑。
: 過去為了避免合議庭裁判懸而未決,促進裁判效率,各級法庭合議庭裁判「以過半數意見決
: 定之」,也就是審判的3位法官中,只要2位認為有罪便可判處死刑。
: 但是,如今憲法法庭做出的憲判字第8號判決主文中,認為「過半多數決」與憲法保障人民
: 生命權、正當法律程序之原則有違,為了促使審判者慎思、正視死刑判決之嚴重後果,同時
: 避免個案量刑適用偏差或不平等,認定死刑應經「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之一致決」裁決。
: 換句話說,必須要歷審(包括一二三審、更一審、更二審等等)的法官們都同意死刑,如此
: 才符合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代表只要法官中有1人不同意判死,就不能判決死刑。: 此外,審理期間若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致訴訟上自我辯護能力明顯不足之被告,不得判
: 死刑;不僅如此,被判處死刑定讞後之被告,若被關到出現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等狀態,也
: 不得執行死刑。此次判決結果雖然確認死刑合憲,但大大提高了判死刑、執行死刑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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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司法這幾年被民進黨玩成人治社會

如果大法官這樣解釋死刑

大概往後只有殺到黨的人才可能判死

譬如殺到黨的總統或殺到黨的院長=情節最嚴重=死刑

殺到沒黨證的=情節不嚴重=廢死
反正什麼叫情節最嚴重也沒講清楚
當然就隨自己定義


自此連誰被殺會被判死也能區分階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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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ku9527 09/21 01:10大法官不用民選沒人可以制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