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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交通違規擬改1200元以下不記點 行政院會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交通違規擬改1200元以下不記點 行政院會作者
gta1999
(菜菜菜逼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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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是(含)以下或是不含,含1200都不能檢舉的話呢,

第44條第2項 「機車」不停讓行人,1200
第45條第1項第3款 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逆向) 900
第45條第1項第6款 駕車行駛人行道 600

第53條第2項 紅燈右轉 600
第42條 不依規定使用燈光(方向燈) 1200
這些都是不能檢舉也不記點囉?
台灣人的烏托邦真的要來了?

※ 引述《lpbrother (LP哥(LP = Love & Peace))》之銘言
: 目前民眾可檢舉的交通違規項目當中,在1200元以下的包括
: 騎機車未戴安全帽 罰500元
: 機車駕駛人使用行動電話,罰1000元
: 騎機車抽菸 罰600元
: 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 罰600元
: 占用自行車專用道 (機車常見) 罰 600 元
: 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如機車紅燈右轉) 罰900元
: 等等
: 這些都不會被檢舉達人檢舉,
: 這樣不是對鄉民比較有利嗎?
: 為啥鄉民要反對
: : 政院官員表示,交通違規記點會朝兩個方向調整,第一是罰鍰在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

: : 不記點,也不開放民眾檢舉;第二,考量部分科技執法或是民眾檢舉項目,多半只拍到
: : 牌無法確知是誰在駕駛,無法確切對駕駛記點,未來將只限警察攔檢。
: : 行政院會7日除討論交通違規記點制度調整外,配合行人安全,將一併討論內政部提出

: : 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各級機關須改善行人道等安全設施,並要求各縣市須將醫
: : 院所、學校、機關、大眾運輸場站等行人密集場所周邊, 公告指定範圍為行人友善區
: :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7804313?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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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4.209.6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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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ta1999 (182.234.209.64 臺灣), 03/02/2024 18:00:30

aizuwakamazu 03/02 18:00重點在於"未來將只限警察攔檢"這句

※ 編輯: gta1999 (182.234.209.64 臺灣), 03/02/2024 18:01:02

aizuwakamazu 03/02 18:01又恢復到過去那樣,幾乎不記點

JamesForrest 03/02 18:02交通部只會把交通搞得更爛而已

JamesForrest 03/02 18:03拍到車牌還要照到駕駛人?根本亂搞

sagarain 03/02 18:08上帝審判

tn907915 03/02 18:15期待AIT官員子女為台灣盡一份生命

storier 03/02 18:53所有施政都往差的方向改,結果說要改善行

storier 03/02 18:53人地獄?

storier 03/02 18:54國父還有沒有孫子孫女可以就國?